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安徽要闻及抗击肺炎快报

每日播报:


2020年2月5日0-24时,安徽省报告新增确诊病例61例,新增疑似病例84例,新增重症病例1例,新增治愈出院3例。

新增确诊病例中,合肥11例、淮北3例、亳州8例、宿州1例、蚌埠16例、阜阳11例、六安2例、芜湖3例、宣城1例、铜陵1例、安庆4例,均病情平稳。

新增疑似病例中,合肥10例、淮北2例、亳州2例、宿州2例、蚌埠11例、阜阳11例、淮南2例、六安36例、芜湖1例、铜陵2例、安庆5例。

新增治愈出院病例中,淮南2例、芜湖1例。

截至2月5日24时,安徽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591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23例,无死亡病例,累计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12753人。累计确诊病例中,其中合肥104例、淮北17例、亳州66例、宿州25例、蚌埠64例、阜阳95例、淮南12例、滁州11例、六安36例、马鞍山30例、芜湖26例、宣城5例、铜陵20例、池州11例、安庆60例、黄山9例。

截至2月5日24时,安徽省在院治疗确诊病例568例,其中危重病例6例。

2月6日即将治愈出院11例,其中合肥2例、亳州3例、阜阳4例、宣城1例、铜陵1例。

温馨提示: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为指导不同人群科学合理地选择和使用口罩,国家制定《不同人群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选择和使用技术指引》,科学划分高风险、较高风险、中等风险、较低风险、低风险暴露五类人员,对选择合适的口罩类型及使用指南提出建议。


2月6日·安徽要闻及抗击肺炎快报

截至2月5日24时,安徽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591例


最新!合肥发布2月5日确诊病例小区分布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救治和防控工作,现将确诊病例救治医院、性别年龄、涉及小区(或村居)等有关分布情况通报如下:

截至2月5日18时,全市无死亡病例,累计出院确诊病例5例,其中:市传染病院(安徽省立医院感染病院)3例,市滨湖医院1例,安医大附属巢湖医院1例。在院治疗确诊病例88例,3家市级定点医院收治64例,其中:市传染病院(安徽省立医院感染病院)46例,市滨湖医院9例,市二院9例;4家省级医院收治24例,其中:安医大一附院17例,安医大二附院1例,安医大附属巢湖医院2例,省二院4例。

二、确诊病例性别、年龄分布情况

93例确诊病例中,男性51例,女性42例,其中:10岁及以下1例,11—20岁2例,21—30岁23例,31—40岁17例,41—50岁27例,51—60岁16例,61—70岁4例,71岁及以上3例。

三、确诊病例出现病症期间曾涉及的小区(或村居)分布情况


肥东县(16个)

陈大郢社区紫玉华府

店埠镇定光社区新农村小区

店埠镇光大居委会光大新村

店埠镇和平社区汇景新城

店埠镇新城社区新城家园

店埠镇镇南社区

店埠镇青春社区育红小学宿舍楼

店埠镇定光社区传桥组

马湖乡马湖社区

马湖乡沙河村

八斗镇王城社区

石塘镇龙城社区

石塘镇供销社宿舍

牌坊回族满族乡民新村

店埠镇凯旋公馆

石塘镇新展社区


肥西县(4个)

上派镇韩圩村

上派镇华邦万派城

桃花镇东冠繁华逸城

桃花镇信地华地城


长丰县(2个)

岗集镇玉成明珠苑

阿奎利亚城品


庐江县(8个)

庐城镇翠绿园

罗河镇鲍店村

矾山镇新中村

柯坦镇城池村

冶父山镇冶父山社区

金牛镇铺岗村

同大镇施丰村

罗河镇吉桥村


巢湖市(2个)

凤凰山街道城市之光C区

槐林镇武山居委会


瑶海区(12个)

临泉花苑小区

怡馨苑

华都城市花园

元一名城

凤翔家园

恒大中央广场

温莎国际广场

长江东路五里井17栋

铜陵路工业锅炉厂宿舍

斯瑞新景苑

恒丰嘉园

新创益民家园


庐阳区(4个)

探矿厂宿舍

柏景湾青云轩

古城新村

杏林花园南区


蜀山区(9个)

当代花园

中央美域A区

天和园

内森庄园

中铁青秀城

和谐家园(长丰南路)

颐和阳光100小区

龙居山庄天龙居

颐园世家


包河区(6个)

曙宏南苑

滨湖明珠西区

豪门金地小区

金湾嘉园

宝利丰广场

琼林苑小区


高新区(1个)

岭湖墅


新站区(5个)

合郢花园

家天下3期

昊天园小区

新海尚宸家园

园上园公寓楼


对于上述小区(或村居),已第一时间通知相关责任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10号令》等要求,结合本小区(或村居)实际,落实相关防控举措。



合肥所有住宅、小区、村庄实行封闭式管理!


