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检察防疫办案两不误 批捕并追捕涉毒犯罪嫌疑人

2020年2月1日,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高发期间,振兴区人民检察院收到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分局提请批准逮捕的一起王某某非法持有毒品案件。受理案件后,振兴区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同时积极贯彻《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的通知,并以院党组在1月29日通过学习强国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党组会中吴凤杰检察长对于案件办理提出的意见为指导,在办案工作中坚持服从大局、服务大局,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任务,案件办理既要严格依法,又要严格落实隔离、防控的要求,真正做到妥善办理好案件的同时积极注重防控工作。


振兴检察防疫办案两不误 批捕并追捕涉毒犯罪嫌疑人

依法办理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审查逮捕工作。办案人员员额检察官潘嗣修严格做好防护措施,尽量缩短办案时间,全程戴口罩、严格消毒。案件办理过程中以案卷书面审查为主,没有采取当面方式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时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在审查逮捕中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不予讯问的,应当送达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书”的要求,通过书面留置看守所的方式告知了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听取了犯罪嫌疑人意见,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的同时,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和见面交谈,真正落实办案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全院一盘棋思想妥善处理案件。案件管理部门是案件流转的枢纽,振兴区院案件管理部门积极落实高检院对疫情防控期间案件管理中心工作部署的要求,责成专人办理案件的受理、移送、流转事宜;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积极做好与看守所的沟通、协调工作;法警大队、办公室等部门做好相关送达工作,全院一盘棋,真正做到科学、有力、有效、有序做好案件办理与疫情防控两不误。


严格依法进行侦查活动监督。在办理王某某非法持有毒品案件的同时,办案人员仔细审阅案卷,同时与振兴公安分局加强沟通协调,通过电话方式与侦查人员进一步了解案情、深挖线索、指导侦查,发现了案件中相关犯罪嫌疑人的毒品犯罪线索,依法追捕了案件中涉毒人员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该案的办理当中,办案人员既严把案件质量关,对于在疫情期间仍然实施违法犯罪的人员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同时又有效地兼顾了疫情防控,没有因办案而扩大疫情传播风险。


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检察工作不断档、服务大局不松懈。


供稿:潘嗣修

监制:王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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