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冲还贷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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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在上海市办理公积金冲还贷业务,业务办理流程如下: 借款人贷款发生并且正常还贷一次后,可向其贷款银行提出冲还贷的申请。

主贷人及其参还人须共同带好相关资料:借款合同、身份证、社保卡(如果有)、户口本、婚姻证明、公积金账号、补充公积金账号、带好任意一期还款凭证。

您办理时公积金冲还贷时间为:

1.一次性还款法和停还若干月法 委托人每年只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具体时间以《委托书》的约定为准。公积金冲还贷业务每年进行两次,一般为上半年的4月份和下半年的9月份,具体操作时间以当时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时间为准。

2.逐月还款法 委托人每月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当月贷款,时间一般为每月的固定日期。 注:银行自当次提取还贷起始之日(向市中心报送数据之日)起至本次还款结束之日止,停止有提取还贷业务的借款人的提前还款操作,避免提取还贷提取金额大于实际还款额的情况。 请您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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