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裡,誰造成了張金哥和守備之子的悲劇?

潤楊閬苑


造成守備之子和張金哥悲劇的原因。

1. 案子的解決。

解決這個婚姻案子的關鍵人物,就是長安節度使雲光雲老爺,可他解決的方式不是瞭解案子的情況,而是念"久懸賈府之情″。結果就是: 守備無可奈何地、忍氣吞聲地接受了前聘之物。

2. 官場腐敗的結果。

從雲光解決這個案子的依據看,他曾經是依靠過賈家的,而這次如此解決完全是為了報恩,這也就是說官場上他們是相互為用的。而云光的例子在那時,並不是單一的,如賈雨村、孫紹祖、傅試等,這樣最後的結果就是官場魚肉百姓。

3 . 當時倫理的結果。

張金哥和守備公子無情可言,他們之間只有倫理,並且這個倫理是當時人所信仰的,對女子更加嚴格,甚至要求女子應無條件的做到。張金哥愛勢貪才父母,不顧倫理完全接受雲光的處理,最後逼死張金哥。

4 . 作者如此安排的用意。

這裡鐵檻寺已不是清淨之地,靜虛尼姑也不是清心寡慾,小尼姑智能兒更是不堪,一切都失去了規矩,一切又與官場與賈府相互勾結烏煙瘴氣,賈府衰敗之氣從中可見。


文學與教育


張家和守備家定親,要行“六禮”,依照古代禮法而言,婚姻“由納吉而定,納徵而成”, 律法方面也是以交換婚書或收受聘財為婚約成立要件,一旦婚約成立,不得輕易反悔更不能隨意和其他人再訂婚、結婚,否則不僅要受到社會輿論譴責,還會受到法律制裁。張家在與守備家已經行完納徵之禮,又和李家圖謀再結兒女親家,此行為完全違禮違法,所以當守備要打官司告狀時,即使張、李兩家在當地俱有財、勢,他們也不得不託人跑到京城疏通關係,花大價錢買通鳳姐弄權,才能憑藉非法手段退掉張金哥和守備之子的婚事。

歷史上女家為了貪財,將自己的女兒“一女許數家”(《潛夫論·斷訟篇》)的行為不僅會被世人嘲諷,而且律法也嚴懲這種違背契約精神的惡行。納徵後定親男女俱存時,除了兩家自行協調均同意協商解除婚姻外,法定解除婚姻的情況只有三種:1未成婚的一方男女犯奸盜;2男方超過約定的娶親時間五年,無任何理由但依然不娶親的、丈夫逃亡三年了還不歸家的3騙婚妄冒的;這三種特殊情況可以依法取消婚約,否則無故悔婚要受刑罰。依照《大明律》“若許嫁女已報婚書,及有私約而輒悔者,笞五十。雖無婚書,但曾受聘財者亦是。若再許他人,未成婚者杖七十,已成婚者杖八十”。依照《大清律例.戶律.婚姻》規定:“若許嫁女已報婚書及有私約而輒悔者,主婚人(明清律法中“主婚人”指的是為子女訂立婚約的祖父母、父母或者其他長輩)笞五十,女歸本夫,若再許他人,未成婚者,杖七十,已成婚者,杖八十……男家悔者,罪亦如之……”。而知道對方已經訂婚還要強娶他人之妻的李衙內什麼罪呢?“後定娶者,知情與女家同罪,財禮入官”。張金哥和守備公子無情可言,他們之間只有倫理,並且這個倫理是當時人所信仰的,對女子更加嚴格,甚至要求女子應無條件的做到。張金哥愛勢貪才父母,不顧倫理完全接受雲光的處理,最後逼死張金哥。

