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勾结捞取好处、压制业主替物业说话怎么办?

旅行图说中国


我来谈谈这个问题,这种现象在个别物业小区是存在的。而这种现象应该属于“打黑”之列!有些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大多是与物业服务公司人员关系较好的人员,而这些人员中又有一部分人员通过与物业服务公司人员的关系谋取了一些公共利益。

这种现象其实就是个别人与物业公司人员相互利用而走到一起的,表面上是正常的关系,暗地里狼狈为奸。而存在这种现象的小区大多是物业、地产和合一家的物业小区,或者说该小区的物业管理权是地产公司赋予的,非正常合法招标。也就是因为物业公司的特殊性也就拥有了一部分特权,而有些业主敏锐地察觉到这一点,为了谋取私利,个别人就与物业公司人员走到了一起。

针对这种现象,作为业主也好,作为正规物业公司也好,这都属于应该严厉打击的行为。这与社会上执法人员与犯罪分子相勾结是一样的,是社会的毒瘤,必须坚决取缔。

如果我们遇到了这种现象,我个人认为,我们正确的做法如下:

1.收集证据,

2.将收集到的证据公布于众,罢免触犯侵占公众利益的部分业主的业主委员资格。

3.向当地物业服务协会报告事实情况,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

4.召开业主大会,重新选举业主代表。

5.必要时针对有关事实,将物业公司坑害业主利益的行为和事实提交给法制机关,必要时提起诉讼,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并要求物业公司承担必要的民事赔偿。

回答完毕!



管理咨询顾问靳悟元


本人就是小区业委会一员。原先选举按幢来,一幢一人。这一年多的接触,从不懂到事来逼着学法规条文规定,自己也学习受益不少。首先说下我们小区业委会的议事规则:1、我们业委会9人,每年将物业费收据集中在业主群公示。带头及时交纳物业费;2、事前立规定。凡末经小区业委会会议通过的事项及费用,无会议记录记录写明的,一律不得通过和财务报销。3、财务资金千元以下,业委会5人会签通过;千元以上必须全体委员签字。业委会实行集体负责制。4、所有用款事项,大的500元以上必须在业主群、业委会公示栏内公示7天,无异议反映后办理。500元以下的,每一季度末七天内公示(包括款项用途、费用、单价、业委会经手人、更换物品是否在业委会办公室留存等信息);同时对物业维修资金也每季公示。让业主人人心里有数明白。5、对业主不明白的费用支出,业主可来业委会或预约经手(办)委员解释,查阅业委会会议记录及发票票据。6、业委会的公章由文书内勤保管。用印必须在登记簿上注明日期、用章事由、用章次数、最后必须有二个主任以上共同签字(共三个主任,一正二副)。每季度公示会上这些记录必须在业委会会议上内部查阅公开的。——个人觉得,只要心中无私,事前公示,事后及时公布。业主心里、眼睛都是清楚雪亮的。只要出于公心,也会支持配合业委会工作,哪怕有不如意,也都会理解。虽然为小区事占用了自己很多闲暇时间,但感觉还是值得付出的。这也是人生的一种经历。


核潜艇长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勾结,压制业主,替物业说话的事也是有可能发生的!毕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

怎么防止和杜绝这类狼狈为奸的事件发生呢?

一,业主委员会正副主任和小组成员是业主代表投票选举上去的,那业主代表委员会就有监督职责。既然业主委员会成员是民主选举产生任职的,就应该履行就职诺言,履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监督物业的工作,为社区业主服务。

二,如果业主委员会成员玩忽职守,中饱私囊,为了个人利益与物业勾结,损害业户的权益,那就是违反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初衷。如果是重大过错,情结严重,那业主代表委员会有权提出申诉或重新投票决定罢免相关人员,并追究其责任;如果是些小错误,无伤大雅还能说得过去,那就等三年任期一到,重新投票选举,合格的继续留任,玩忽职守的就地免职换人。

业主委员会就是业主的代言人,是所有业主基于对他们的信任才成立的组织,所以业主委员会成员任重而道远,希望他们不要辜负业主们的信任,尽职尽责、全心全意地为社区和业主服务。

以上观点纯属个人建议,如有异议,欢迎讨论。


工仔1546


说嘛都没用,老百姓都一致呼吁取消物业,政府就应该立即取消,小区内的一切事情就应该象以前那样由居委会签头,街里组织清扫队,分配各小区内清扫卫生,清洁费由居委会负责卫生的主任签头,各楼长协助收取卫生清洁,就行了,干嘛非要让老百姓养着一帮物业人员呢?老百姓的收入都那么的低,除了吃饭,看病剩不了几个眼珠子,别再让物业公司收刮民财了。


奔腾的快马666


中国的物业公司就是强买强卖黑社会组织,中国居民不需要这样的物业公司,中国有垃圾清运工就可以了。国外物业收费是全部用于社区绿化亮化游泳池运动场图书室健身娱乐儿童乐园等等,物业费不到收入的1%,而中国什么都没有,却要交工资收入的5%,这不是强盗黑社会是什么?


诚39863947


这就是利益的存在是物业管理不能良性发展的根本原因!如果物业存在不确定的利益,就要引起冲突,引起矛盾,引起争夺,只有把物业的商业化变成行政管理,才能解决这个根本问题!目前物业公司的利润在30/100至80/100甚至更高,为了这部分利益的争夺与升值物业公司以我为大,为了利益而利益所做的管理好都是违规违法的!国家相关法律的监督与监管无法到位,执行也难!根据目前现状为了进行规范化管理我们可分两步走,第一步,采用三方共管共治的方式,把某个小区的所有合理收支设台账,让收支透明化,明确当前物业的利润范围,按国家标准三方协调下确定相应的管理费用标准,并成立超出管理范围或意外支出共商制,设共管共担基金!业委会在管理中起桥粱作用,要做好三方沟通,协调工作,对问题的处理要做到及时性,共商性,回复性,物业要良性发展才有可能。同时,在相关法律文件的支持下,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监管下,三方共管的互相监督下才能把物业要良性发展的有可能变成必然!第二步,逐步引入物业智能化综合管理系统,让管理更便利,更合理,更科学,降低管理成本!当智能化管理在5G应用下全面普及时,所有费用管理,安防,设备维保等都自动化了,才有可能取消物业,大大降低成本,只留下业委会(三个和尚没水吃),所有管理中的予盾才能真正解决,才能实现业主自管自治的愿景!


用户101887365385


这个是通病,有业委会的小区都有这种昧良心的人渣,大家选他做了业主代表,他捞了物业好处,忽悠大家任物业压榨宰割,目前这种情况在各行业普遍存在,有点事都愿意当个代表,用替大家说话的名义和当事方谈判,最后自己捞到了实惠再反水,利用大家的信任来帮当事方说话,这是人品道德问题,还真是无可奈何


便利店小老板


物业黑,黑物业……自己的房子倒成了业不由主了!!!现如今太黑了……


乌鸦落在煤堆上


所以说选举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委员的过程非常重要,必须在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按程序进行,一开始不易时间太久了,最好是一年最多三年选举一次,如果发现委员会有违背民意的事件发生可以直接向社区求助,及时制止避免损失过大。


大皇蜂


业主自治是最合理的 全小区每年都会有结余 可以均分到业主身上 也可以纳入下一年小区费用里 也可完善和改善小区 物业公司是为了盈利 管理有好有坏 但是老百姓钱越刮越少 社区只要有权利的地方就有贪腐 所以我认为业主自治最为合理 可以去向那些成功自治业主小区去取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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