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覺得什麼時候會開徵房地產稅,會怎麼徵?

北斗天


我的回答最專業

第一,房產稅如果按上海和重慶的思路,即便開爭,也沒什麼意義。因為太少,無意義。

第二,開爭前,需要解決幾個問題。

其一,數據聯網,目前技術沒問題,可是阻力很大,原因我就不說了。

其二,小產權房問題解決。你不能說,因為我合法,交稅了,最後還要交房產稅。你本來就違法,因為違法反而不交房產稅了?

其三,把建築面積變成套內面積。因為你規劃免爭面積的時候,肯定以套內面積計算,比如你房子1125平,套內95平,我的118平,套內也是95平,如果免徵收定下120平,你明明和我住的一樣大,你交我不交?

第三,目前中國所有的稅都是先收的,就是給你錢的時候就扣了,如果收房產稅,想從你手上收,那難度很大,你們小區物業收物業費都收不全。要你收全民的?那你成本太高。所以,稅的改革才能收房產稅。


Euler大於Gauss


我的看法是暫時不會開徵,至少5年內不會徵房地產稅。原因有幾個:

一、房地產稅的法律可行性問題需要解決。

房地產稅是以房屋為徵稅對象,按房屋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要向個人徵收房地產稅,那麼房地產必須是以個人私有為前提。房地產稅是對房產和地產進行徵稅,其實是兩種稅。先來看地產稅。作為土地公有制的國家,私人對土地沒有所有權,只有使用權。個人在購買房產時,房價中已經包含了高額的土地出讓金,約佔房價的40%,政府收取了大量土地出讓金,土地出租時間是30—70年不等,相當於已經收取了租金。在個人沒有獲得土地所有權,並且已交土地出讓金的情況下,對個人徵收地產稅的法律條件並不成立。

如果有專家稱國外也有國有土地上個人房產徵收房地產稅的例子,但他能解釋說明一下為什麼那些國家雖然土地所有權屬國有但個人實際使用年限為999年嗎?

再來看看房產稅。土地上的房屋作為私人所有,的確具備徵稅的客觀條件。所謂的房地產稅在我國目前的條件下其實指的是房產稅,是針對房屋所有權徵收的稅。但仍存有疑問,目前在推行兩證合一,即房產證和土地證合為不動產權證,將在司法上帶來難以充分解釋的難題。不動產權證包括了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但不包括土地所有權,那麼按照不動產權證徵收房地產稅在理論上也不具備充分的基礎條件。從權屬問題來看,不動產權證屬於個人,但是融入了國有屬性的土地使用權。當年《物權法》的立法過程也遇到類似的權屬問題。從1993年開始起草,由於權屬問題經過近15年的修改討論,直到2007年才通過。這可以為房地產稅立法提供經驗。《物權法》明確了保護物權所有者的權利,私人對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其中涉及房屋所有權,這為徵收房產稅提供了粗略條件。但由於歷史原因,我國個人房屋獲得有很多複雜原因,房產稅法仍須明確界定個人擁有的房屋權屬問題,這需要花大量精力和時間才能完成。

二、各種不同性質的房屋產權尚未統一。

我國目前具有各種不同性質的房屋產權,如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廉租房、農民安置房、定銷商品房、軍產房、央產房、房改房、集資房、小產權房、國有土地上私房、集體土地上私房,種類繁多,在沒有完全統一的時候貿然開徵房地產稅會引起和加劇各種社會矛盾。

三、徵收標準很難統一。

如果按房屋套數計徵,那麼會導致社會上“離婚潮”出現。如果按房產面積計徵,也會導致很多不合理。比如一對老夫妻,平時只靠老頭一人退休工資生活,兩人一起住150平米房子。有一天老頭突然去世了,留下老太一人生活都困難,這樣的情況下怎麼向老太徵稅?有人會說這是特例,但中國已步入老齡社會 這種情況只會越來越多。

四、徵收成本高於徵收收入。

別看現在有很多人都在叫嚷著“希望開徵房地產稅”,其實正到了來向自己徵收房地產稅的時候,一個個肯定不會那麼爽的掏錢的。現如今,很多人對物業費都不願意交,更別說繳稅了。當整個社會都在抗拒繳納房地產稅時,雖然國家可以用列入徵信黑名單或其他強制手段徵收,但導致徵收的成本大大高於徵稅收入時,這樣的稅還有存在的意義嗎?

