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國醫療糾紛多發,並伴隨著“醫鬧”事件、“殺醫”“傷醫”事件,態勢嚴峻。 醫患糾紛一直是近幾年的熱點話題,近來,醫患矛盾更是一次又一次的被推上風口浪尖。
現實生活中,醫患矛盾容易愈演愈烈,醫療糾紛也可以說是此起彼伏。
為了避免醫鬧對醫護人員及患者帶來的傷害,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成了解決醫患矛盾的最好辦法。
而且律師越早介入,越能夠指導醫患雙方及早遏制案情朝著不利的方向發展。
那麼對律師而言,醫療糾紛的特點是什麼?醫療糾紛很簡單嗎?事實上,醫療糾紛可以用下面幾點概括:
(一) 專業性強
醫療糾紛一般需要具備醫學知識的人員和律師團隊,來突破醫患之間專業知識不對等的壁壘,實現訴訟中平等對話,助患方“不被矇騙” 。
但是,純粹的醫學知識是遠遠不夠的,因為醫療訴訟等司法活動中繁複的程序性要求、該領域法律技巧和較冷僻法規的熟練運用,都決定了即便是找一個專業臨床醫生做顧問,也不能輕鬆實現勝訴的目標。
一句話,必須是醫學和法律的知識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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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訴訟時間長
一般民事案件,需要3-6個月的時間,就結案了。而醫療糾紛可能需要一年以上的時間。
這是因為醫療糾紛,或醫療事故案件涉及專業性知識和問題,法官無從獨立判斷,必須要藉助專業的鑑定機構等出具專業《司法鑑定意見》,來判斷案件的是非曲直。
而鑑定往往需要耗費數個月的時間,且鑑定時間是不計入訴訟期限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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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程序相對複雜
醫療訴訟中要有對病歷的質證程序,這需要一定的醫學和法律功底;還要在訴訟中有一個專門判斷醫療過錯、損害後果和過錯之間的因果關係的司法鑑定聽證的程序,比起其他案件,程序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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