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最怕什麼舉報?

老爸162205939


物業,它本質就是為房開商服務而收取金濟效益的服務公司,但它不是為業主服務,房開商是讓物業獲取更多的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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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最怕兩個部門,一個是有居民選出來的物業業主委員會,它代表著整個業主的利益,有權力和物業談條件,甚至開除物業。還有一個就是物業的直系管理部門,就是當地的房地產管理局物業管理處。有的物業比較強勢,在業主和物業委員會都溝通無效的情況下,可以去物業管理處投訴,並要求處理,但現實生活中真的是請神容易送神難,要想換家物業公司,成功的案例並不多。

物業最怕的應該是業主委員會的了,因為這邊部門是業主內部選出來的一個部門,代表著的是業主的利益,如果這個有業主的問題沒有及時解決的話,那業主還是可與投訴,業主投訴到業主委員會那邊,物業還是沒有解決問題的話,那業主委員會有權利召開臨時大會,討論這個物業公司的去留,另外業主委員會還可以協調業主和物業之間的矛盾,作用還是非常大的。

物業最怕的部門肯定就是這個小區的業主委員會了,因為業主委員會的權利還是比較大的,可以隨時更換掉這個小區的物業公司。一般來說小區裡面的戶主如果遇到什麼問題,物業不能夠及時解決的話,我們都可以投訴到業主委員會那邊去。如果投訴到業主委員會那邊,物業還是不能夠解決問題的話,那麼業主委員會就會召開臨時大會,商討取消這邊的物業資格。

個人覺得物業最怕的就是業主委員會,因為物業上擬定的所有方案都要通過物業委員會來決定。另外務業主委員會也是監督物業是否有正常工作的一個組織部門。 業主委員會是代表小區業主們的利益而建立的一個部門,如果物業上做的某一個方案對業主們的利益產生了損害,那麼業主委員會是有權利否定這個方案的,另外如果業主們對物業上有什麼不滿,業主委員會也可以起到協調作用。

物業最怕的就是當地房管局部門,其實說實話,只要物業沒有做任何的虧心事,什麼部門都不會怕的,有一句俗話說得好,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你要是覺得物業有什麼方面做的不合理,你是可以直接報警來處理的,警察會來判斷這件事情的公正,要是物業真的做錯了,警察一定會給你一個滿意的結果,但如果你是無理取鬧,你就需要為此來承擔後果的。

可能是我孤陋寡聞了吧,我一直到沒有遇到過這類問題,所以對此並不是很瞭解。我到網上簡單的瞭解了一下,物業怕的部門很多,比如工商、稅務、衛生、公安、市政等。至於說最怕的,應該是住建局了,可以這麼說住建局這個部門可以治物業的各種“不服”,它是管理所有建設項目的,如果物業得罪了他,應該就沒有什麼好果子吃了。

物業當然最怕的就是住建局,不管是什麼類型的房子,都是歸住建局管的。那些開發商和物業就怕這個,如果說你發現你們小區的物業特別不好的話,就算是平時有什麼問題,想去找物業幫忙,結果百般推辭,你就可以去住建局舉報,他們那邊也是會管的,所以你可以不用擔心。我們找房子的時候,一定要找這種物業好的,就怕到時候出現問題。

一般情況下,物業最怕當地的房管局,因為物業與房管局的關係是上下從屬的關係,房管局管物業。而物業存在的目的就是為了方便各個小區的住戶,畢竟房管局就一個,而小區的數量可是它的好幾倍,為了方便服務廣大住戶才有了物業的存在。不過也有少數的物業部門有不負責亂收費的情況出現,這種事情就可以直接聯繫到當地的房管局,會很快安排人上門進行調查的。

房管局物管科。這是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部門。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三十六條, 物業服務企業承接物業時,應當與業主委員會辦理物業驗收手續。業主委員會應當向物業服務企業移交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資料。

第三十七條, 物業管理用房的所有權依法屬於業主。未經業主大會同意,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的用途。