4 . 作者如此安排的用意。

這裡鐵檻寺已不是清淨之地,靜虛尼姑也不是清心寡慾,小尼姑智能兒更是不堪,一切都失去了規矩,一切又與官場與賈府相互勾結烏煙瘴氣,賈府衰敗之氣從中可見。


思想是創作的靈魂


《紅樓夢》中,一個張姓財主家的女兒金哥和原守備之子定親,但之後她在廟裡進香時又被長安知府小舅子李衙內看中,張家父母和李家沆瀣一氣、通同作惡,使用非法手段解除了張金哥和守備之子的婚約,被拆散的有情人雙雙自殺釀成悲劇。



嘎嘣脆a


張金哥,這個帶有男孩色彩的名字,卻是用在一個美麗動人的女子身上。她本是長安縣一個平民百姓家的女兒,只因天生麗質,被兩個官宦人家先後看中,引發了一場類似於戰場上的金戈鐵馬般的戰鬥。這場爭婚戰打得難解難分,之後驚動了更高級的官員節度使雲光,才使一方勝利,一方落敗。無論願意還是不願意,爭鬥雙方都認可了這個結果。金哥小姐要反抗,她一條繩索結束了自己的生命,讓所有的參戰者都成了輸家。在《紅樓夢》中,描寫最細膩的悲劇是寶黛愛情,而描寫最粗略的就是張金哥的這個悲劇,因為這個悲劇的主人公與賈氏宗族沒有任何關係。為什麼會寫到這個悲劇,那是因為這個悲劇的幕後兇手是賈府的管家婆王熙鳳。這個悲劇的敘述雖然簡單,不過千字篇幅,但是它隱含的意義同樣是很深刻的。

一、禮教的悲劇

在這個悲劇中,有一個自相矛盾的地方,那就是張姓財主與女兒的極度不一致。當矛盾衝突產生後,父母是寧願破家也要退婚,另將女兒許配給知府小舅子李公子;而女兒寧願自殺也不願退了守備公子轉嫁他人。當父母願望達到滿足之時,就是女兒命盡之日。張財主花了三幹兩白花花的銀子(也許還要多),其結果是將女兒送上了黃泉路。看到這裡,讀者會問,父母與女兒是親人不是仇人,為什麼不能提前溝通呢?並且從敘述中可以看出,退婚之事拖了很長時間,父母就不會問問居住在同一屋簷下的女兒,而女兒又沒有向親生父母講清自己的意願,究竟為什麼?這種意識是現代的,幾百年前卻完全不會是這樣,也不能是這樣。

封建禮教要求兒女的婚事要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規律,兒女對自己的婚事不僅無權做主,也不敢過問,乃至不應聽到,這種規矩對女子尤其如此。魯迅的小說《在酒樓上》就寫了一個叫順姑的女子,她聽到未婚夫不成材的謊言卻不敢去問,最終抑鬱而死。這個悲劇還是出現在辛亥革命之後,而張金哥生活的年代是封建社會。張家為女兒的婚事鬧得天翻地覆時,張金哥只能置若罔聞,不能問、不能說、不能聽。當父母為達到目的歡天喜地時,她更不能批評。她惟一能支配的是自己的生命,她用生命表達了自己的意願。是誰害死了張金哥?

歸根到底,是封建禮教。它為魯迅所講的封建禮教“吃人”的本質,提供了鮮血淋漓的證據。禮教“吃人”還有另一方面的含義。張金哥與守備公子既非青梅竹馬,也不是通家交好,估計連面都沒見過一次。張金哥的自殺不會是為了殉情而只能是為了守禮。當時社會深受程朱理學的影響,“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的律條深深的印在人們心中,即使沒有“之子于歸”,意念上的許嫁也會使許多女子為之終身付出。訂婚後丈夫意外死亡,抱著靈位拜堂的女子並不罕見。在張金哥心中,許嫁守備公子又改為知府小舅子,這等於再醺,即使是隻有約定沒有行動的再礁也是恥辱,洗刷恥辱的惟一途徑只有自殺。她要用生命維護自己的尊嚴,反抗父母的出爾反爾。這是禮教“吃人”的又一方面。

