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遵守:牡丹江市城乡社区(村)疫情严查严控措施

6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了《牡丹江市城乡社区(村)疫情严查严控措施》。

牡丹江市城乡社区(村)疫情严查严控措施

一、重点人员排查要做到“五必查”

1.重点人员底数必查。社区、村屯要开展地毯式滚动摸排,全面摸清武汉市到牡、湖北其他地区到牡、其他省市到牡、本省其他地市到牡、域内其他县(市)流入“五类”重点人员底数,逐一由属地社区、村屯登记,逐级上报卫健部门及指挥部相关工作组。

2.重点人员信息必查。针对“五类”重点人员,全面查清并登记其姓名、职业、住址、家庭成员、联系方式等,最大限度做到重点人员基本信息全面、准确、详细,易查找。

3.重点人员轨迹必查。准确排查重点人员到牡时间、所乘交通工具、到牡后居住地、活动地等基本情况,做到轨迹可溯,有据可查。

4.重点人员身体状况必查。准确排查重点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对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的要详细登记,由属地社区、村屯第一时间报告疾控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5.重点人员接触史必查。全面排查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过密切接触的重点人员,详细登记家庭成员、亲属、朋友等密切接触者详细信息。

二、重点人员管控要做到“四到位”

1.观察隔离执行到位。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严格执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疫情重点地区流入我市无症状人员,严格落实居家隔离观察14天措施;其他省市流入我市无症状人员,严格落实居家隔离观察14天措施;省内其他地市到牡和域内其他县(市)流入无症状人员,居家隔离观察48小时。

2.包保责任落实到位。集中隔离措施由卫健委、公安等部门集中执行。疫情重点地区流入人员居家隔离观察措施执行一名医护人员、一名社区(村屯)干部、一名民警“三个一”包保责任制;其他省市流入人员居家隔离观察措施由社区(村屯)指定专人,实行“一对一”包保,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并配合疾控部门采取措施。

3.每日测温报告到位。对居家隔离观察的重点人员,由包保人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每日早晚各询问一次体温及健康状况,并详细登记,发现症状第一时间送发热门诊诊治。

4.必需物资保障到位。社区(村屯)要积极做好居家隔离观察重点人员生活保障,帮助采购必需的生活物资,确保生活所需到位。

三、重点部位排查要做到“三必清”

1.重点部位底数必清。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全面排查分管领域所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准确掌握可继续经营和必须封闭管理、必须关停的数量;全面落实各村屯(物业小区)管控工作,落实无物业管理小区疫情防控人员。

2.日常管控情况必清。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巡查检查,清楚掌握继续经营部位、场所的通风、消毒、检测、登记以及限制人流措施落实情况;封闭管理部位、场所的消杀、检测、登记以及控制人员进出情况;场所执行关停措施情况;村屯(物业小区)清洁、消毒、测温、封闭措施执行情况;无物业小区清洁、消毒、管控、登记情况。

3.排查管控责任必清。层层压实责任,坚决把排查管控责任落实到系统、属地、网格和具体人。要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结合各自承担任务,明确牵头领导、责任人,确保真正落实到位;要压实属地责任,全面汇聚辖区所有力量资源,严格落实联防联控责任,坚决不留死角、不出纰漏;组织网格员持续开展地毯式排查,真正做到入网入格入家庭,逐门逐户逐人做好排查统计。

四、重点部位管控要做到“两严禁”

1.严禁私自营业。尚未生产、经营的单位和场所一律依照规定复业,严禁工作人员提前返回;除与人民群众日常基本生活需求密切相关的超市、菜市场、便利店、药店等营业场所外,能关停营业的坚决关停,严禁私自营业或变相营业。

2.严禁人员聚集。取消所有人员聚集性活动;严禁举办任何形式的大型活动;严禁举办婚礼等庆典活动,丧礼必须控制人员数量;严禁一切形式的聚会聚餐;严禁聚集打麻将、玩纸牌等活动。

严格遵守:牡丹江市城乡社区(村)疫情严查严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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