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起“陳年往事”糾纏“能源互聯網大佬”智慧能源頻上訴

原標題:多起“陳年往事”糾纏 “能源互聯網大佬”智慧能源頻上訴 來源:北極星電力網

因多年前收購標的“後遺症”,國內規模最大的智能電線電纜生產企業智慧能源提起仲裁,要求標的原股東方支付補償款合計6.83億元。此外,智慧能源還因多起“陳年往事”產生糾紛,訴訟動作頻繁,且涉及金額都不小。

資料顯示,智慧能源於1995年2月在上海交易所掛牌上市,該公司目前已發展成為以能源互聯網智能設備製造為核心,以行業解決方案提供商為導向的行業龍頭企業。公司有智能纜網產品和服務、智慧機場/能源系統服務、智能汽車動力及儲能系統、產業互聯網四大業務板塊。收購後遺症,要求子公司原股東支付補償款合計超6億元

近日,遠東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披露,公司向上海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請求裁決蔡道國、顏秋娥、蔡強支付補償款、逾期補償利息、公司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合計人民幣6.83億元。

上述仲裁事項源於公司2015年的收購。據悉,2015年7月,智慧能源與蔡道國、顏秋娥、蔡強簽訂了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協議,約定公司以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的方式受讓蔡道國、顏秋娥、蔡強合計持有的江西遠東電池有限公司(原名“江西省福斯特新能源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西遠東電池”)100%股權。

《購買資產協議》約定了應收賬款賬面價值補償義務:截至2014年12月31日,江西遠東電池經審計的累計應收賬款賬面價值為2.59億元。若在2017年12月31日前仍未收回的應收賬款賬面價值,則蔡道國、顏秋娥、蔡強各主體同意按實際未收回應收賬款賬面價值向江西遠東電池進行補償,該等補償需由蔡道國、顏秋娥、蔡強於公司針對江西遠東電池2017年度審計報告出具之日起3個月內以現金方式向江西遠東電池支付。

2018年4月,公證天業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江西遠東電池《2017年度審計報告》顯示,截至2017年12月31日,江西遠東電池經審計的應收賬款賬面價值為人民幣5.40億元。蔡道國等人需根據《購買資產協議》約定向江西遠東電池進行補償。

截至此次公告披露日,蔡道國、顏秋娥、蔡強尚未補償,已構成違約,智慧能源因此選擇申請仲裁。要求裁決蔡道國、顏秋娥、蔡強連帶支付江西遠東電池補償款人民幣5.40億元及相關利息,合計人民幣6.83億元。目前,本次仲裁已被受理,尚未正式開庭審理。

多起“陳年往事”糾纏,智慧能源頻繁上訴

值得一提的是,智慧能源因“陳年往事”而跟相關方對簿公堂的並非這一起事件,2020年以來,智慧能源就披露了兩起訴訟進展,其過程也多具看點。

1月2日,智慧能源披露訴訟進展公告顯示,2013年12月,公司與青海國太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海國太”)簽訂《土地、房產轉讓合同》,約定由公司向青海國太轉讓位於西寧市德令哈路58號的相關房產、土地,合同總金額為2.16億元。

截至2018年8月20日,青海國太尚欠公司資產轉讓價款1254.47萬元。2018年10月公司向青海省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青海國太向公司支付資產轉讓價款人民幣1254.47萬元及逾期付款違約金3445.64萬元。

不過,2019年1月,智慧能源收到青海國太向青海省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就上述案件提出的反訴申請,請求判令解除青海國太與智慧能源於2013年12月簽訂的《土地、房產轉讓合同》及公司向青海國太賠償損失共計1.97億元。

起訴不成被反訴,結果又會怎樣呢?

2019年12月,青海省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決書》,駁回了慧能源的訴訟請求,並駁回青海國太的反訴請求。

2020年1月2日智慧能源公告顯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放縱了違約者,侵害了守法者的合法權益,原審判決損害了公司的合法權益。因此,智慧能源再次提起上訴,要求撤銷青海省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改判青海國太向公司支付轉讓價款人民幣1254.47萬元和逾期付款違約金3445.64萬元。

目前,本案二審尚未開庭審理,尚不能判斷此次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等的影響。

1月4日,智慧能源還披露了一則“兩兄弟”公司之間的訴訟進展。公告顯示,2017年,智慧能源與全資子公司遠東電纜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遠東電纜”)分別與遠東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成科技”)簽訂了8份《借款協議》,分別約定智慧能源、遠東電纜出借資金給集成科技。上訴借款期限到期後,集成科技均未按約歸還借款,集成科技另一位股東黃小東亦未按約承擔連帶擔保責任,均構成違約。

2018年,智慧能源將債權轉讓給子公司遠東電纜,經遠東電纜多次催討均未果的情況下,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集成科技償還所欠借款、利息、逾期利息及違約金,同時要求黃小東對集成科技上述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資料顯示,智慧能源持有集成科技55%的股權,黃小東持有集成科技剩餘的45%股份。同為智慧能源子公司,此次遠東電纜與集成科技“兩兄弟”公司之間的對簿公堂,也比較有看點。

據披露,此次訴訟涉及金額為人民幣1.95億元。集成科技應於此次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內償還遠東電纜本金1.53億元,並支付相關利息及違約金。

同時,法院一審也判決,遠東電纜有權以集成科技出質的高安市孚瑞新能源有限公司100%的股權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股權所得價款在擔保數額1.4億元範圍內優先受償;黃小東就遠東電纜行使質押擔保權後對集成科技未清償的債務(包含訴訟費用)承擔45%的連帶清償責任。

智慧能源表示,由於本案處於一審判決後的上訴期內,如後續相關方上訴,不能判斷是否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等的影響。

資料顯示,智慧能源於1995年2月在上海交易所掛牌上市,該公司目前已發展成為以能源互聯網智能設備製造為核心,以行業解決方案提供商為導向的行業龍頭企業。公司有智能纜網產品和服務、智慧機場/能源系統服務、智能汽車動力及儲能系統、產業互聯網四大業務板塊。

2019年前三季度,智慧能源實現營業收入117.39億元,同比降低7.19%;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3.22億元,同比增長7.97%。

公司訴訟不少,且時間跨度較長,金額也不小,對公司業績影響目前尚無最終結果,存在不確定性,相關風險值得投資者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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