二、官位的悲劇

自從女兒許嫁守備公子,張家這個土財主就與官府有了不解之緣。知府小舅子又看上張金哥時,張財主本來只需明確表示名花有主就可以了。為什麼會出現兩家爭執,互不相讓的糾葛呢?原因在於張財主的攀附權貴。張家最初訂婚的是守備家,守備是武官,在明代是鎮守邊防的軍官,在清朝綠營兵的軍官中也設有這個官職,是正五品,分領營兵,掌管營務糧餉。而想爭奪張金哥的李公子是知府的小舅子,知府是地方政府中的府一級長官,清代為從四品。也就是說,知府官階大於守備僅半格,但他是當地掌管一切的父母官,這也難怪張財主家動了改換門庭的念頭。一個土財主偏偏要與官員結為姻親,本來就門不當戶不對,但是張家倚仗女兒的美麗,妄想改變只富不貴的局面,其中包含著很多的功利因素,也隱藏著許多危機成分。

一旦遇到更高權貴,勢利的張財主就會改變初衷,這才引發了退婚的糾葛。當事情相持不下時,另外兩家還沒有運用權勢的力量,張財主卻託關係、找門路,以權壓人,結果動用了比爭執雙方更高級的官員,達到了目的。可惜事與願違,他什麼都想到了,就是沒有想到女兒的意願,白白花了金錢又賠上女兒的性命。守備公子也是這場悲劇中的犧牲者。但他並不像《孔雀東南飛》中的焦仲卿那樣為情而死,他的自殺因素也許更復雜一些。前面我們分析張金哥與守備公子大約從未謀面,“愛情”二字無從談起。若說張金哥的自殺還有“好女不事二男”的禮儀與習俗,守備公子卻不必受此約束。作為男人,三妻四妾尚無不可,又怎會為一個媒定而未娶的陌生女子付出生命呢?

應該說,他的自殺源於官場權勢的欺壓。當知府小舅子出現後,張財主選擇的天平就偏向了權勢,所以能夠與之抗衡,是因為守備家訂約在前,站住了一個“理”字。而官低位卑的屈辱感時時齧咬著他的心靈,節度使雲光的介入,更強化了這種感覺。面對強權的壓迫,守備公子只能屈從,但內心的不平卻不可能消失,反而會更加強烈。最後又聽到張金哥的殉情,這是“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棵稻草,種種因素加在一起,導致了他的自殺。如果說兩人的自殺都有反抗的目的,那張金哥反抗的是父母的勢利,守備公子反抗的是卻是官場的強權。

三、人性的悲劇

在這場悲劇中,人性的種種卑劣之處展露無遺。王熙鳳是這場悲劇的主要兇手,在這件事上,體現了她的貪婪和爭強好勝。開始,她並沒有答應幫忙,理由是“不缺錢用”。而當老尼用“只當府上沒這手段”反激她時,她爭強好勝的本性就被激活了,再加上貪慾,她就導演了這場悲劇。我國有一句民諺,就是“寧拆十座廟,不破一門婚”,即使沒有兩條人命的嚴重後果,王熙鳳也不應該去做毀人婚姻之事。但是三千兩銀子的誘惑和爭強好勝的本性導致了她做此惡事。張財主是這場悲劇的始作俑者,只因為他人性中的道德底線太低、功利因素過強。為了攀附權貴,他用自己的女兒做籌碼;再遇到更高一級的權貴,他不惜背盟毀約;僵持不下時,他又想到利用更高的權貴。為此,他付出了至少三幹兩白銀的代價。

最後,他是竹籃打水一場空,沒有攀上任何權貴,卻賠上女兒年輕鮮活的生命。靜虛老尼本是佛門子弟,應該在寺廟靜心禮佛,可她平日裡總是奔走權門,以獲得金錢和人際關係上的好處。在這場悲劇中,經她手就送給了王熙鳳三千兩銀子,她得到銀子沒有,我們不得而知。不管她是否得到錢財,至少她得到一種精神上的滿足,一種誰也別敢小瞧我的得意感。平日裡,她奔走權門,小心翼翼地看著別人的臉色,乞求別人的施捨,那些太太小姐們誰會把她放在眼裡呢?但是,在這樣的大事中,她起到了那些太太小姐乃至老爺少爺所起不到的作用。讓張財主看看,讓守備家看看,讓知府家看看,自己居然能接上賈府的關係,操縱雲光節度使,從今以後誰還敢小覷我?

