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总工会设立6600万元抗“疫”专项资金

黑龙江省总工会7日出台文件,设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专项资金6600万元,用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慰问和保障等专项工作。

文件强调,县级以上总工会防控专项资金要向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倾斜,用于对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医护人员、公安干警、环卫工人、物资生产和保障人员等一线工作人员,及上述人员封闭工作和防疫期间无法照顾的直系亲属的慰问,以及对参与疫情防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者的慰问;用于发放慰问金或购买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物品物资。其中,对驰援湖北医护人员一次性给予每人3500元的慰问金;对治疗确诊患者的一线医护人员给予每人500元的慰问金;对因工作感染新冠肺炎的医护人员一次性给予每人不超过5000元的慰问金,对因工作感染新冠肺炎不幸去世的医护人员一次性给予每人不超过10000元的慰问金。

据介绍,慰问金将实行实名制发放,根据疫情防控特点,采取网上签名或疫情结束后补签等措施。省总工会要求,慰问物资发放要建立发放台账。防控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不得用于与疫情防控无关的支出。对违规、违法使用资金的,将依纪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特别是领导责任。

此外,截至5日,省总工会、13个市(地)总工会,省农垦、省林业、哈尔滨铁路局工会迅速行动,共投入资金884.9万元,通过发放慰问金、购买防护和消毒等防疫物资,慰问含驰援湖北医疗队在内的防疫抗病一线医务、公安、环卫、防疫、运政、卡口检查、铁路等职工83337人。


来源丨黑龙江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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