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確權後,對於不符合一戶一宅的房屋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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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世紀七十年代兒子要到結婚年令集體分給宅基地建房,但是父母親死後父母親的老房不能作為兒子繼承,成為危房後折除的宅基地要退還集體,如果不退還變成一戶多宅,變成搶佔宅基地建房,如果兒子沒有向集體劃撥宅基地,兒子的房子也是祖傳的老房子行成一戶多宅那樣情況應該可以繼承,如果兒子是劃撥土地宅基地建房的話,老房子折除後不能重建,宅基地應該收回集體所有不能建房,要給予處別對待才是合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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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不符合一戶一宅的房屋是指在自己擁有房屋的情況下,又依法繼承、受贈了合法房產,還有一種是修建了新房子,老房子未依法拆出,造成的一戶多宅現象。


對於不符合一戶一宅的房屋是不能進行宅基地確權登記的,那該怎麼辦?

首先、能居住能使用就好。

農村房屋,不管有沒有證件,不管能不能確權,只要房屋不影響居住使用就好。按照目前的政策,不符合一戶一宅規定的農村自建房,即使不予確權登記也是不能無償拆出的,以前修建的一戶一宅以外的農村自建房,很多房產都是合法的,即使無證修建的房屋不合法,但由於是管理上或者歷史遺留問題等多方面原因形成的一戶多宅,從客觀上也是默認合法的。即使要求拆出,必須得給予經濟補償,不要求拆出,可以一直居住使用,值到房屋沒有居住使用價值為止。


其次、現在不能確權,不代表將來不可以辦產權。

農村房屋按照《土地管理法》一戶人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的規定,宅基地肯定是不能確權登記的。但未來不代表農村房屋不可以辦理房屋產權證書。一個是宅基地入市,二個是耕地佔用稅法的實施,對於農村即不能強制拆出又不能給予確權登記的房屋,可以採取徵稅的形式給予合法辦理房屋產權證。無證房屋不可能無期限的拖下去,遲早都會出臺政策解決。


再次、不符合一戶一宅規定的房屋可以有償合法轉讓。

不符合一戶一宅規定的房屋除了可以長期居住使用外,房屋所有權人不想居住了,是可以將一戶一宅外多餘房屋有償轉讓給本村村民的,只要有村民願意出錢買,轉讓一戶一宅以外多餘的宅基地,政策是允許的,而且是支持和鼓勵的。農民可以將不能確權登記的宅基地轉讓給本村村民實現變現,即保障了自己合法權益,也不違反宅基地集體所有權的規定。

總之,土地確權後,不符合一戶一宅規定的農村房屋是不會被無償拆出的,不影響居住使用,也不影響合法有償轉讓,只是不能確權,不能新建、擴建、改建。對於即不能強制無償拆出又不能確權登記的農村房屋,國家遲早會出臺政策,以一種最合理的方式解決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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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洪168


“一戶一宅”概念來源於農村宅基地確權工作,除了“一戶一宅”,農村“一戶多宅”的現象還是普遍存在的,那麼“一戶多宅”的情況會如何處理呢?

合法的“一戶多宅”是可以確權的!

合法的“一戶多宅”主要來自三方面:

一、合法繼承。這是最常見的來源方式,農民申請宅基地建房後,因父母或其它親屬去世,合法繼承他們所有的房屋,此種情況可以確權。

二、合法買賣。農民現使用宅基地面積在低於當地規定可使用的標準的情況下購買本村其他村民宅基地使用權後,兩處宅基地面積總合不高於當地規定標準;或土地政策相對寬鬆時購買的具有合法手續的本村房屋等,也是可以確權的。

三、歷史遺留原因。農村房屋中一部分來自當年“打地主都土豪”或其它方式“分”來的房屋,沒有任何手續,只是相當長一段時間居住在此,對於此種房屋,公示無異議後也是可以確權的。

總之,農村不符合“一戶一宅”的房屋,只要是合法的“一戶多宅”,公示無異議後是可以確權的,不同之處在於備註欄會加上“一戶多宅”等字樣!

“一戶多宅”的限制與合法使用

一、“一戶多宅”的限制。主要體現在房屋翻新重建方面,“一戶多宅”只有在兩處或多處宅基地面積總和不高於當地規定的標準的情況下可以翻新重建,其它情況只能加固維修,待房屋自然倒塌後由村集體收回統一分配。

二、“一戶多宅”如何合法使用。1、滿足分戶條件後,可將多餘符合標準的宅基地轉至子女名下,子女符合“一戶一宅”後,該宅基地使用權永長期歸子女;2、流轉至本村滿足宅基地使用條件的成員;3、出租或免費供親戚朋友使用;4、有償退出,宅基地有償退出政策還在試點當中,但是一個大趨勢。

綜上,宅基地確權後,合法的“一戶多宅”也會確權登記,其受限制的關鍵點在於“能否翻新重建”,合法處理是關鍵!


謙哥嘮三農


憑什麼城裡有錢人就能擁有寬大面積的別墅,而其他人則擁有幾套甚至十多套以上的商品房呢?難道那不是房屋面積嗎?一戶多宅怎麼就不去定論?難道他們就不是人了嗎?他們是神仙嗎?他們為國家及社會安康所做的貢獻就巨無霸了嗎?老百姓辛苦一輩子甚至是嘔心瀝血的攢了點錢,把家裡修的寬敞些就佔了神的位子了嗎?怎麼總是給老實厚道的老百姓套緊箍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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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有的存在現實,沒有的一律不批。


鄭新政


我一家四口在本市打工,家中老屋是危房,平時很少回家,過年在和哥嫂家一起過,哥嫂也在廣東打工,土地確權沒有分田和宅基地,因為我和哥家在一起,只給他們一個份子宅基地,後來村裡只補給我一個人田地並且還差兩分田,找村領導說確權了不給了,以後我一家四口該怎麼辦,?求高人指點


王明新54669484


政府又在打農村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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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解決一戶沒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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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國家政策,國家利益為大,不要阻礙國家政策實施。


楊威153615192


1、一戶多宅的,要區分造成多宅現象的原因,區別對待,如果有合法原因的,可以都確權,如果沒有合法原因,必須堅持一戶一宅,只能確權一處。

2、根據《土地管理法》第62條的規定,農村居民宅基地,必須一戶一宅,一戶多宅的,除有合法原因外,屬於違法用地。如果是違法用地,當然不能確權登記發證。

3、一戶多宅的合法原因主要是因接受贈與或者繼承房屋而同時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因有合法的取得原因,所以宅基地使用權是合法的,既然是合法的,依法應當確權。

4、如果沒有合法原因但卻有多處宅基地的,家庭符合分戶條件的,可以先分戶,然後再根據分戶之後的總戶數,分別確權,這就是分戶確權,如果不符合分戶條件,以及分戶之後仍然超過了總戶數的宅基地,不能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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