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交給別人撫養已經十五年了,還能要回來嗎?

心兒


孩子是個獨立的個體,他有選擇跟誰一起生活的權利,但最終他都屬於他自己



Andy寶貝


這個事情我有發言權,小孩自己有思想,他在這個年齡段基本不可能認你了,畢竟你拋棄了他,心裡不恨你就燒香拜佛吧

她到了一定年齡後,很多事情都會想開的,你們要讓她現在的親人幫你說話,你們準備些錢吧,給她養父母或是爺爺奶奶。這種事強求不來的,後期肯定會認你們的,畢竟你才是她的親人,她後期結婚後也不想被婆家人欺負,慢慢來吧



南飄海櫻生活錄


孩子在現在的家庭裡如果生活的好的話 請不要去打擾他的生活

其實你在把孩子給別人的時候 你已經選擇了放棄他 也斷了孩子跟你這輩子的緣分 難道不是嗎? 你和孩子的緣分就是你生了他 但是不要忘了養育之恩大於生育之恩 你把他給別人時 這孩子對你來說就是顆草 但是在接受他的家庭中 他可是被捧在手心裡的寶呢 你怎麼忍心去奪一個被你當成草不珍惜 被人家當成寶的孩子

其實你在產生了要回來這個想法時 你就不是真心愛這個孩子 如果你真的愛這個孩子 就不該去打擾孩子平靜的生活 愛不是掠奪 強要 放手也是一種大愛的表現

過好你當下的生活 珍惜好你身邊的人 遠遠的守望給了別人的孩子 就是你該做的


佛系日記


作為一個寶媽,我不知道你為什麼要把孩子交給別人撫養15年到現在又想向別人要回孩子。我覺得你這樣子的心態是很自私的,孩子跟領養方15年了,肯定也有感情,把他們當成家人看,簡單來說就是你已經不是跟他一家的了,他已經有家了,我建議你不要再去打擾人家的生活。如果你想孩子的話,可以定期去看一下孩子。不要再去找人家要了,人家養了15年,你現在又突然想找人家要回來,那你怎麼對得起他的養父母,這15年來對他的付出呢?如果你後悔,你15年前又為什麼要把孩子交給別人領養呢?自作自受,唉




恬寶與老母親


如果收養人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也沒有履行相關的法律文書,你們可以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通過當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如果還調解不成,可以依法向當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人民法院支持你的訴訟主張,但是你可能要承擔相應的經濟補償。


Z這個世界很精彩


先把15年養育孩子的各種花費準備好,還有給養父母的精神補償。不給錢去把孩子認回來就是摘果子,你憑什麼,多大臉?別拿生恩說事,生而不養最不是東西。運氣好點的孩子遇上個好的領養家庭,運氣不好的孩子如何過完他的一生,你這種人想過沒有。。。別跟我說什麼當初的各種不得已,我呸,這根本就不是拋棄孩子的理由。積點德吧你,別再插一槓子,讓孩子活的安生點吧。


員外員外員外


不知道是什麼原因你能把孩子送人,又不知道你是怎麼想的,世隔十五年還想要回來,說明你是很自私的人,你替別人想過嗎?如果有特別的原因對孩子不好,還有情可原,如果不是我看就不要這麼想了,除非人家給你送回來吧!不然呢理由是什麼?


用戶妙音水蓮


看到這個問題,我陷入了深思。

孩子交給別人扶養15年,我想知道原因是什麼,是有什麼原因比孩子還重要麼?這是一個很嚴肅的問題。

你是一個家長應該為孩子考慮,15年的時間足夠他和自己現在的家庭有生不可滅的感情。但是你是他的親人是給予他生命的人他好像情理之中又不能去反對你,但他的心靈會掙扎,我覺得如果是出於對孩子的考慮我覺得你沒有必要再去當什麼救世主去挑明你是他的父親或母親。

如果你真的想對他好,儘自己最大的努力在暗中默默的幫助他,讓他過的更好,在他可以承受這個事實的年齡再去告訴他。



一個愛生活的胖子


你好。我從小生長的這個家庭,同母異父。

我從你孩子的角度回答一下。如果我是你的孩子,15年了。我不會回來,不管你多麼想要我回你的家。

現在的問題不是你要不要回來,而是孩子願不願意回來,請不要給孩子第二次傷害。

他好不容易適應了自己的生活,找到了疼愛自己的父母,度過了自己的童年,現在的生活是他自己的。他有權利自己選擇。

當初你兩手一伸把孩子給出去,現在又想兩手一伸把孩子要回來。孩子不是商品。

不論你現在有多麼雄厚的能力為你的孩子提供多麼美好富裕的生活條件,但孩子一定不會開心。

孩子也不會願意叫你們一聲爸爸媽媽。

傷害了他,其實也傷害了你。

認真思考,認真抉擇。

祝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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