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延长休假但员工正常上班的,是否要按照加班处理?

曦有范


我认为,春节延长休假但员工正常上班,应按加班处理是完全正确的。

因疫情防控需要,国务院做出了延长休假3天的规定。这一无奈与合理的规定,是国家在非常情况下所做出的特殊举措,具有强制实施的法律效力,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之,毫无变通的空间与商量余地。

同时,对于国务院决定延长休假时间,应当而且必须认定为合法的公休假日,这是合乎长期以来形成的政策规矩的。即按现行政策规定,单位在法定公休假日,因故安排职工上班工作的,应当按照加班性质进行认定,这是完全应该的。

很显然,因防控疫情等特殊需要,经批准在延长休假期间,安排职工正常工作,又不能给予同等时间补休的,应按规定支付不低于200%的加班工资。这样处理,是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也是对职工未能休息,付出了必要劳动,所给予的常规报酬补偿而已。


刘正民


国务院办公厅1月26日发布通知,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在春节延长的假期里,员工正常上班,应该按照加班处理。


一、延长假期,属于法定家假日还是休息日?


国务院的通知中,并没有对延长的三天假期进行准确的定性,三天延长假期,是什么性质的放假?法定节假日还是休息日?通知没有明确规定。


但是,通知也指出,因为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员工,企业应当依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予以调休。


如果这三天延长假期属于法定节假日,员工正常上班,那么,企业只能给与员工三倍工资,不能够进行调休。


如果这三天延长假期属于休息日,员工正常上班后,企业可以在适当的时候,安排员工进行调休。不能调休的,要按照两倍工资的标准,发放工资。这与国务院通知精神是相符合的。


结合劳动法的规定和国务院通知精神,这三天延长假期,定性为休息日是比较合适的。这与劳动法的规定是相符合的;与国务院的通知精神也是契合的。


因此,这三天延长假期,应当定位为休息日。在休息日正常上班的,属于加班。


二、休息日加班,应该如何处置呢?


劳动法对于休息日加班的员工,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


一是调休。员工在加班后,企业应当在合适的时机,予以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


二是发钱。员工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调休的,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两倍工资给员工。


总之,员工牺牲了休息时间来工作,为企业创造了利润,企业也应当关照员工,给与相应的补救措施,维护员工的利益。


职场百灵鸟


可以肯定的说:是不会按加班处理。由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特殊情况,才导致了今年春节延长休假。只有《劳动法》明确规的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上班,才能按加班处理。

按正常的春节法定节假日来说,只要过完春节,劳动者都应该上班工作了。因这次疫情而今年春节延长了休假,但在休假期间却有些员工正常上班,这就导致了这些员工少休了这段时间。

通常来说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企业)必须要为这些员工进行调休,补上这些延长的休假时间。如果公司不给予他们调休,那么公司(企业)就应该按加班标准支付其工资,也就是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所以,是否按加班标准支付工资,关键还是由公司是否调休而定。只要公司调休,就按正常工资标准支付。

如果是在劳动法规定的春节假日上班工作,那单位必须按照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而今年春节延长休假,它只是一种特殊情况而已,而且它是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做出的临时性决定。这种决定是从疫情的防控角度来考虑的,它与劳动法的有关加班规定,是站在不同的角度。所以它的决定与加班并没有直接的关联。

当然,这些在延长休假期内继续上班的单位,只要不是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并经有关部门允许,其实是有违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如果在延长休假期上班,产生了严重的事件与后果,这些公司(企业)的负责人肯定是会受到法律的严惩,甚至会追究刑责!

