拆迁家里分了200万有一儿一女,女儿说要平分儿子不愿意,咋办?

春回大地生


两百万也不多,留给自己养老,好好享受一下晚年生活。你儿子不肯分钱给你女儿,说明你儿子是自私的,也不懂什么是亲情。

就算你把钱分了,自己至少要留一百万。拿出一百万甚至更多的钱买两个冤家,太不值得了。儿子跟女儿也会成仇人。要是他们成了仇人,做父母的日子最不好过。

晚年生活幸福的老人,都是子女和睦相处的。姊妹反目的,等父母老了一定会把赡养父母的责任推来推去,甚至都不管,最遭殃的就是父母。

不管他们现在怎么样,你把钱抓在手里,等你们老了生病了,他们都会过来照顾你,就算不为你们,为了钱也会来伺候你。如果你什么都没有,到时候想见他们的影子都难。

做父母的年轻时可以为了子女不顾一切,到自己老了一定要跟曾经对待子女一样对待自己。因为人老了,就成了小孩都不如的人,很少有子女像疼小孩一样疼父母。

只有自己早点准备足够的钱,动不了时才能少吃亏。你有两百万,不管有没有退休工资,靠吃利息就可以维持生活。你跟他们说,现在钱留给自己养老,以后谁孝敬就把钱给谁。都不孝就把钱捐了,这样他们开钱面也会伺候你们。


彩霞


我家一共两个女儿:我和我姐。爸爸突然离世,他的全部财产我都放弃继承权。因为他在的时候让姐夫入赘我家,日常生活里也从不帮我,尤其钱的方面。所以,虽然没有遗嘱,我尊重他的意思,啥也不要,不挣不抢,全部签字放弃权利。另外,老妈的赡养也不由我负责。后来姐姐给我十万。再后来,老妈说把她名下的一套房子给我一半。我使劲推脱,怕她不好在姐姐那里过日子,老妈表示不担心,让我务必收下。

我只是长期帝都工作的教师,北漂一枚。离异了,身边也没人照应,经济条件不算差,但离理想的生活品质相差太远。不贪慕财富,选择自食其力,只是为了老妈宁静的余生吧,为了和老爸争这口气吧,为了保存一丢丢的骨气吧……


Nana205846550


我是一个有儿有女的老人,按照传统,女儿是不应当分的,但是按照现在法律儿子女儿都是平等的,应当分。一个家庭出现这种问题,就说明当家长的,特别是当老爸的,没有水平,平日里对孩子的教育无方,致使孩子光看着钱了,一点也不顾及亲情了。记得在我们年轻的时候,我父亲经常和我们兄妹说,“好儿不吃分家饭,好女不穿陪嫁衣”。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一个人的幸福生活是靠自己打拼出来的,靠父母是过不好日子的。我们兄妹五个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成的家,都是靠自己的努力或者是去闯东北挣点钱成家,或者是靠拼命学习考上大学,根本就没有让父母操心。现在我的儿女也是靠自己的努力都上学找到了不错的工作,个人成家立业了,我们的祖宅动迁的补偿款,也有好几百万,由我的大哥主持分配的,我的两个姐姐给她们一家40万,她们每人只要了20万。我本来应当分60万,我只要了40万,因为我和我的两个姐姐都考大学出来了,我们的父母年老的时候,是我们的两个哥哥嫂嫂伺候老的,我们兄妹三个决定把本来属于我们的60万平分给了我两个哥哥,一是报答两位老兄在我们上学的时候是他们和父母一起打拼供我们上学,二是报答他们把父母伺候老的。我感觉人不能光看着钱,亲情比钱重要的多,特别是兄妹之间,金山银山也买不到手足情。一个家庭如果人人都看着钱,亲情一点都不顾了,这说明这个家庭家长素质差,既不懂言传,也没有做到身教,一家人个个都是自私自利之人。不但别人看不起,而且这样的家风会毁了后代子孙的。回到开头的问题,你可以这样分配,留下100万你们老两口用作养老,给儿子60万,给女儿40万,如果女儿不同意,你和她说,把她的孩子姓,改为你的姓,改过来就平分给她。你万万不可把钱都分给儿女,一定要留好养老的钱。把钱分完了被儿女赶到大街上的不是没有先例。


阳光快乐老头


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父母还在,就不应该把钱都分了。

家里突然得了一笔意外之财,适当的贴补孩子一部分就可以了,千万不要连养老的钱都不给自己留。

我们村一个老太太,两个儿子。老伴儿死后,她就把家里的钱分给了两个儿子。老太太很勤快也很能干,照顾孩子做家务,刚开始跟着两个儿子家过得还不错。

可现在老太太脑血栓后没劳动能力了,苦日子也就开始了。老太太在两个儿子家轮流住一家一个月。还差一天的时候,大儿子去小儿子所在的城市办事儿,顺便把母亲接了回来。回来之后大儿媳妇那个闹腾。老太太就被嫌弃到这个地步!

