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区公安局快速查处一起网上故意制造传播疫情谣言的违法行为

近日,加格达奇曙光派出所辖区居民王某通过手机微信聊天软件,在微信群内发布“北疆商店是新型肺炎患者马某的父亲开的,不知是否有21号后去过的,去过的请自行隔离14天……”的谣言,随后,该条信息被熊某、张某迅速转发扩散,引起部分群众恐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曙光派出所民警接报后,迅速将违法行为人王某、熊某、张某口头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王某承认在未经核实情况下,编辑不实信息发布在微信群的事实,熊某张某承认转发有关疫情的不实信息的事实。2月6日,加区公安局曙光派出所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王某罚款500元、熊某张某各200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重申: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希望广大网民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环境,团结一心,共同抗击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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