李公子好色,守備家鬥氣,也是這場糾紛的起源。真正到了矛盾爆發後,誰也不願意退出是因為面子。林語堂在他的《中國人》一書中就曾指出面子是我們民族一直看重的東西,始終在影響我們的生活。它是無形的,卻使多少人傾家蕩產、家破人亡。《紅樓夢》中奴才們最看重的也是面子,他們叫臉面,總是在爭誰是有臉的,誰是沒臉的。王熙鳳在協理寧國府時也用“三四輩子的老臉”能不能保住相威脅。兩個官宦家庭爭鬥,表面上是爭媳婦,實際上是爭面子。而云光節度使偏向哪方,哪方就勝利,就有面子,而失敗的家庭也就全然沒了面子。在這場悲劇中,還有一個無形兇手,那就是人性的醜惡,它的世俗稱謂就叫貪婪、功利、臉面、自我表現欲、爭強好勝心。

歸根到底,是封建禮教。它為魯迅所講的封建禮教“吃人”的本質,提供了鮮血淋漓的證據。禮教“吃人”還有另一方面的含義。張金哥與守備公子既非青梅竹馬,也不是通家交好,估計連面都沒見過一次。張金哥的自殺不會是為了殉情而只能是為了守禮。當時社會深受程朱理學的影響,“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的律條深深的印在人們心中,即使沒有“之子于歸”,意念上的許嫁也會使許多女子為之終身付出。訂婚後丈夫意外死亡,抱著靈位拜堂的女子並不罕見。在張金哥心中,許嫁守備公子又改為知府小舅子,這等於再醺,即使是隻有約定沒有行動的再礁也是恥辱,洗刷恥辱的惟一途徑只有自殺。她要用生命維護自己的尊嚴,反抗父母的出爾反爾。這是禮教“吃人”的又一方面。

二、官位的悲劇

自從女兒許嫁守備公子,張家這個土財主就與官府有了不解之緣。知府小舅子又看上張金哥時,張財主本來只需明確表示名花有主就可以了。為什麼會出現兩家爭執,互不相讓的糾葛呢?原因在於張財主的攀附權貴。張家最初訂婚的是守備家,守備是武官,在明代是鎮守邊防的軍官,在清朝綠營兵的軍官中也設有這個官職,是正五品,分領營兵,掌管營務糧餉。而想爭奪張金哥的李公子是知府的小舅子,知府是地方政府中的府一級長官,清代為從四品。也就是說,知府官階大於守備僅半格,但他是當地掌管一切的父母官,這也難怪張財主家動了改換門庭的念頭。一個土財主偏偏要與官員結為姻親,本來就門不當戶不對,但是張家倚仗女兒的美麗,妄想改變只富不貴的局面,其中包含著很多的功利因素,也隱藏著許多危機成分。

一旦遇到更高權貴,勢利的張財主就會改變初衷,這才引發了退婚的糾葛。當事情相持不下時,另外兩家還沒有運用權勢的力量,張財主卻託關係、找門路,以權壓人,結果動用了比爭執雙方更高級的官員,達到了目的。可惜事與願違,他什麼都想到了,就是沒有想到女兒的意願,白白花了金錢又賠上女兒的性命。守備公子也是這場悲劇中的犧牲者。但他並不像《孔雀東南飛》中的焦仲卿那樣為情而死,他的自殺因素也許更復雜一些。前面我們分析張金哥與守備公子大約從未謀面,“愛情”二字無從談起。若說張金哥的自殺還有“好女不事二男”的禮儀與習俗,守備公子卻不必受此約束。作為男人,三妻四妾尚無不可,又怎會為一個媒定而未娶的陌生女子付出生命呢?