老太太最后悔的就是不应该把钱都分了吧!人还活着,钱还是在自个儿手里最踏实,谁对你好,死后就留给谁多点儿。

千万不能人还在,钱没了,还是被自己提前打发出去的。


猫眼人生


看到这个问题,突然想到前段时间遇到的那个朋友,她父亲家属于棚户区改造,住房面积约有270多平方。她上面有一个哥哥,还有嫂子和一个侄女,哥哥嫂子也是打工一族,虽然嫂子比较强势但是关系还是可以,她婆家是郊区农村的,家庭条件也不是很好,结婚后夫妻俩一直租房在市里住,后来因为孩子需要人照顾就搬回农村婆婆家。但是一直想着能在市里有一套房子,因为毕竟市里的学校教学要好很多,所以当听到房改的时候,也是非常高兴,当时还给父母商量能不能给他们一套小两居,结果挑房子的时候,她嫂子直接选了一套180多平四室两厅两卫的自己住,一套90多平两室两厅的父母住,她当时听到这个结果真的很生气,说哪怕你给我们几十平方我们自己在添钱买,好歹还是个回迁户能便宜一些,结果她嫂子却说,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爹娘还在呢,你就舔着脸来抢家产了,你怎么不抢着把爹娘抢你家养着去呢。从那之后就再也不接她电话,甚至她回娘家一趟她嫂子都以为她去抢房子的。弄的她父母干生气也没办法。

所以,在我们国家法律是说儿女都有继承的权利,可是传统来说嫁出去的女儿就不能回来再继承家产了,我家是一个哥哥和一个弟弟,我母亲的说法是以后他们给你你就要,不给你也别争,必定你是嫁出去的女儿,看看,这就是父母对家产的看法。当然,我父母都是普通工人,也留不下多少家产,所以我也没打算去争,只要他们能好好侍奉父母就行了。

对于上面说的这200万,必定不是小数目,个人意见是留下100万养老,拿出100万暂时按比例分给儿女,反正不能现在就把所有的钱都分给儿女,当然也要考虑两家的切实需要,如果有一家真的很需要帮助,我想血浓于水,儿女也会互相理解的,只是不要为了钱伤了一家人的和气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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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魂小屋


如果我有儿女一双,我会平分,闺女儿子都是我身上的肉。都啥年代了,不要有重男轻女的思想。我俩棉袄,一样对待



此生只围着你转


我是一个女儿,也是一个出嫁了的姑娘,看到楼主的观点,在此我简单的阐述个人的想法,对不对只是我个人想法,不喜勿喷啊[呲牙]。第一,从法律的层面来说,继承法儿女是平等的,从今后赡养老人来说,儿女也是一样的。第二,从世俗中来说,作为我是不会主动开口来分钱的,除非我的户口还在娘家(拆迁按人头份额计算),当然不是我有钱,我们的条件也就是一个基层的工薪阶层的水平,一旦开口去要,性质就变了,娘家父母是否存在重男轻女的思想,兄弟是否愿意等问题,我不想因为钱而对亲情感到寒心。父母愿意给多少都是情分,将来我会用之与父母。不愿意给也莫怪,咱靠的是自己,同样将来在出钱出力上,我更愿意出力,因为我没受经济恩惠。



依荷听雨ze


看到你们评论都啥狗皮膏药,都没有说到点子上。首先拆迁款是房屋等等加上人头形成的,如果发问者是父母,我本着做父母的角度来帮你分分绝对公平;你首先得自己有房子住,不然你跟儿女住那是铁定要不得的,问题大家都懂要规避;然后自己肯定要留些钱,不要信啥老了他们给你养老这话,这话是没错,但是他们要那时候没能力,估计你的喝西北风,你兜里的那笔钱是你自己自给自足,留着备用的,然后再讲给儿女。总结:说白了,要分钱,可以,最多把他们的人头费给他们,稳得住的子女,会去买房为以后着想,稳不住的会去买奢侈品,就怕这些乱花钱,去买车,虚荣,钱全花这上边去了,完了后看他们上不上进,不上进就每月给点生活费,家里住也可以,上进可以支援一点点,混好了可以拉一下兄弟姐妹,自己留着不代表自私,这是想的远[酷拽],要未雨绸缪,儿子要开公司搞啥乱七八糟的玩意儿,千万别给,不是大户人家,烧不起,可以给点儿,不能超过一定数,除非他能脚踏实地给你说清楚他要做的买卖全部方案,不然一看就是瞎搞,钱一定自己掌握大部分,除非你家很有钱,千万资产[酷拽]





