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洪昇同志遺體在杭州火化

葛洪昇同志遺體在杭州火化

中國共產黨優秀黨員、忠誠的共產主義戰士,浙江省委原副書記、原省長,原國務院特區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葛洪昇同志遺體於1月31日上午在杭州火化。

葛洪昇同志逝世後,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國務院、全國政協有關領導同志以不同方式表示慰問和哀悼。車俊、袁家軍、葛慧君等省領導以電話、唁電等方式表示慰問和弔唁。

葛洪昇同志1931年10月出生於山東省莒南縣,1946年7月參加工作,1948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先後擔任山東省莒南縣政府財糧科幹事、縣政府文書,華東南下幹部縱隊班長。1949年5月起任浙江省台州地委工作隊組長、地委調研室組長、土改工作隊中隊長、地委辦公室秘書、地委調研科科長,省委辦公廳秘書,電力工業部(水利電力部)新安江工程局黨委辦公室副主任、黨委宣傳部副部長、部長。1960年2月起任浙江省建委辦公室副主任、省計經委辦公室副主任,水利電力部新安江工程局黨委宣傳部部長,水利電力部貴州水電建設公司黨委常委、政治部主任。1970年5月起先後任水利電力部第九工程局革委會副主任、黨委副書記兼貓跳河六級電站指揮部指揮、黨委書記,浙江半山電廠指揮部指揮、黨委書記。1977年7月任浙江省電力工業局局長、黨組書記,省經委副主任、黨組副書記,1983年5月任寧波市委書記,1986年8月任浙江省委常委兼寧波市委書記,1988年6月任浙江省委副書記,1990年11月任代省長、省長,1993年10月任國務院特區辦公室副主任、黨組副書記,1995年12月任國務院特區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1998年3月任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2003年12月離職休養。是十三屆中央候補委員、十四屆中央委員、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

無論是在革命戰爭年代、和平建設時期還是在改革開放新時期,葛洪昇同志始終保持一名共產黨員的優秀品格,把畢生精力奉獻給了黨和人民的偉大事業。早在青少年時期,葛洪昇同志即受黨的影響,閱讀進步書籍,接受革命思想;在山東省莒南縣人民政府秘書處工作期間加入中國共產黨;1949年2月貫徹黨中央指示南下,在浙江省台州地委、省委辦公廳、水利電力部新安江工程局、浙江省建委、省計經委、水利電力部貴州水電建設公司等單位工作期間,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和發揚密切聯繫群眾優良傳統,團結和帶領幹部群眾為推進社會主義建設事業而奮鬥。“文革”期間受到迫害,被關押勞動,但始終堅持黨性原則不動搖。在擔任浙江半山電廠指揮部指揮、浙江省電力工業局局長期間,為了改變浙江電力供需矛盾突出的困境,一心撲在電業工作上,大力發展火電,逐步實現浙江電力自給自足的目標,為改革開放後浙江經濟社會發展奠定良好基礎。作為寧波地市合併後的首位市委書記和寧波改革開放的重要開拓者,堅決擁護和貫徹執行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路線,解放思想,開拓創新,敢於擔當,切實貫徹落實“把全世界寧波幫都動員起來建設寧波”指示精神,積極爭取促成寧波市列入計劃單列,籌建創辦寧波大學,創建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推動寧波港和寧波機場建設,開創了寧波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局面。擔任浙江省委副書記、代省長、省長期間,嚴格遵照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立場堅定,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抓住機遇,加快發展,積極推動設立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杭州之江國家旅遊度假區、寧波保稅區等,促進全省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進入新階段。擔任國務院特區辦公室副主任、主任和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期間,堅決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為加快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步伐、推動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貢獻力量。離休後,積極參加各項活動,繼續關心支持黨的建設和經濟社會建設,體現出一名優秀共產黨員的良好風範。

葛洪昇同志一生光明磊落、胸懷坦蕩,克己奉公、堅持原則,對共產主義信念堅定,對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充滿信心,對黨和人民無限忠誠。他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始終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他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始終堅持共產黨員的標準,出以公心,事業為上,一身正氣,顧全大局,深入基層調查研究,紮紮實實辦實事、解難題,始終把人民群眾冷暖放在心上。他生活簡樸,無私無畏,嚴於律己,作風嚴謹,始終保持艱苦奮鬥的優良傳統。他生前留下遺願,喪事一切從簡,不舉行遺體送別活動,體現了一名共產黨員的崇高品格和高尚情操。

葛洪昇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戰鬥的一生,是對黨和人民事業孜孜以求、不懈奮鬥的一生。他的逝世,使我們黨失去了一位好黨員、好同志。他的崇高品質、革命精神和優良作風,將永遠銘記在我們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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