應該說,他的自殺源於官場權勢的欺壓。當知府小舅子出現後,張財主選擇的天平就偏向了權勢,所以能夠與之抗衡,是因為守備家訂約在前,站住了一個“理”字。而官低位卑的屈辱感時時齧咬著他的心靈,節度使雲光的介入,更強化了這種感覺。面對強權的壓迫,守備公子只能屈從,但內心的不平卻不可能消失,反而會更加強烈。最後又聽到張金哥的殉情,這是“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棵稻草,種種因素加在一起,導致了他的自殺。如果說兩人的自殺都有反抗的目的,那張金哥反抗的是父母的勢利,守備公子反抗的是卻是官場的強權。

三、人性的悲劇

在這場悲劇中,人性的種種卑劣之處展露無遺。王熙鳳是這場悲劇的主要兇手,在這件事上,體現了她的貪婪和爭強好勝。開始,她並沒有答應幫忙,理由是“不缺錢用”。而當老尼用“只當府上沒這手段”反激她時,她爭強好勝的本性就被激活了,再加上貪慾,她就導演了這場悲劇。我國有一句民諺,就是“寧拆十座廟,不破一門婚”,即使沒有兩條人命的嚴重後果,王熙鳳也不應該去做毀人婚姻之事。但是三千兩銀子的誘惑和爭強好勝的本性導致了她做此惡事。張財主是這場悲劇的始作俑者,只因為他人性中的道德底線太低、功利因素過強。為了攀附權貴,他用自己的女兒做籌碼;再遇到更高一級的權貴,他不惜背盟毀約;僵持不下時,他又想到利用更高的權貴。為此,他付出了至少三幹兩白銀的代價。

最後,他是竹籃打水一場空,沒有攀上任何權貴,卻賠上女兒年輕鮮活的生命。靜虛老尼本是佛門子弟,應該在寺廟靜心禮佛,可她平日裡總是奔走權門,以獲得金錢和人際關係上的好處。在這場悲劇中,經她手就送給了王熙鳳三千兩銀子,她得到銀子沒有,我們不得而知。不管她是否得到錢財,至少她得到一種精神上的滿足,一種誰也別敢小瞧我的得意感。平日裡,她奔走權門,小心翼翼地看著別人的臉色,乞求別人的施捨,那些太太小姐們誰會把她放在眼裡呢?但是,在這樣的大事中,她起到了那些太太小姐乃至老爺少爺所起不到的作用。讓張財主看看,讓守備家看看,讓知府家看看,自己居然能接上賈府的關係,操縱雲光節度使,從今以後誰還敢小覷我?

李公子好色,守備家鬥氣,也是這場糾紛的起源。真正到了矛盾爆發後,誰也不願意退出是因為面子。林語堂在他的《中國人》一書中就曾指出面子是我們民族一直看重的東西,始終在影響我們的生活。它是無形的,卻使多少人傾家蕩產、家破人亡。《紅樓夢》中奴才們最看重的也是面子,他們叫臉面,總是在爭誰是有臉的,誰是沒臉的。王熙鳳在協理寧國府時也用“三四輩子的老臉”能不能保住相威脅。兩個官宦家庭爭鬥,表面上是爭媳婦,實際上是爭面子。而云光節度使偏向哪方,哪方就勝利,就有面子,而失敗的家庭也就全然沒了面子。在這場悲劇中,還有一個無形兇手,那就是人性的醜惡,它的世俗稱謂就叫貪婪、功利、臉面、自我表現欲、爭強好勝心。










津豫家庭生活


《紅樓夢》中,一個張姓財主家的女兒金哥和原守備之子定親,但之後她在廟裡進香時又被長安知府小舅子李衙內看中,張家父母和李家沆瀣一氣、通同作惡,使用非法手段解除了張金哥和守備之子的婚約,被拆散的有情人雙雙自殺釀成悲劇。