綜上所述,中國要開徵房地產稅沒那麼容易那麼快的。


李197312


這個事情我在去年就說過這個是,當時預測的就是2019年開始,可能2020年各省地開始全面徵收。

貼一下關於房地產稅的說法吧啊,會對哪些人有影響。


徵收房地產稅:

要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步推進”的原則,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和實施。對工商業房地產和個人住房按照評估值徵收房地產稅,適當降低建設、交易環節稅費負擔,逐步建立完善的現代房地產稅制度。


這裡值得注意,從房產稅到房地產稅的變更

本次用的不是房產稅,而是房地產稅,如果留意國家在一些詞語使用上的變更習慣的話,就會發現房地產稅已經基本頂替房產稅,最後,房地產稅就會應聲落地。這裡你又會問,房地產稅和房產稅的關係,房產稅較小,只是其中一個稅種,而房地產稅包括房地產業營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房地產稅、印花稅等等,簡單說就是房地產稅是綜合體,比現有實施的房產稅更全面。


房產稅到房地產稅落地實施 不會僅憑一句話而定

按照財政部長的一句話,是否就直接確定房地產稅?這個可以當成是一個信號,但落地之前也是要通過全國人大會議來慢慢討論,最後才能確定如何徵?怎麼徵。

簡而言之,人大會議要理順了房地產稅的前前後後,不然貿然出臺,影響從基礎建設到國民經濟,可不是一星半點。

從十八大三中全會,房地產稅字眼才第一次被提出,而在2014年10月份也著重說明了房地產稅的目的“逐步成為地方財政持續穩定的收入來源”。

(十八大三中全會文中截取)

再到2015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公佈2015年立法工作計劃,房地產稅法正式列入其中,並被分在“預備項目”中。

(5年房地產稅歷程)

5年的時間,房地產稅愈發進入民眾的視野,在今年兩會期間,關於房地產稅也有過一波討論,最後全國人大新聞發言人傅瑩表示,“今年沒有把房地產稅草案提請常委會審議的安排”,所以算是爽約了。

本來我國的房地產早就不是單純的開發商收地,造房買房單純了,現涉及的還有土地財政、還有銀行等等方面。所以,一個房地產稅是要經過智囊團對國家經濟的深入考察才有可能再次拎出來立法。

有人預測在2020年會出臺,我在這裡也贊同一下。在這建成全面小康社會的關鍵點,和下一個5年計劃的中間位置,出臺穩定民心的房地產稅也算是水到渠成之事。

有理有據 “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步推進”原則很重要

每一代表人發言,每個字眼都是經過深度推敲的。

從財政部長肖捷的這三段原則,稍微分析下,就可以看到未來房地產稅果落地可能的發展線路。

第一步,立法先行。

也就是說人大討論先過,成法以後才會實施,這倒毋庸置疑。

有很多一些樓市分析人說到,立法先行後會全國普適,但在這裡我就持反對,我覺得房地產稅會和現在已在上海重慶試運行的房產稅很像,因城施策將是中心指導思想。因為我國城鎮化發展本就有些不完善,超一線、一線、二線城市和一些三四線城市差距很大,房價上也不是一個階層,所以一刀切的可能性真的很小。

那就要給城市一些經驗總結,授權其開展稅收,總結經驗。

另外,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蔣震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也做了同樣表示, “充分授權”則是允許各地根據地方特點,先試點,然後總結經驗。

當經驗總結到位,則分步推進就可以在各城各市開展進,有了這些寶貴房地產稅立法的重要參考依據,可以很好的穩步推進。

但這裡面也會出現一些城市因為沒有人口流入,之前開發的眾多樓盤沒有接盤者,置空率居高現象。那這些城市就註定很難有房地產稅的徵收。

最牽掛 房地產稅實施後房價會降嗎?

1.房價會降嗎?

回答:會

2.那房價會大降嗎?

回答:有些城市會,有些城市不會

3.那些一線城市、二線城市房價會降嗎?

