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關於九條防控措施、十條禁令及嚴格口罩佩戴,這些你都需要知道

關於進一步強化疫情防控九條措施通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防控工作“當前最關鍵的問題就是把落實工作抓實抓細”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據江西省應急指揮部2月5日“關於進一步強化疫情防控十條措施的公告”要求,市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就進一步強化疫情防控九條措施公告如下:

一、所有村組(小區)在前期已排查的基礎上,再來一次地毯式排查,不留盲區,不留死角,不留隱患。

二、所有1月23日以後從鷹潭市外來貴溪人員一律第一時問向所在單位及村組(社區)報告,並自行隔離14天(從回貴第2天起算)、不主動申報、拒絕接受測溫、醫學觀察等防控措施,將依法追究責任,居家醫學觀察對象一律不得外出,實行嚴格的居家隔高硬管控,明確管控責任人。

三、城鄉社區居民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必須第一時間向所在地村、社區報告,屬鄉(鎮、場)的、由鄉(鎮、場)指定專門的工作人員,利用專車立即送到市人民醫院或市中醫院發熱門診就診;屬城區的,由市120急救中心負責送到市人民醫院或市中醫院就診。避免發生再傳播和交叉感染,並確保第一時間得到診斷診療,嚴禁瞞報、漏報、遲報。在車站及交通要道排查到有發熱、咳嗽等症狀的往來人員時,按照轄區管理原則,指定專人專車送到指定醫院就診。

四、做到少出門、少上街、不串門,外出必須戴口軍。除特殊需要外,倡導每戶家庭(居家隔離家庭除外)每兩天指派1名家庭成員外出採購生活物資。

五、從嚴實行集聚活動管理。嚴禁全市所有人員在疫情防控期間組織或參與打牌、打麻將等各類形式集聚性活動。對參與舉辦或承辦集體聚餐、聚眾活動的單位和個人,一律按照相關規定從重處理。“紅事”一律停辦,“白事”一律從簡,並提前報村(社區)備案。

六、零售藥店出售退燒,咳嗽類藥品,實行實名制登記,第一時間上報市衛健委(聯繫電話:0701-3771156),市醫保局負責督查。

七、農貿市場、超市、藥店等場所合理安排營業時間。關閉中央空調,對經管場所每天消殺兩次以上。進入人員一律測體溫、佩戴口罩。快遞、外賣行業不得進村(小區),實行無接觸配送,對違反臨時停業管制的行為,依法給子嚴肅處理。

八、各企業、寫字樓、商鋪、出租房、賓館(酒店)、學校、機構、機關事業單位等要落實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對員工、商戶、教師、承租人員等的管控並及時報告,如上述區城發生疫情而未及時報告的,將依法追究主體單位或個人的責任。

九、所有人員一律遵守國家、省、市出合的疫情防控各項規定。黨員幹部、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發揮帶頭作用,管好家人、親屬,積極主動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帶動街坊鄰居自覺遵守規定。

本通告自頒佈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之前頒佈的通告、通知內容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貴溪市新型狀病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揮部辦公室(代章)

2020年2月6日

疫情期間,關於九條防控措施、十條禁令及嚴格口罩佩戴,這些你都需要知道


關於嚴肅疫情防控工作紀律十條禁令的通知


各鄉(鎮)黨委、人民政府,各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市委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在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關鍵時刻,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經防控應急指揮部研究決定,在疫情防控期間,全市黨員幹部(公職人員)務必遵守以下十條禁令:

一、嚴禁發表與中央、省委、市委不一致的言論,做到不信謠、不造謠、不傳謠。

二、嚴禁推諉拖延、臨陣退縮、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

三、嚴禁擅離職守、離崗外出、翫忽職守。

四、嚴禁麻木不仁、自行其事、不服從指揮、不服從調度。

五、嚴禁虛報、瞞報、遲報、漏報、違規洩露疫情信息。

六、嚴禁在疫情防控期間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

七、嚴禁組織或參加各類宴請、聚餐、聚會等集體性活動,工作人員疫情期間不得飲灑。

八、嚴禁不配合疫情檢測、防控和排査、公共場所不佩戴口罩等行為。

九、嚴禁虛報、冒領、滯留、截留、挪用、擠佔疫情防控款物。

十、嚴禁漠視群眾利益,粗暴對待群眾,欺瞞哄騙群眾。

上述禁令,各級工作人員如有違反,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


貴溪市新型冠狀病毒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代章)

2020年2月6日

疫情期間,關於九條防控措施、十條禁令及嚴格口罩佩戴,這些你都需要知道

疫情期間,關於九條防控措施、十條禁令及嚴格口罩佩戴,這些你都需要知道


關於嚴格公共場所口罩佩戴的通告


為進一步落實國家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全面落實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加強公共場所管理,切斷病毒傳播途徑,切實防止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傳播擴散,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規定,結合國家已發佈的《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口罩使用指南》,現就我市疫情期間公共場所實施佩戴口罩的控制措施要求事項通告如下:

一、實施範圍

(一)賓館(酒店)、旅店、招待所、飯館、理髮店、商業街、步行街;

(二)超市、農(集)貿市場、商場(店)、書店;

(三)候診室、候車室、公共交通工具(含網約車、出租車);

(四)其他人群密集或密閉的公共場所。

二、實施要求

各公共場所經營者、管理者應當要求進入其場所的人員佩戴口罩後方可進入其經營的公共場所,並在場所入口處設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的提示;對未佩戴口罩進入場所者應當予以勸阻,對不聽勸阻的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的規定向相關主管部門報告,由各相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處理。阻礙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人員執行職務,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貴溪市新冠狀病毒感來的肺炎疫情

防控急指揮部辦公室(代章)

2020年2月6日

疫情期間,關於九條防控措施、十條禁令及嚴格口罩佩戴,這些你都需要知道

疫情期間,關於九條防控措施、十條禁令及嚴格口罩佩戴,這些你都需要知道


不走訪、不聚餐、不跳廣場舞

多居家、網絡拜年樂大家

個人防護三要素:

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風

儘量避免握手、擁抱等肢體接觸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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