淡然M一笑


按法律来说,女儿与儿子享有同等的权利。按传统来说,财产是不分给女儿的。这是因为女儿出嫁了以后,就是婆家的人了,生养的孩子也是婆家的人。孙子与外孙有区别吗?区别是很明显的,外孙前面有个外字,就是外人的孙子。财产分给女儿,客观上就是分给外人了。财产是私有的,做父母的,当然想留给自家子孙,而不是外人的子孙。当然了,如果财产不分给女儿,那么,儿媳妇也不能向娘家要财产,这样才公平合理。

这样的传统财产继承制度,看起来很不合理,但传统也不是随便乱来的,必定有其合理性的一面。存在就是合理么。古代有钱人家嫁女儿,会给大量的嫁妆,甚至会用土地做嫁妆。父母死了,女儿是不会来分财产的,因为已经给嫁妆了。至于穷人家,土地给不起,给点嫁妆就已经很可以了。

现在不一样了,我们中国人富裕起来了,做父母兄弟姐妹的,也就不大计较财产分多分少了。女儿家日子好过的话,也就不来分了。当然了,有些人家经济实力比较差,还是不肯给女儿分财产的。

总之,传统上为什么不分财产给女儿呢?原因就是,分财产给女儿等于分给女婿,而女婿是外人,谁会愿意把财产传给外人呢?

几千年来,中国都是家族继承制度,而没有女婿继承制度。皇帝总是把皇位传给儿子,再不济也是传给兄弟,没有传给女婿的道理。

结合今天来说,我觉得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没有标准答案。儿子不肯分,女儿要来分,其实都有道理,都是有依据的。主要是要根据儿子女儿各家的经济情况来定。如果女儿经济实力过得去,就不来分了,反之就要来分,也是合理的。以我家来说,我姐姐没有分到什么父母财产,父母早就把房子分给我们四兄弟了,当时我姐姐还没有嫁人。除了房子,也没有什么钱好分,三十多年前,哪有钱啊。后来父母临终前,都是我姐姐来照顾的。我们做儿子的,都没有细心,坐不住。

至于我老婆娘家,三姐妹也不会跟她们的弟弟抢财产。不是说三姐妹经济条件有多么好,主要原因是她们不愿意跟弟弟抢财产。姐弟情深,不论有多少财产,都不会去抢的。当然,我岳父岳母也不会愿意分财产给女儿的,他们只想把财产留给他们的心肝宝贝孙子。老人的这个心愿,四个子女都会执行的。


中国传统文化之道


棒哥多少懂些中国法律,也了解中国传统。那么就结合我的看法分析一下以上案例。

总体上得按情况区别对待。我们按照最常见的情况依次分析。

第一种情况:城市拆迁,子女均未成年,在户。棒哥看法:让他们都闭嘴,拆迁与安置补偿与他们无多大关系。相关费用与补偿均由父母支配。

第二种情况:城市拆迁,子女均已成年,未分家,在户。棒哥看法:让他们都住嘴。受益主体为父母,其它人的权益参照拆迁和安置补偿方案中的相关比例或相关补偿部分可分配给子女,也可父母代为管理。

第三种情况:城市拆迁,子女均已结婚,分家另户。棒哥看法:让他们都闭嘴,拆迁与安置款与他们无关。

第四种情况:城市拆迁,子女有未成年,有成年未婚未分家,有分家另户。棒哥看法:让他们都闭嘴。受益主体为父母,未另户的参照第二种情况分配,已经分家另户的请走开。

第五种情况:拆迁农村集体用地。棒哥看法:这个权益分配相对比较复杂(物权复杂,集体土地法律和政策走向争纷不明)。表层上,拆到谁的谁受益。因为农地都有明确的权属(也包括使用权),如果这个权属是乡镇的,乡镇为受益主体,村民只是一员。村属权益的,小组属权益的,均可参照乡镇。家庭为单位的(家庭联产承包制度,无所有权但有使用权)使用权的度让权益归家庭。宅基地也可参照此。农村是中国传统文化和习俗的最后的堡垒。表现在,重男轻女,婚姻事实上的买卖性质(高额彩礼),宗族观念。这与传统中国农业社会中男性劳动力是主要生产力和宗族传承是相匹配的。况且与目前农村并未建成有效的社会兜底有关。这个子女权益分配上除了考虑法律的因素外还要注重考虑传统风俗文化的因素。棒哥建议参照第一二三四种情况中城市拆迁相关办法为主体,适当重男轻女分配。毕竟在传统文化中,法有时也讲不过“理”。宗族传承深入中国人骨髓。

总结,法律是最后的手段和准绳。能协商一致的尽量协商一致,不能协商一致的,家长先让无关的闭嘴走开,闹得不可开交的还未达到用法律途径解决的,让族内或乡内德高望重的长辈们主持评判。

还有一些补充要点:父母权属的部分不可轻易分配,要立遗嘱,必要时进行公证。遗嘱要点,兼顾子女赡养与子女公平。杜绝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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