回答:很難。

我一直是個認同實體經濟才能拯救就國民經濟的地產人,所以房地產的繁榮發展我並不是很開心,當然,我也還沒買得起北京的房。

如果房地產稅開始徵收,那麼想要通過倒騰房子來獲利的成本就會逐漸增大,增大到虧損為止。

業內地產專家認為:房屋評估值的角度來徵收,實際上就是對房屋持有環節的徵稅。

當持有環節的費用增高,必然會帶動入場人數量的減少。但在轉讓非常頻繁的城市,並不起多大作用。

要知道,在人口淨流入的城市,從不缺乏接盤者,如果開始徵收房地產稅,那麼那些手裡N套房的人就會重新分配資產,未來因為租售並舉所帶來的高租收益,還有轉手賣出的收益,都很好地彌補了這一塊,所以…..

反而是一些三四線城市,沒有核心競爭力的城市,一旦實施,就真的在逼退炒房族,房子脫手,無人接盤,或是降價出手,屆時房價大跌則是最不願見到的,但也最無力的。這也回到上文中的一句話:這些地方可能也很難徵收。

所以,這段話也回答了上面的三個問題,房價會降嗎?會,因為一二線城市重新配置資產,房價不會再急劇上漲,會保持很長一段時間的相對平穩期(平穩上浮)。一些三四線城市房價開始走下坡路,全國來看,房價是降了。

房價會大降嗎?一二線城市不會,三四線會。這還是要看城市發展是否有核心競爭力,實體企業這時候有了極其重要的作用。

差不多就是這樣了,會有一些小不同,但也不影響大局開徵的事實。


那麼怎麼徵?

首套免,二套按人均面積,多出來的開始徵收,第三套直接就開始徵收,階梯式的增加稅收比例。


最美居委會劉大媽


房產稅在短期內不會出臺。我認為最少十年內不會出臺。

1、房產稅試點城市證明是失敗的。重慶、上海在2012年已經有了房產稅,但是一直沒有擴大試點,原因是問題多多;

2、是否合法的問題,現在還在一直討論中。70年土地租賃年限,本來已經繳納了鉅額土地出讓金、各種稅,再徵收房產稅有重複徵稅的嫌疑。無法可依就先立法,道路還非常漫長。

3、條件遠遠不成熟。房屋信息普查現在還沒有做完。怎麼徵收?徵收多少都還在探討階段。

4、額外增加買房者負擔。現在是減稅降負,本身就不合時宜。

5、造成房價波動。ZF就想要穩,過分的政策解讀,如果讓民眾失去信心,恐慌性拋售,經濟將會出現問題。

6、任同學說過,在我有生之年不會看到房產稅落地了。


風過林間


啥時候開徵房地產稅就不知道了,房地產稅的立法工作大概是在2022年左右完成。

1、要徵稅先立法

在2017年的時候就把房地產稅的立法納入了5年立法規劃工作,按照這個規模應該在2023年完成立法工作。所以房地產稅的立法已經在在進行,立法的完成是有時間規劃的。


立法是一個比較複雜的事情,房地產稅又關係重大,涉及的稅基規模巨大,人數眾多,稅額巨大,應該會更加謹慎,

房地產稅的立法程序:一般是先起草草案,然後公開徵求意見,再是國務院審議,然後還要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計(這個審議工作需要多次,物權法就經過6次審議),然後在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前還要專家評審,最後才是人大表決,這樣才算是完成了立法工作。

目前還是處於草案起草的階段。

即便是完成了立法工作,但是什麼時候徵稅也是要看時機的。

2、什麼時候徵稅?

房地產稅的出臺是為了完善稅務結構,從前主要是通過土地出讓的形式來獲得稅收,那個時候因為一直是增量市場,是新房的市場,通過土地出讓的方式獲得收入來得更加直接,數額也更大。相當於是一次性就收完了,但是以後城鎮化穩定了,必將進入到二手房交易為主的階段,這個時候土地出讓金也會大大減少,那麼地方的稅收勢必萎縮。

當地產稅這個時候就管用了,開闢了新的稅源(完善了稅收結構)。所以房地產稅徵收的時機是和城鎮化有關的,當房地產市場進入二手房為主的市場的時候,土地出讓金對地方稅收的貢獻越來越低的時候,就該是房地產稅開始徵收的時候。

3、怎麼徵稅?