昨天,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第7号公告

公告显示

合肥所有住宅、小区、村庄实行封闭式管理

2月6日·安徽要闻及抗击肺炎快报

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公告 (第7号)

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公告

(第7号)


当前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全市上下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措施公告如下:

1.建立疫情防控包保制度。市级负责同志包保到县(市)区和开发区,县(市)区和开发区负责同志包保到街道和乡镇,街道和乡镇负责同志包保到社区和行政村,确保城市社区精准布控到小区,农村精准布控到行政村。社居委干部包保到辖区内的小区,行政村干部包保到自然村。对存在疫情的社区楼栋和村民组要确定专人负责包保。

2.全面实施封闭式管理。所有住宅小区、村庄、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

,原则上保留1个进出口,人员进出一律测温,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无物管小区由所属社区(村)安排专人负责封闭式管理工作。

3.重点区域实施全封闭管理。小区楼栋或自然村出现感染患者,楼栋和自然村实施全封闭管理。小区和行政村岀现2例以上感染患者,经批准后实施全封闭管理,人员不得进出,由辖区政府负责做好救治防控和生活保障工作。对确诊病例家庭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进行医学观察,跟进做好心理疏导、生活保障和救治防控。

4.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严格做到不串门、不聚集,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倡导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立即关停小区、自然村内文化、娱乐、宗教等人员密集场所。居民不得在小区内聚集、聊天、串门、遛狗等。小区、自然村各类工程施工(含室内装修)一律暂停。涉及民生的水电气维修,须经社区(村)同意并测温、登记后方可进入。全市“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社区(村)备案。

5.督促及时就医就诊。居民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和物业公司报告,由社区(村)组织上门收治,严禁自行乘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密切接触人员一律居家医学观察14天,必要时实行定点隔离。

6.加强市外返回人员管理。社区(村)及物业公司要对近14天内市外返回人员逐一排查,登记造册。市外返回人员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社区(村)报告,主动接受测温,按规定自行居家隔离观察。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将依法追究责任。

7.严控公共场所。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公共交通工具合理安排交通线路和营运站点,公共场所一律定期消毒,进入人员一律测温、全程佩戴口罩。所有零售药店岀售退烧、咳嗽类药品,必须实名登记。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8.做好易感人群防护。全面掌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及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老年人信息。做好养老院、敬老院等场所的消毒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内儿童和孕产妇信息,通过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强孕产妇健康咨询和指导,做好健康管理和防护工作,家长要帮助儿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儿童应尽量避免外出。

9.加强出租房管理。出租房房东必须主动劝说来自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的租客近期不要返回,即日起不得将房屋新出租给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要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告。

10.提高全民防控意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重点场所(电梯、会议室等)、部位(门把手、电梯按键等)要每日定时消毒,在显著位置张贴消毒提示。街道(乡镇)发动所辖社区(村)的党员、机关干部、志愿者等,协助社区(村)、物业公司对小区村庄进行值守、排查、巡逻、劝导。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5日



2月16日后,合肥机场国际航班全部停航!


据安徽机场集团市场部消息,受疫情影响,合肥机场国际及地区航线执行情况如下:

大韩航空2月11日至3月28日首尔-合肥-首尔航班取消;澳门航空2月11至2月29日澳门-合肥-澳门航班取消,3月执行计划待定。

港澳台地区航线执行方面:东航执飞的的台北航线由每周7班减班到每周3班;香港航线正常执行。

国际航线方面:泰狮航合肥-普吉2月还将执行9号、12号、16号3个航班。

2月16号后合肥机场国际航班全部停航。


2月6日·安徽要闻及抗击肺炎快报


合肥28路,38路,40路停运!淮河路步行街这些经营单位全部停业!


