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三返”人員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為進一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上級黨委、政府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切實加強對返崗返工返學人員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將有關要求公告如下:

一、對從重點疫區或未經批准從縣境外回欒的“三返”人員,一經發現,立即啟動調查問責程序,依法依規追究單位和個人責任。

二、單位對“三返”人員防控措施不落實,不認真排查導致人員信息漏報或者故意遲報、瞞報的,給予單位主要負責人黨政紀處分,後果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三返”人員不如實報告旅居史、接觸史或故意隱瞞的,公安機關將依法採取強制措施,情節嚴重造成疫情擴散的,依法依規追究法律責任。

四、不具備疫情防控條件,強行復產復工的企業或開工的項目,要強制關停,並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嚴肅責任追究。

五、嚴格落實機關事業、企業、學校單位管理主體責任,切實加強對“三返”人員的管控,對發生問題的單位,將依法依規追究單位和個人責任。

欒川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應急處置指揮部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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