張家和守備家定親,要行“六禮”,依照古代禮法而言,婚姻“由納吉而定,納徵而成”, 律法方面也是以交換婚書或收受聘財為婚約成立要件,一旦婚約成立,不得輕易反悔更不能隨意和其他人再訂婚、結婚,否則不僅要受到社會輿論譴責,還會受到法律制裁。張家在與守備家已經行完納徵之禮,又和李家圖謀再結兒女親家,此行為完全違禮違法,所以當守備要打官司告狀時,即使張、李兩家在當地俱有財、勢,他們也不得不託人跑到京城疏通關係,花大價錢買通鳳姐弄權,才能憑藉非法手段退掉張金哥和守備之子的婚事。

歷史上女家為了貪財,將自己的女兒“一女許數家”(《潛夫論·斷訟篇》)的行為不僅會被世人嘲諷,而且律法也嚴懲這種違背契約精神的惡行。納徵後定親男女俱存時,除了兩家自行協調均同意協商解除婚姻外,法定解除婚姻的情況只有三種:1未成婚的一方男女犯奸盜;2男方超過約定的娶親時間五年,無任何理由但依然不娶親的、丈夫逃亡三年了還不歸家的3騙婚妄冒的;這三種特殊情況可以依法取消婚約,否則無故悔婚要受刑罰。依照《大明律》“若許嫁女已報婚書,及有私約而輒悔者,笞五十。雖無婚書,但曾受聘財者亦是。若再許他人,未成婚者杖七十,已成婚者杖八十”。依照《大清律例.戶律.婚姻》規定:“若許嫁女已報婚書及有私約而輒悔者,主婚人(明清律法中“主婚人”指的是為子女訂立婚約的祖父母、父母或者其他長輩)笞五十,女歸本夫,若再許他人,未成婚者,杖七十,已成婚者,杖八十……男家悔者,罪亦如之……”。而知道對方已經訂婚還要強娶他人之妻的李衙內什麼罪呢?“後定娶者,知情與女家同罪,財禮入官”。

守備這種“良民”遭害,就像小說《 韓秀才乘亂聘嬌妻 吳太守憐才主姻簿》裡講的“他有的是錢財,官府自然為他的”,不得不忍氣吞聲退婚。那如果按照正常的法律規定,《三言二拍》小說裡的類似案例可以做參考,金朝奉將女兒許配給儒生韓子文,後來嫌貧愛富悔婚,於是撒謊女兒已經訂婚給程元了,和韓子文的婚約不算,強逼韓退婚,最後吳太守依法斷案,“女準屬韓生。金聲、程元、趙孝構釁無端,各行杖警!”。

張金哥是“知義”之人。古代四維,即禮、義、廉、恥,“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張金哥和守備之子已經訂婚,雙方守以夫妻之義,金哥效仿節義事遽躬蹈之不願另嫁他人,維護堅貞,這是禮法之義,“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做人重承諾、講誠信,這是情理之義。張金哥的“知義”不是迂腐的固守封建禮教的愚昧,不是沽名的“死名、死節”,而是如《三言二拍》裡《宣徽院仕女鞦韆會 清安寺夫婦笑啼緣》中寫的“結親結義,一與定盟,終不可改。兒見諸姐妹家榮盛,心裡豈不羨慕?但寸絲為定,鬼神難欺。豈可因他貧賤,便想悔賴前言?非人所為。兒誓死不從”,她的義是“大義”,她的死也是“正死”。

張金哥被作者評價是“多情”, “多情”指她和守備之子二人感情真摯專一,張和前夫有婚約,二人之“義”可以源於禮和理,情自何來呢?如果讓筆者分析大概有以下幾種可能:

