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進一步加強社區(村)疫情防控11個“一律”

(一)從湖北和武漢以及省外疫情重點地區的入閩人員(含本省人員去過上述地方的返回人員),一律實施居家醫學觀察14天(從入閩之日算起,下同)。

(二)與湖北和武漢以及省外疫情重點地區的入閩人員有接觸史的人員,一律實施居家醫學觀察14天。

(三)從湖北和武漢以及省外疫情重點地區以外的其他地區入閩人員,一律實施14天的居家自我觀察管理和醫學隨訪。

(四)經流行病學調查,確定為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觸者,一律實施集中醫學觀察14天(與患者最後一次接觸算起,下同)。加強對醫學觀察對象管理,在觀察期間嚴格限制其與他人接觸。

(五)密切接觸者的共同居住家屬,除一人實施居家觀察外,其他人員一律實施集中醫學觀察14天。

(六)一般接觸者一律實施14天的自我觀察和醫學隨訪,期間嚴格限制與他人接觸。

(七)疫情期間,所有人一律不串門、不聚眾打牌打麻將、不聚餐、不相互請吃和吃請,不參加聚集性活動。

(八)“紅事”“白事”一律簡辦,不得有聚集性儀式、酒宴,並提前報社區(村)備案。各社區(村)幹部要加強監督管理。

(九)一律暫停各類集市、燈會、廟會、祭祖、宗親聚會等各類民間群體性活動。對舉辦或承辦集體聚餐與人群聚集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嚴肅處理。

(十)近14天內由居住地外的縣(市)返回的人員,一律須在第一時間主動向居住地的社區(村)報告,並承諾報告的真實性。對不主動申報、拒絕接受測體溫、醫學觀察和隨訪等防控措施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十一)居民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必須及時到醫院發熱門診就診,並第一時間向社區(村)報告,對出現確診病例的一律視情況對社區、村組、住宅樓單元實行精準的封閉式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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