所以,那些在春节延长休假期继续上班的单位做法,其实是不可取的,也是对他人和自已不负责的行为!不过那些与疫情和民众相关的企业继续上班工作,则是另当别论,不在此论述之列。

好了,我就简单的分析到这里,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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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职场


1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将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这属于国家在启动突发事件一级响应的前提下做出的临时性安排,任何单位和公民都应当遵守。

另外,国家还将春节延期放假的权力授予了各个省级行政区。比如,湖北省明确2020年的春节假期将延长到2月13日,湖北省明确是经国务院批准的。

另外,全国剩余的绝大多数省市,为了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将企业的复工时间规定至2月10日(农历正月十七)。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

不过,一些行业是例外的:

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

国务院在1月27日的文件中,就已经明确延长假期时间安排职工上班的,应当首先安排职工补休。不能安排职工补休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加班费的标准是按照200%的工资标准执行。

不过希望大家明确的是,延长上班时间或者延长假期,是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决定,不是说企业愿意支付200%的加班费就可以安排职工强行工作的。万一产生严重的后果,相关企业有可能触犯刑法,会甚至负责人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有的企业强行安排职工加班,企业负责人直接被刑拘5天。


所以,在特殊时期会有特殊的规定,请各个企业尤其是负责人,一定好自为之。


暖心人社


雷哥认为,劳动者在春节延长的假期正常上班,当然要视为加班。但是,是否能够落实到每一个单位,却是值得玩味的问题。


春节延长的3天假期(实际上只延长了2天,还有1天是正常的周末休息日),是国家应对疫情管控出台的行政命令,虽然不在国务院《全国年节与纪念日放假办法》中规定的7天法定假日之中,但是由于延长春节假期的通知,同样是国务院发出,并且明确为春节假期。


从文件内容来看,延长的假期当然应该视为法定年假的延伸,而且,文件还明确:

“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


所以,延长假期上班,当然要视为加班处理。


对于体制内的单位来说,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和国企,很多单位都已经按照加班在对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的员工进行统计,并将按照双休日加班的标准,即双倍工资计发加班费。


而且,很多体制内的单位,特别承担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行业国企,例如通讯、电力、铁路等企业,既要保证社会的基础性服务,又要保证疫情防控工作,所以,采取了部分员工到现场上班,部分员工在家远程办公的模式。


于是,这些单位,不仅将延长假期的3天视为加班,而且,对于2月3日至2月7日仍然坚持到办公地点上岗的人员,都视为加班处理,并按照双倍工资计发加班费。有的单位甚至特别为较为辛苦、较为危险的一线和外勤人员发放额外的特殊津贴。


说白了,能呆在家里发呆、无聊,也远胜于外出工作。因为外出工作,无论是乘坐电梯、乘坐交通工具,亦或是在工作岗位上与其他人接触,其受到传染的可能性,都远比在家呆着要高很多,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发点加班费作为补偿再正常不过、再合理不过。


不过,对于私企来说,在春节假期延长的3天内上班,是否会被认定为加班,还得看这些企业的遵纪守法程度和这些企业老板的良心。毕竟,哪怕没有这次新冠肺炎疫情,一些黑心老板也从来不发放任何加班费,所以,期待他们良心发现,估计不太现实。


总之一句话,春节延长假期上了班,当然是可以认定为是加班,但是在职场实践上是否能够落实,就必须要看情况了。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带来帮助,谢谢。


我是优质职场领域创作者、问答达人、问答青云计划获奖者【雪天惊雷】。如果我的观点对您有启发、有帮助,劳烦您点赞并关注我,雷哥将把职场干货与您分享到底,谢谢!


雪天惊雷


没错,是要按照加班来对待,要么补休,要么发两倍工资。

大家好,我是社保专家思之想之,春节延长休假但是员工正常上班的,是否要按照加班处理?

众所周知,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了三天,就是从1月31号到2月2号,那么这三天延长假期间,如果员工正常上班的话,该怎么发放工资呢?

按照规定,这三天春节延长假是按照休息日来对待的,如果企业安排职工正常上班的话,那么就是休息日加班,如果不能给予职工补休的话,那么就要支付正常工资的200%。

也就是说,职工如果在这三天期间正常上班了,那么你有两种选择,一可以要求领导安排补休,二是你可以选择要求公司支付两倍的工资。

多地人社部门也是这样明确政策口径的,比如,广东人社厅明确,在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那么还有人问了,延长复工期间工作的话,怎么发放工资呢?