第三十八條, 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資料交還給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業主大會選聘了新的物業服務企業的,物業服務企業之間應當做好交接工作。

第三十九條, 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併委託給他人。

第四十條, 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區別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辦法,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物業管理條例》是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的決定》修訂的,為的是規範物業管理活動,維護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改善人民群眾的生活和工作環境而制定的法律條例。 由國務院於2007年8月26日發佈,自2007年10月1日開始施行。共7章7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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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怕人防辦每年查人防年檢報告。

第二,怕消防大隊每年查消防年檢報告。

第三,怕特檢部門每年查電梯年檢報告。

第四,怕業主打消防大隊電話舉報物業消防管理不合要求。

第五,怕業主打人防部門電話舉報物業人防管理不合要求。

第六,怕業主打特檢部門電話舉報電梯運行不合要求。

第七,怕業主打市政府電話舉報物業管理不合要求。

第八,怕業主打物價局電話舉報亂收費。

第九,怕業主找媒體,找律師起訴法院。

第十,怕業主,親戚,朋友,鄰居之間有微信群,團結起來一致針對物業。


喜歡開車自駕旅遊


我也是在物業上班的。說實話我們老闆還真沒怕過誰。這些年活得別提多快和。


單洋山人


沒接觸物業公司之前只知道物業公司就是收錢的,每年年底物業公司一紙通知往樓宇門一貼就乖乖的去交物業費,車位租賃費,然後基本上就不會進物業公司的門,家裡有什麼問題也都是自己找外面的師傅上門維修,後來接觸到我們這個小城市屬於比較高檔的小區,不到3元的物業費,水電維修,疏通馬桶管道,澆花,開門,關窗,釘釘子,打眼等等你能想到的問題只要能做到的都免費,就算這樣也還是會隔三差五收到業主的投訴,什麼樓上椅子腿聲音太大影響休息了,電梯聲音大睡不著覺,不讓鄰居乘坐自己家門前的電梯,更有甚者要求冬天供暖溫度要達到30℃否則不交物業費,啥啥奇葩的要求都有,最後的要求還都是滿足不了我的要求就不交物業費,我也真是醉了,真是什麼人都有


玉兒小竺


要說物業,每個地方的物業管理水平都不一樣。

有些物業的服務是沒的說的,好評連連。相反,有些地方的物業真是服務差到了極點。要說物業最怕的那就是到物業總公司去舉報。

這些舉報主要包含消防舉報和安全舉報兩個重磅的方面,尤其是火災隱患和安全係數低,這樣容易給小區業主造成毀滅性的傷害,這些是物業最怕的。

當然,物業的管理需要小區所有業主共同支持和維護,讓自己在個放心、滿意的小區生活是我們共同的目標。做好相互理解和相互支持是永恆不變的!


吃喝玩樂high翻天


物業最怕是有人舉報,亂收亂漲物業費,亂收停車費,和亂收臨時停車費。亂關電和亂關水。電梯故障不能及時維保,電梯使用了近十多年也不更換鋼絲繩,給業主安全帶來隱患。長期消防通道被車輛佔路而堵塞。小區內缺少消防帶,消防龍頭缺水,小區內滅火器材沒有按期更換。業主求助物業無人接電話。


鄉村老農有話說


物業怕什麼舉報?無論物業公司怕什麼舉報,只要小區業主建個業主群,達成共識,物業公司幹得好,發物業服務費,幹得不好,物業費扣發,趕物業公司滾蛋!哪個物業公司都怕!!


文字老窖


這年頭,不是怕物業掙錢,就是怕物業一邊掙錢,一邊不幹人事!最後受傷還是廣大善良的居民!所以這方面的制度一定要健全完善!監管機構也要到位!最後當前掃黑除惡的大環境下,非常有必要對物業來一次大掃除!


郭郭154199680


也許物業最怕的是讓他們公佈收入,支出的所有帳目吧,因為他們收入的多支出的錢少,剩餘的部分肯定就是承包物業的老闆的,因為現在沒有監管物業的部門,最後剩餘的錢,都進入了老闆的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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