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2月7日12時起,貴港市範圍內實施這十項措施


【重磅消息】2月7日12時起,貴港市範圍內實施這十項措施

貴港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令

第4號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進入關鍵時期,為全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規定,決定自2020年2月7日12時起,在貴港市範圍內實施“疫情防控、全民有責”十項措施

一、全市人民要自覺遵守國家、自治區和貴港市出臺的疫情防控各項規定。黨員幹部、公職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發揮帶頭作用,管好家人、親屬,帶動街坊鄰居自覺遵守規定,積極主動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凡是發現公職人員不服從管理,不聽從勸阻,參與聚眾鬧事的,提請紀委監委機關嚴肅問責,同時追究其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責任。

二、鄉鎮(街道)和村(社區)嚴格執行網格化管理,加強網格內人員排查篩選,特別對來自疫區或有過疫區旅居史的人員進行再篩查、再核對,逐社區、逐樓棟、逐村屯、逐戶、逐人進行健康登記,做到不漏一鎮一村、一院一棟、一戶一人;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對承租人員的管控和報告,如出租房發生疫情未及時報告的,嚴格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體單位或個人的責任。

三、全市所有居住場所(村莊、小區、樓宇等)和工作場所(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等)實行封閉式管理,人員進出進行詢問、登記、測溫,並出示有效證件。外來人員和車輛一律嚴格管控,由管理人員做好登記。居民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必須及時就診,並第一時間向村(社區)、單位報告。嚴格對出現確診病例的村組、小區、住宅樓單元實行封閉式隔離管控。

四、人人做到不串門、不集聚,勤洗手、講衛生,非必要一律不外出,外出必須戴口罩,不信謠、不造謠、不傳謠。每戶家庭每兩天可派1名家庭成員外出採購生活物資。“紅事”停辦,“白事”簡辦,並提前報村(社區)、單位報告。對舉辦和承辦及協辦集體聚餐、參與聚眾活動的單位和個人,依法嚴肅處理。

五、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的公共場所和經營場所一律關閉。農貿市場、商場、超市、藥店、加油站等場所合理安排營業時間,進入人員一律佩戴口罩、接受體溫檢測。快遞、外賣實行無接觸配送。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公共場所和經營場所必須加強管控,配備必要防護用品,嚴格落實清洗、消毒、通風等防控措施。

六、凡是2020年1月16日以後從疫情重點地區返貴人員,須按規定主動居家隔離14天;從本令發佈之日起,有疫情重點地區旅居史的市外返回人員,須按規定主動居家隔離14天,並在抵達1小時內向居住地村(社區)、單位報告; 凡不主動報告、不按規定隔離、拒絕接受體溫檢測、醫學觀察等防控措施的人員,依法追究責任。

七、除指定接待酒店外,其餘各酒店賓館(含民宿、公寓式酒店、旅社旅館),一律不得接待來自疫情重點地區人員,並主動幫助指引相關人員入住指定酒店。

八、嚴禁各單位通知疫情重點地區人員返回貴港。除經批准同意的企業外,全市其他各類企業不得早於2020年2月9日24時前復產復工。企業復產復工前,須報當地行業主管部門審批備案。開工企業須與員工簽訂責任狀,嚴格落實防控措施,主要負責人為本企業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全市中小學、幼兒園不得早於2020年2月17日前開學,高職高專、中職學校不得早於2020年2月24日前開學。各類線下培訓班一律停辦。

九、各縣(市、區)、各鄉鎮(街道)、各村(社區)須嚴格履行疫情防控屬地管理責任。中、區直駐貴各單位,市直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各人民團體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抓好本單位、本系統疫情防控工作,並服從屬地管理,做好配合工作,形成上下聯動、全市“一盤棋”工作格局。

十、管控期間,凡是不服從管控、不聽勸阻,甚至無理取鬧、滋事生非的,公安機關將依法採取措施從嚴從快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貴港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2月7日


來源:貴港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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