目前呢,的确已经有20多个省份宣布要企业延迟复工到2月9号,也就是不能早于正月十六提前复工。

首先,要明确在延迟复工期间是不能够安排职工上班的,因为之所以延迟复工,就是为了减少聚集,防控疫情,延迟复工期间,安排职工上班是违法的,目前已经有老板违反规定,让员工提前复工而被行政拘留五天。

其次,有一些特殊的企业就是要承担社会正常运转保障任务的企业,可以提前复工,那么,这些企业安排企业职工上班的话,也是要按照休息日上班来处理的。

上海人社局就明确解释,延迟复工,这些天是属于休息日,休息日安安排企业职工上班的,要么就给予职工补休,要么就给职工两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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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单位延迟复工到什么时候呢?春节延长假期,延迟复工期间,你正常上班了吗?欢迎留言。


思之想之


当然应该按加班处理,但想必很多企业都不会按加班处理的,毕竟在他们眼里:这节骨眼上能正常发工资就不错了,想啥呢。我还见过有的企业说因为疫情,公司盈利受损严重,加上大家工作不饱和,所以暂时只发放60%工资的,你说气人不。

规定:春节延长休假期间正常上班的,按加班处理

在一周前,上海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新闻发布会上,人社局就此作出了权威回答,称延迟复工是因为疫情防控需要,这几天都属于休息日范畴(大部分地方也是如此规定)。在此期间,休息的员工,企业要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发放工资;对于正常上班的员工,则要安排补休或者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换言之,就是2倍工资。

即使按企业要求在家办公的,也应该视为休息日加班,给予调休或者按规定支付双倍工资。另外,在家办公时长超过劳动合同约定的上班时长的(当然得企业认同的情况下),企业也应该支付员工超时工作的加班工资。

人性化角度:企业该对正常上班员工按加班处理

国家和地方延迟企业复工,是为了众志成城抵抗病毒。往小了说,人命关天,往大了说,是为了中华民族可以在世界上生存发展。

毕竟那些和疫情相关,和社会公共保障事业相关的行业从业者,是他们冲在最前线,为我们奋勇杀敌,保驾护航,这是他们的使命和责任,更是我们的骄傲和学习的榜样。反观其他企业,也理应承担起自己应承担的责任,不给社会添乱,至少得听国家地方的统一部署,按规定来吧,这是底线。

如今企业你依旧安排员工在这种特殊时期去正常上班,还不想给加班工资?这是得了便宜还卖乖,过分了点。所以不妨从人性管理角度去考虑,该给的咱们要给,不要凉了员工们的心啊。

结语

总的来说,春节延长休假但员工正常上班的,不管是去公司上班还是在家办公,都要按加班处理,企业须安排员工补休或者计发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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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念HR


必须按加班处理。因为他,她们不仅仅是上班而更是冒着一定的风险在与死神打交道。更值得遵重与敬佩[赞][赞][赞]


用户222552083956


题主就是关心这段时间的待遇问题是吗。

看了一下别人的答案,挺好奇真的有公司会付双倍工资么。

我说一下我身边的实际状况是大多都是调休的,另外因为交通上希望员工能够避免乘坐地铁或者公交,建议的是坐出租车,所以还给报销打车费。另外还有公司给与额外的补助,一天一百元。另外口罩是公司给发的。


高效工作UP君


首先,要深刻明白这次延长春节假期是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属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重要组成部分。

如果公司强制要求上班的,那一定是违法的。将面临一些结果:如果企业未能执行假期延长决定而造成疫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77条,企业应承担民事责任。

但是有些抗疫相关行业或者保障日常生活需求的行业,因为特殊需要,会在延长的休假中上班,那么这种情况,国家也有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并安排补休;对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报酬。因此如无国家进一步的通知,本次增加的假期,如执行标准工时制,宜参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理。
简单的说,春节延长休假但员工正常上班的,是要按照加班处理,企业要么安排适当时候调休,要么发放两倍工资。
而对于薪资发放方面,由于国家统一延长春节假期,如无其他缺勤,2020年1月和2月工资应正常发放,不得作相应的扣减。
希望我以上的分析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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