2月5日12:00起,合肥三条公交线路暂停运营

记者从合肥公交集团获悉,2月5日12:00起,暂停28路、38路、40路三条公交线路运行,请乘客理解支持。三条公交线路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除部分超市、药房,合肥淮河路步行街所有经营单位均暂停营业

根据往年春节人流数据,合肥淮河路步行街区能达到日均6-7万人,记者从合肥市庐阳区获悉,截至2月1日,淮河路步行街街区内除部分超市及药房以外,其它所有经营单位均已暂停营业。

自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开来,通过宣传,淮河路步行街内游客屈指可数。在63.5公顷的大街区范围内,商业建筑面积达52万平方米,就业人口2.8万人,单是沿街商户就达1200户。面对疫情防控工作,街区管理办公室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要求,对街区内持续营业的经营单位进行循环督查、宣传和倡议,针对网红店、易造成人群聚集的商户如喜茶、星巴克、好乐鸡等实行定人定岗管控;对街区内文化娱乐经营单位则实行不间断督查,实时反馈商户闭店照片;对不理解的经营单位就采取一遍又一遍的宣导,通过街区“红袖章”志愿者流动宣传、设置疫情防控宣传台、分发疫情防控预防宣传资料、播放疫情防控宣传标语和短片,让经营者、街区零星游客充分认识到当前疫情的严峻形势。通过街区所有人的共同努力和经营单位的积极配合,街区内共15家文旅经营单位全部暂停对外开放。截至2月1日,街区内除部分超市及药房以外,其它所有经营单位均已暂停营业。

下一步,庐阳区特色街区管理办公室将继续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宣传,常态化保持督查、排查工作,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期,把各项防疫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携手全区、全市人民共同打好打赢这场攻坚战。


2月6日·安徽要闻及抗击肺炎快报

淮河路步行街

2月6日·安徽要闻及抗击肺炎快报

淮河路步行街

2月6日·安徽要闻及抗击肺炎快报

淮河路步行街


逍遥津!杏花公园....合肥这些大型综合性公园宣布闭园!


公告

根据《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公告(第7号)》第7条“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的要求,庐阳区逍遥津公园、杏花公园、庐州公园、四里河滨水生态公园等大型综合性公园自即日起全园闭园。


2020年2月5日


2月6日·安徽要闻及抗击肺炎快报

逍遥津公园

2月6日·安徽要闻及抗击肺炎快报

杏花公园


重磅!合肥连夜发布新政!


2月5日,合肥市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鼓励中小企业的若干发展意见。意见称:合肥市将着力为中小企业减轻房租负担,对在合肥市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及个体经营户,疫情防控期间给予2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房租减半。


生产应急物资 每人每天给予补贴200元

意见提出:对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技改新增产能的防疫防护用品重点生产企业,给予增购设备投资的20%补助。

合肥市还鼓励应急物资生产企业合理提高一线工人工资和强化防疫保护,对纳入市级应急物资采购名录并足额完成合同约定量的企业,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生产期间工人加班工资和防护费用按每人每天200元给予补贴。

对纳入市级应急物资采购名录的生产企业,不提高产品售价且完成合同约定量的,合肥市按政府采购合同实际落实额度给予5%的补贴,每户企业最高20万元。


2个月房租免收 2个月房租减半

合肥市还将着力为中小企业减轻房租负担。对在来合肥市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及个体经营户,疫情防控期间给予2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房租减半,减免部分视同营业收入计入国有企业考核。

此外,对中小企业租用其它创新创业载体,鼓励业主(房东)为其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加速器等创新创业载体, 优先予以政策扶持。各级财政部门对采取减免房租措施的出租企业可给予财政补贴。

此外,对不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面临暂时性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的参保企业, 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费返还。

对生产加工、餐饮、旅游等行业受疫情影响严重且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费的企业,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 个月内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对在疫情防控期间, 新增就业岗位的小微企业,按照新签订劳动合同并参保的人员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小微企业一次性就业补贴。


受疫情影响无力还贷 可办理无还本续贷或展期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各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 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小微企业,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确保2020 年全市小微企业贷款余额高于2019年同期余额,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

对于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小微企业,应给予办理无还本续贷或展期。在疫情防控期间,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通过专项再贷款向特定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各银行机构压降成本费率,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再降0.5个百分点以上,并将此项指标纳入市财政性存款支持考核范围。

对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原有基础上下浮10%以上;对列入市级以上重点医用物品名单的重点企业,贷款利率在原有基础上下浮30%以上。

市级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按同期基准利率给予其实际发生的贷款资金50%贴息。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减半收取再担保费,市级及各县(市)区政策性担保公司担保费率不超过1%。(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梁巍)



重磅!合肥出台“十二条” 助力中小企业渡过难关


2月5日,合肥市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鼓励中小企业的若干发展意见》,支持合肥市中小企业发展!

