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个例的药品有效与否不是科学的结论,一定要经过临床实验?

糕糕老爸的童话


现在国际上通行的药物临床试验,标准方案为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试验,这个实验过程可以很好的回答这个问题:

1.大样本

如果样本量不够大,那么结论可能不具有普遍性,换言之,药效不具有普遍性,那么药物推广的依据就不足,原因在于每个人的个体差异;

2.随机

样本的选择是随机的,也是为了兼顾个体差异最终对药效评估的影响,比如身高,性别,年龄,基础合并的疾病,文化程度等等均为随机选择;

3.双盲

简单来说就是医生和受试双方都不知道应用的是药物还是安慰剂,因为医生可能会对应用药物的一方特殊照顾而影响结果。目的是为了排除试验实施者干扰最终结果;

4.对照

将大样本随机人员分为两组,遵从上述双盲原则,一组应用药物,一组应用安慰剂。分析最终结果差异得出最终结论。目的是为了避免安慰剂效应。因为有很多的情况并不是药物起作用。比如感冒;

遵从上述原则,对照双方结果有统计学差异,证明该药物有效。


郑医生RYE


药品都需要临床试验和观察其有效性和毒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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