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所有村莊、小區、單位實行封閉式管理!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進入關鍵時期,為打贏這場人民戰“疫”,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儋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決定實施全民參與疫情防控十二項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全體市民要以高度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出臺的疫情防控各項規定。黨員幹部、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發揮帶頭作用,管好家人、親屬,積極主動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帶動街坊鄰居自覺遵守規定。

二、全市所有村莊、小區、單位實行封閉式管理,人員進出一律測體溫,並出具有效證件。外來人員和車輛一律嚴控,特殊情況由社區、村、物業管理人員做好登記備案。

三、倡議“全民不出門”,做到不串門、不集聚,嚴禁聚集打牌、打麻將。儘量不外出,外出必須戴口罩。倡導每戶家庭(居家隔離家庭除外)隔天或多天指派一名家庭成員出門採購生活物資。居家隔離家庭,必需生活物資由所在村(居)、社區或小區物業負責按市場價格代購。

四、一旦居民出現發熱、咳嗽、乏力等症狀,須第一時間通過電話0898-23366120,0898-23399120進行諮詢,必要時及時就近就診。有疫情重點區域旅居史人員及確診病患密切接觸者一旦出現發燒、咳嗽、乏力等症狀,需立即撥打120就診。對出現確診病例的,視情對小區、村組、住宅樓單元實行封閉式硬隔離。

五、近14天有疫情重點地區旅居史的市外返回人員,須在1小時內通過電話等方式主動向居住地村、社區報告,並主動居家隔離觀察14天;對故意隱瞞自己及親屬朋友來自疫情高發地區或與確診、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觸史等情況,造成疫情蔓延擴散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六、因疫情防控和病例流調、溯源工作需要,涉及人員須密切配合,並根據需要提供身份證、手機軌跡記錄和行車記錄等訊息。

七、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和集中醫學觀察對象,違反管控規定,不聽勸阻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八、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場所一律關閉。農貿市場、超市、藥店等場所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嚴控人流量,對本場所定期消殺,進入人員一律測溫、佩戴口罩。快遞、外賣實行無接觸配送。

九、“紅事”停辦,“白事”從簡,並提前報村、社區備案,禁止聚餐。對舉辦或承辦集體聚餐、參與聚眾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將嚴肅從嚴從重處理。

十、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對承租人員的管控和及時報告,特別是與疫情重點地區關聯承租人員,如不如實報告而造成疫情蔓延的,將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體單位或個人的責任。

十一、各單位須立即通知疫情重點地區人員在疫情解除前不得返儋。

十二、堅持群防群治,請廣大幹部群眾互相監督,若發現有違反以上規定的,請撥打24小時舉報電話 0898-23366120、0898-23399120。對核實有效的線索,市指揮部將兌現獎勵政策,一次性獎勵 10 個口罩。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解除時間視疫情防控形勢另行通知。


儋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代章)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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