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令(第3號)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進入最關鍵時期,為全力加快織牢基層社區(村、屯)防控網,落實“嚴字當頭、不漏一人”的要求,控制傳染源、阻斷傳播鏈,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自治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決定實施“疫情防控全民參與”十項措施。現就有關要求通令如下:
一、疫情防控實行“屬地管理屬地負責”。中直、區直各單位,各市、縣(市、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各人民團體及各高等學校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全力服從當地黨委、政府及其指揮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建立基層防控工作組織體系。由鄉鎮(街道)牽頭,以村屯為單元、社區網絡為依託,發揮鄉鎮基層黨組織、基層幹部、駐村工作隊作用,鄉鎮(街道)分片包管到社區和村屯、社區和村幹部包乾到戶。
三、每一個公民都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自治區出臺的疫情防控各項規定。出現發熱、乏力、咳嗽等症狀,必須及時就診,並第一時間向村(居)委、社區報告。人人做到不串門、不集聚,儘量不外出,外出必須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倡導每戶家庭指派1名家庭成員外出採購必要生活物資。
四、有疫情重點地區旅居史的區外返桂人員,須在返回當日主動向居住地村(居)委、社區報告,並居家醫學觀察14天,不得外出,所在村(居)委、社區要登記造冊;若出現發熱、呼吸道症狀等,負責醫學觀察的村(居)委、社區應當協助其迅速到就近的醫療衛生機構發熱門診就診。
五、村莊、小區、單位嚴格執行疫情防控時期的管理規定,設崗排查,對進入人員進行詢問、登記、測體溫,發現有發熱症狀人員、密切接觸者,按規定及時處置,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對出現確診病例的,及時到指定醫院進行治療,實行封閉式隔離管理。
六、鄉鎮(街道)和村(居)委、社區嚴格執行網格化管理,加強網格內人員排查篩選,特別對來自疫區的人員進行再篩查、再核對,逐社區、逐樓棟、逐村屯、逐戶、逐人進行健康登記,做到不漏一鎮一村、一棟一院、一戶一人;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對承租人員的管理。
七、各村、社區、小區、各類企業、工作場所、樓宇等基本單元要對重點人群做好服務管理工作,有針對性地採取防控措施,發現異常情況須及時報告,堅決防止疫情擴散。
八、養老機構、兒童福利院、中小學校、學前教育機構及高等學校等人群集中的單位,嚴格控制訪客;嚴格落實清洗、消毒、通風等防控措施;做好老人、幼兒每日的體溫監測;發現體溫異常的,立即報告,並送就近的醫療衛生機構發熱門診就診。
九、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要加強內部管理,適時實施衛生清潔和消毒工作,加強幹部職工疫情防控知識教育,配備必要防護用品,督促做好個人防護。
十、全體黨員、全體幹部,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發揮帶頭作用,管好家人、親屬,積極主動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帶動街坊鄰居自覺遵守規定。
各級疫情防控指揮部接此令後,要結合實際迅速落實到位。
疫情防控熱線電話:12320
廣西壯族自治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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