其實這個問題是挺複雜的,不是我們這樣的人能夠去想的,也不是我們能夠想得來的,這是一個法律文件啊,不過有幾個基本的問題是需要考慮的:

首先是免徵額,對人均有一定的免徵面積,不會針對所有人都徵稅,這個是目前很多人所期望的。但是目前我們的城鎮人口的人均住房面積(可使用面積人均23平米)是33平米。如果要人均減免的話,按照目前的房屋的數量,可能能收的就不多的了。

另一個就是稅率,世界上很多國家都是1%,比如美國是1%-3%,實施的稅率是否是累進制?

其實這些還都是一些很基本的問題,實際過程中比這個要複雜得多,而且我們還只是站在我們居民的角度去考慮,但是站在對方的角度去考慮:如何徵收才能彌補土地出讓金?

2018年全國土地出讓金是6.5萬億,那麼未來會是多少?房地產稅的稅基是多少?以及稅率是多少?才能夠彌補土地出讓金的建設?才能確保總體稅收不減少?


壹號股權


根據2017年12月20日財政部部長肖捷在人民日報發表的署名文章內容,房地產稅立法將要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步推進的原則,進行立法和實施。

根據當時的說法,力爭在2019年完成全部立法程序,2020年完成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改革任務。

7月31日,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要求,加快建立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這一長效機制被指是房地產稅。

可是目前房地產稅草案尚未公佈,徵稅的目的,制度安排,徵收公平等還有很大的調整的空間。

按照過去的經驗,2020年之前要想徵收房地產稅,幾乎不可能。

而且房地產稅已經明確是充分授權,會給地方以自主空間,可能會類似資源稅那樣,全國立法確定稅率浮動空間,地方自主選擇稅率。全國不同地區不可能適用統一標準。而且還可能出現一線二線城市徵收,三四線城市不收的情況。

至於房地產稅,大家可能對它抱的期望太大了。實際上,房價過高的原因主要有兩個。

一個是超發貨幣M2的流入房地產市場。大家都知道,我們的社會在不斷進步和發展,如果我們的生產能力擴大了,貨幣跟不上,那麼我們的貨幣就會升值。如果我們的貨幣增發數量跟生產能力增長是一致的話,這種狀態是最完美的。貨幣既不會貶值,也不會升值。不過,由於貨幣流動的不確定性,以及人們的喜好不同,貨幣並不是均衡的分佈到生活的各個領域。

中國人喜歡存錢幹什麼?買房。因此,過去二三十年買房建房,就成了中國人最大的嗜好。而且帶動了資本的流入。大量的貨幣流入到房地產領域了。可是國家為了保障其他行業的發展,因此會多發一部分貨幣,否則其他行業的發展就得不到充足資金的支持。這樣才形成了一個每年貨幣14%到15%的貨幣增加狀態。

房地產吸存了很多貨幣,而且通過按揭的方式擴大了槓桿,所以,房地產價格在不斷上漲。

任何人都不希望這些貨幣通過拋售房地產的方式流出來,湧入到其他行業。一方面,房地產價格會崩盤;另一個會造成其他行業物價飛漲,就如房地產一樣。所以國家出臺各種措施,控制價格上漲到頂,而且出臺了幾年限售的新模式,通過時間換空間來消化這一部分貨幣。

另一個是門檻准入太高,持有環節成本太低。

其實在國外的房地產稅也叫市政稅。這在我們國家是沒有的。我們在一個地方居住,享受這個地方帶來的生活便利、公共安全、優質教育資源、公共衛生服務等等,實際上都是要錢的。

這些錢是從哪裡來?國外是通過居住人員繳納房地產稅或者市政稅,或者其他稅費的方式,來維持公共系統的運轉。

目前我們的各大城市基本上是象徵性的徵收些水電物業費,而且還不是交給國家的,而是僱用私人或公司。再就沒有任何成本了。各種稅費包括房屋的維修基金都是一次性繳納。而相應的服務和利益,不是綁定在房子上,就是綁定在戶口上。

現在能夠實現公共系統的正常運轉,一方面是企業、個人交稅,另一方面就是土地出讓金了。當然還有一部分政府國有資產的收益等等。


而是小產權房,土地出讓金以及其他稅費都沒有,雖然不能享受教育資源,但是其他的生活條件都是可以享受的。

我覺得房地產稅很有可能是個噱頭,並不是特別重要。最重要的是改變政府財政的收支結構,逐步剝離戶籍和房子權益,未來逐步增加對個人相應的市政公用收費、城市物業管理費甚至排汙費才是最主要的內容。起點將從小產權房開始。