(1)說媒前產生感情

古代注重男女大防是一般性禮節要求,但是古人卻並不死板。從李清照的《點絳唇》 “見客如來,襪劃金釵溜。和羞走。倚門回首,卻把青梅嗅”透露出的小女孩懵懂的情思,再到“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後”的情人相會,從過去的拋繡球選婿到古代“情人節”元宵、上巳、七夕的熱鬧,未婚男女都有見面的可能,在這種機緣下一見傾心的男女們,往往是中意後互留姓名、住址,再回家稟告家長,走“明媒正娶”的合法程序。有關例子歷史上和古代小說中比比皆是,除此之外,一些公開場合男女也有可能碰面並且產生感情,《吳江雪》中蘇州秀才江潮與才女吳媛是在上香途中相識相愛,最終歷經波折結成眷侶,而《紅樓夢》書中邢岫煙和薛蝌也是在訂婚前已經對對方滿意“蝌岫二人前次途中皆曾有一面之遇,大約二人心中也皆如意。”這些事例表明金哥和守備之子有在訂婚前就見過,並且生情的可能。

(2)相親時互相看中對方生情

南宋吳自牧的《夢粱錄》載:“男家擇日備酒禮詣女家,或借園圃,或湖舫內,兩親相見,謂之相親……”,相親時,如果準新郞覺得滿意,就用一支金釵插到準新娘的發上,這叫做“插釵”,如果準新郞看不中準新娘,就給女家送上彩緞二匹,這叫做“壓驚”,暗示這門親事說不成了。宋代的這一個習俗,一直沿襲到清代,蒲松齡整理的《聊齋俚曲·琴瑟樂》中就有對相親日男女方互相偷偷打量的描述,“那人裝嬌,那人裝嬌,往我門前走幾遭。慌得小廝們,連把姑夫叫。他也偷瞧,我也偷瞧:模樣俊雅好丰標,與奴正相當,一對美年少。”雙方一眼投緣,成就了一對佳偶。

此外,據一些民俗資料記載,有些地方男女談婚論嫁時,女方家人會在相親日讓女兒多做打扮,並進行家務事如打掃庭院、作女紅、倒茶等,給未來的婆家相看其容貌、身材、體態、舉止;此時女孩也可直接和男方相看,她或者從偏廳行過大廳,或者躲在門後等處隱秘窺視觀看“客人”的音容相貌,這種相親習俗,現今建寧、漳平、山東一些地方依然保留著。馮夢龍筆下就對此有過具體描述,《宣徽院仕女鞦韆會 清安寺夫婦笑啼緣》中,宣徽看中了拜住要招為婿,於是“拍案大叫道:“好佳作!真吾婿也!老夫第三夫人有個小女,名喚速哥失裡,堪配君子。待老夫喚出相見則個。”就傳雲板請三夫人與小姐上堂。當下拜住見了岳母,又與小姐速哥失裡相見了……拜住不敢十分抬頭,已自看得較切……心中喜樂不可名狀。相見罷,夫人同小姐回步。”雖然以這種相親方式論,男女見面時間並不長,只是短暫一瞬,甚至也不能交談,見面後女子需要馬上避入內室,但是郎才女貌的男女雙方“一見鍾情”的可能性非常大。

(3)雖未謀面,但是從旁的渠道瞭解對方,從而產生愛慕之情

相對於第二種情況,此種可能性倒是最大。男女之間的產生感情原因是多種的,有日日耳鬢廝磨的陪伴產生的青梅竹馬之情,也有突然相逢一見鍾情之情,還有未曾謀面,已經被對方的才華、容貌、品性的傳聞吸引,從而不自禁的產生的仰慕崇拜之情。湯顯祖說“情不知所起 一往而深”, 明朝才子林子羽和才女張紅橋能以詩為媒介溝通雙方產生愛情,《紅樓夢》中賈寶玉對於傅秋芳的因為傳聞就推崇遙愛“那寶玉聞得傅試有個妹子,名喚傅秋芳,也是個瓊閨秀玉,常聽人說才貌俱全,雖自未親睹,然遐思遙愛之心十分誠敬。”。張金哥和前夫雖然書中沒寫他們見面或相處的具體過程,但是他們很可能在定親前後已經從家人那裡聽到過關於對方人品樣貌的基本介紹,兩人都對此非常滿意,再加上定親已經確立未婚夫妻關係,他們能互相愛慕對方並且生情並不奇怪。張金哥和守備之子之間能產生矢志不渝的感情,依禮依理髮生,並非無源之水,而是有本之木。