在强化防疫应急保障方面

对合肥市防疫防护用品重点生产企业给予购置设备20%补贴,给予加班工人每人每天200元补贴,对完成市级物资采购任务的企业按采购合同额度予以5%补贴。


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

返还部分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用,缓缴养老、医疗等社保费用等。对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承租企业,给予2个月免租2个月减半的政策。


在加强减税降费力度方面

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依法为企业办理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税款延期。


在优化信贷融资环境方面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原有基础上下浮10%以上;对列入市级以上重点医用物品名单的重点企业,贷款利率在原有基础上下浮30%以上。市级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按同期基准利率给予其实际发生的贷款资金50%贴息。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减半收取再担保费。


以下为《若干发展意见》全文

↓↓↓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室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鼓励中小企业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部属驻肥有关单位: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鼓励中小企业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室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5日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鼓励中小企业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支持我市中小企业共渡难关、持续发展,特提出以下若干意见。


一、强化疫情防控应急保障

1.支持疫情防控企业生产。对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技改新增产能的防疫防护用品重点生产企业,给予增购设备投资的20%补助。鼓励应急物资生产企业合理提高一线工人工资和强化防疫保护,对纳入市级应急物资采购名录并足额完成合同约定量的企业,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生产期间工人加班工资和防护费用按每人每天200元给予补贴。对纳入市级应急物资采购名录的生产企业,不提高产品售价且完成合同约定量的,按政府采购合同实际落实额度给予5%的补贴,每户企业最高20万元。

2.加强生活必需品保障。积极组织我市食品、农副产品(含蔬菜及畜禽养殖、屠宰、饲料加工等)、快消品等重要生活必需品行业复工生产,保障肉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对稳价保供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3.支持疫情防控产品研发。支持开展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检测、控制、诊断与治疗产品临床研究,在应对疫情的检验检测、国内外标准互通、产品联合研发等领域,建立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绿色立项机制。对符合条件的研发机构从事相关药品、试剂、疫苗研发的,及时、足额为其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税。

4.加强重点企业要素保障。在疫情防控期间,强化对防疫防护用品重点生产企业的水、电力、燃气等要素保障工作,对进行水、电力、燃气增容的,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含国家、省、市级补贴)。加强对生产要素保障的日常统计、监测和管理,及时掌握生产要素保障情况及经济运行态势。

5.建立采购绿色通道。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应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建立采购绿色通道。对于市政府有关部门所需的疫情防控物资进口,可按照特事特办原则,简化进口通关业务流程与材料。


二、保障企业用工复产

6.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对不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面临暂时性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的参保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费返还。对生产加工、餐饮、旅游等行业受疫情影响严重且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费的企业,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新增就业岗位的小微企业,按照新签订劳动合同并参保的人员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小微企业一次性就业补贴。

7.着力减轻房租负担。对在本市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及个体经营户,疫情防控期间给予2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房租减半,减免部分视同营业收入计入国有企业考核;对中小企业租用其它创新创业载体,鼓励业主(房东)为其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加速器等创新创业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各级财政部门对采取减免房租措施的出租企业可给予财政补贴。


三、加大减税降费力度

8.减免中小企业税费。对受疫情影响导致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且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9.延期缴纳相关税款。对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四、优化信贷融资环境

10.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各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小微企业,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确保2020年全市小微企业贷款余额高于2019年同期余额,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对于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小微企业,应给予办理无还本续贷或展期。在疫情防控期间,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通过专项再贷款向特定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

11.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各银行机构压降成本费率,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再降0.5个百分点以上,并将此项指标纳入市财政性存款支持考核范围。对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原有基础上下浮10%以上;对列入市级以上重点医用物品名单的重点企业,贷款利率在原有基础上下浮30%以上。市级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按同期基准利率给予其实际发生的贷款资金50%贴息。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减半收取再担保费,市级及各县(市)区政策性担保公司担保费率不超过1%。

12.畅通金融服务绿色通道。驻肥金融机构要主动加强与疫情防控相关领域中小企业对接,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开辟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积极满足合理融资需求。尤其要全力保障紧急取现、资金划转等应急服务。保险机构对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出险理赔中小企业员工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本政策扶持对象为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执行期限暂定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由市经信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政策解释。

合肥市将不折不扣执行中央、省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同时,将根据疫情形势发展和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出现的新变化、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补充完善新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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