暖心人社


如今世道越艱難房價越漲,房價越漲世道越艱難。高房價是好多中小企業超級困難的根源,即使象華為這樣最牛的高科技企業也不得不向高房價低頭而搬遷。房價,每平方漲到一個億,美國照樣欺負您,若高科技製造業之類的價格總量與房地產價格總量是調個的狀態,如今老美還敢放肆嗎!房子不出口不賺外國錢,價跌90%更好,迴歸以居住為目的的鋼需族的購買。價格跌了房子擺在那,滿足居住為唯一目的的實實在在硬資產不會缺一磚一瓦,對國家整體而言不會有絲毫損失,反倒可大大促進工業農業和科技的健康發展,要超越美國,必須要大幅降房價!房子只是用來住的,人人有無還貸壓力的房子住才叫安居,安居才能樂業,尤其對關乎著民族復興的年青人!


用戶536735149409


關於開徵房地產稅,事關每個家庭的大事。國家現在只是在考慮徵求意見階段。至於何時收?現在經濟不振,內需不足,外部環境變幻莫測,只求穩中向好。不會為了徵房地產稅,增加人們的負擔,引起社會的不穩定因素。這一二年應該不會開始執行徵收。

至於如何收?有的家庭三代人或四代人只有一套房子,是自住不炒的。還有的家庭的房子在幾線縣城,也值不了多少錢,而且收入也不高。對這些情況,再徵收房地產稅,有些不合理。

只有對單個家庭擁有兩套或以上房產的,按照房產面積及價值,再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由地方政府自行制定政策,按法徵收。


春龍吐珠


關於房地產稅,我覺得暫時不可能開徵,原因有以下幾點:

1.十多年前有的城市就已經提出徵房地產稅了,十多年過去了一點動靜都沒有,說不定再等個十年也是一樣的結果。

2.房價拉動各大城市的GDP增長,徵房地產稅,限制房價增長,靠什麼來拉動GDP?我們又如何保持世界第二的位置?

3.房地產稅不出,房價漲得再高照樣有人買房,買不起的最多租房住或者回家種地,不至於會跳樓,現在空置率這麼高,要是房地產稅出來了,指不定有多少人要跳樓呢,再說了,要是房地產稅出來了,LD好不容易買了個幾十套房子,你讓LD咋辦?

4.拆遷戶各種。家裡面地沒了,拆遷賠了幾套房,本來還打算留著給兒子、給孫子的,現在你說要徵房地產稅,你說他會起來跟你拼命不?

5.活了二十多年總結出來的經驗:你希望發生的永遠不會發生,比如房價,而你不希望發生的卻總是會發生,這個也還是房價。民眾的呼聲越高,越不可能實施得下來,不信就讓我們拭目以待。

以上謹代表個人觀點,如有不同意見歡迎在下方留言。


左愛C


所有人都在盯著房產稅看的時候,請留意國稅總局近期的一系列動作。

今年國稅總局動作頻頻,五月份剛草擬了一份土地增值稅法案(不是之前的”暫行條例”了)進行內部研討,七月初出臺新稅收徵管規範,明確納稅信用掛鉤以及精準監管,並且之前對房產繼承稅收再次明確。。。

幾件事聯繫起來看,一旦土地增值稅進入立法階段並通過,那麼多餘的房產就會面臨幾個問題: 1.繼承,可以,稅少。但總不會一直繼承下去,走到賣的一天就會有高額的稅在等著。2. 前面把房子掛到父母名下騰房票的以後也會面臨第一個問題。3. 房屋套現面臨的就是高比例的土地增值稅,以後周邊拍地出新高反而意味著房子套現要繳納更高的土地增值稅同時面臨價格穩定的新房競爭。4.縣市房產信息一旦聯網就具備了精準監控/信用掛鉤的技術條件。5.做低交易價格可以參考近一兩年開展的對中介行業的整治。可能到時不需要多麼糾結房產稅怎麼徵什麼時候徵,甚至成功轉移視線的房產稅還可能是個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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