張金哥之死,是死於知義多情,是“質本潔來還潔去,強於汙濁陷渠溝”的悲憤與反抗。張金哥的以死抗拒父母重新為重定高門婚姻,除了對守備之子的義和情,還很有可能因為了對未來婚姻和人生感到絕望之情而自殺。

衙內稱呼是始於唐代。鎮藩的親衛官稱衙內。五代以及宋初,改為大臣的子弟來充任此職。後來便泛稱官宦的子弟為衙內,從原文字裡行間的描述“因此說已有了人家。誰知李公子執意不依,定要娶他女兒”,這個李公子的人品之齷齪,可見一斑,他試圖強娶金哥為妻的行為,過去不僅是輿論譴責還涉及犯法,李衙內就是一個依仗親屬權勢的行為不端的非作歹之徒。張金哥父母非要退掉張金哥多情的前夫,將她終身幸福拿來攀附權貴,“富累千箱,得才郎而自棄。只緣擇婿者,原乏知人之鑑”但是張金哥卻不是個貪慕富貴的人,脂批說她是所謂的“老鴉窩裡出鳳凰”,她對守備之子的人品才貌滿意並且生情,再對比一下為非作歹不是良人的李衙內,不願嫁過去合情合理。

如果張金哥知李衙內不可託付終身,她為何不跟父母言明?甚至以死脅破父母改變主意呢?

首先,張金哥父母貪財愛勢本性難改,他們花大價錢買通鳳姐,不惜自毀聲譽,傾家蕩產、違法退婚,下了如此大的血本必然是要有大的圖謀,而這種大的圖謀從原文和脂批看,絕不是淨虛口中的“賭一口氣”那麼簡單,實質是鴛鴦罵她嫂子的話“怪道成日家羨慕人家女兒做了小老婆,一家子都仗著他橫行霸道……看的眼熱了,也把我送在火坑裡去。我若得臉呢,你們在外頭橫行霸道,……我若不得臉敗了時,你們把忘八脖子一縮,生死由我”,張金哥父母意圖賣女攀附權貴,張金哥的哀求他們根本不會理睬的。

其次,即使書中張金哥真的自殺身亡,她父母也只是感到“無趣”而不是“悲痛”,所以他們根本不會把女兒活著時的自殺威脅當回事,具體事例可見《孔雀東南飛》的悲劇。而古代三綱五常,封建禮教的壓迫又使得張金哥在活著時無力反抗父母的這種錯誤決議。

最後,從張家背信棄義想一女許兩家風聲四起開始,直到守備之家含恨退婚結束,這起退婚事件中張家名聲已壞,即使張家父母以後反悔,守備之子不計較前過,守備之家也難再接納張金哥了,而沒了李衙內,其他正經人家,也不會願意再和張家結親。所以張金哥如果不死,從她父母謀劃退婚並且把事情鬧大後,她就只能嫁給李衙內這個品性不端的紈絝子弟了。





人活著要爭氣


“張金哥”與守備和守備之子是一對相互對立的矛盾體;“金哥”就是指價值高受人尊敬的紅樓夢真意,“張”就是擴大擴張,也即使作者真文化理念發揚光大。“守備”就是指紅樓夢內在真意外面的掩蓋或防護,是使真意不暴露的。這就是紅樓夢的一真一假,一內一外,一此一彼的關係。


魏永臣550


紅樓夢裡面,除了作者沒人能造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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