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清楚“乡土”含义,才能更理解中国人独特的文化传统

《乡土中国》是根据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早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的“乡村社会学”课程内容整理的学术著作,收录先生早期研究的14篇论文,距今已有70余载。

可至今并没有过时,2019年教育部最新发布普通高中统编教材,《乡土中国》为整本必读。

以往的“乡土”正在一步步走向“现代”,现代社会已经覆盖到了中国大多数地方,传统的乡土社会虽然已经解体,但这些让中国人之所以成为中国人的“魂”并没有消散,它们在方方面面影响着现代中国的发展。

什么是乡土?乡土社会里产生了怎样的社会关系?这种关系的正常运转又靠什么来维持?费孝通先生自己在书中说:“这本书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社会描写,而是从现实生活的社会中提炼出来的一些概念。搞清楚“乡土”究竟是什么意思,就能帮助我们更好的去理解中国社会。”


搞清楚“乡土”含义,才能更理解中国人独特的文化传统

一 认识一个“乡土”中的中国

在《乡土中国》一书首章“乡土本色”中,费孝通就开门见山地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土气”是一个十足的贬义词,但作者却觉得这两个字用得恰如好处,因为这个词道出了中国人的农业本性——“土”,其原本含义是指泥土,乡下人以种地为生,是离不开土的,土地更是乡下人赖以生存的最原始的、也是最基本的生活资料来源,说得更直白一些,没了“土”, 他们就没了性命,也就更无谈其他了。

作者举例说:“远在西伯里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种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因为农业的固定性,乡下人生于斯长于斯,整日与土打 交道,睁眼闭眼都闻着泥土的气息,才有了“土气”一说。

从字面意思看,乡土就是家乡、故土,是哺育我们成长的地方。那怎么哺育呢?在以农耕作为传统文明的中国,农民辛勤劳作,就是我们吃饱穿暖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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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孝通他为什么想要研究农民和农村呢?因为他认为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换句话说,中国许多的阶层都是从农村分离出去的。那么,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农民逐步形成的一些行为习惯和人际关系,以及农村社会具有的一些特色,就构成了许多阶层,乃至中国社会的根基。

土地是没有办法流动的,长在地里的庄稼自然也动不了。那么,对于这些完全依靠土地吃饭的农民来说,没有什么比“当下的稳定”更重要。因此,“重复”就变成了中国真正的乡土本色,日复一日的去重复自己上一代,甚至上上一代的生活模式,自给自足,安于现状。费孝通先生给这种生活模式下构成的社会环境取了个名字,叫做“熟人的社会”。

在乡下,过于熟悉的相处,使每个人对彼此都知根知底,那么很多约定俗成带有浓厚乡土气息的行为,也就随之而来了。比如,做事不讲法律,只讲老祖宗留下来的规矩和传统礼仪;路上碰见了,不会先叫一下对方的名字,再问好,而是打个招呼就各忙各的;答应了别人要做什么事情,也从不走签字画押立字据的流程,就单凭本心和互相的信任。

“乡土”真正的意义是指,生活在传统中国社会基层的乡民们,延续着相同的自给自足的耕作模式,通过一代又一代的传承和繁衍生息,逐渐形成村落、乡镇。这样的生活方式导致了,一个村落里,几乎所有人都认识,因为彼此熟悉,所以做事不讲法理,只按规矩,并且不接受新的事物,这也就构成了中国乡土社会特有的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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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乡土社会的人际关系和社会结构

费孝通先生在本书中将中国传统的人伦关系进行了一个精妙的概括,并提出了一个新的概念,即“差序格局”。作者将中西方社会进行对比,将西方社会的类型称为“团体格局:若干人组成一个个团体,就像一捆捆扎起来的木柴。

而把中国乡土社会的类型称之为“差序格局”,在这个社会中生活的每个个体的人都把自己作为整个社会关系的核心,按照血缘亲属和关系远近,逐层向外扩展,形成一圈一圈类似于 水波纹一样的社交圈子,在每一层圈子当中的人们都跟自己发生着不同的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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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序格局”总结了中国社会复杂而又独特的人际网,不论是乡村还是城市都可以此概括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方式。费孝通以“水波纹”来比喻这样的格局:“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

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也就越推越薄。这样就形成了差序。中国传统社会中的道德就在这样私人联系的格局下发生着意义。差序格局以地缘和血缘的联系作为基础,血缘纽带是差序格局的出发点。

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写到,“血缘社会想用生物上的新陈代谢去维持社会结构的稳定,父死子继:农人之子恒为农,商人之子恒为商——那是职业的血缘继替;富人之子依旧富,那是财富的血缘继替。……血缘是稳定的力量。在血缘的社会中,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不分离的。 ”

差序格局之下的私人道德不同于西洋团体格局中的道德体系。西洋信奉上帝和耶稣,上帝是每一个人的神,在神面前人人平等。人人平等因此每个人的权利平等,权利平等形成了互相监督的团体,最后形成了平等的国家。并且为防止权利的失衡,制定了宪法作为保障,人们在法律的规定范围内行使权力。

乡土中国之中的差序格局,以及差序格局下的私人道德,是中国社会的文化特色,也是社会向民主法治进步路上的一大阻碍。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之下,经济利益业已成为连接亲属家庭联系和合作的一条重要纽带,亲属家庭除了沟通感情以外,更主要的是为了在经济上能够更有效地合作以获得利益,当关系推广到亲属之外时,利益更是成为决定人际关系亲疏的一个决定性要素。

于是我们可以看到每个人并非是按照规矩做事,而是根据个人的利益处理人际关系的亲疏和公共事务。地方政治的权力网便由此产生,而以往道德的感情基础也难以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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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乡土社会秩序的维护

在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中,社会秩序的维持与现代社会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尽相同的。乡土社会是一个“礼洽”的社会,这里的“礼”,并非所谓的“文明”、“慈善”、“善良”等,而是指为“社会所公认的合式的行为规范”⋯⋯,“合式”即“合适”、“正确”之意。

“合于礼”就是指此种行为受到绝大部分社会成员的认可,被认为是对的。而在乡土社会里,这些礼是怎么来的呢?我们可以认为是经过一代一代的传承而遗留下来的,人们已经惯于遵守的并被认可的一些 传统。

礼的推行并不依靠暴力和权力,而要依靠教化,礼治要发挥效力,其先决条件就是传统可以有效地解决生活问题,因此,在快速变迁的现代社会,传统的效力是无法保证的。

孔子谈论起他所生活的年代时,每每痛心疾首道“礼崩乐坏”,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后世史家但凡说起动乱社会的时候,也大多喜以“礼崩乐坏”为言,这说明,传统的效力、礼治的推行,是须有稳定的社会环境作保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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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作者一开始就已经指出,乡土社会相对来说是静止的,变迁很慢, 这也就为礼治提供了存在的温床,并且生生不息。乡土社会自有自身的一套礼治秩序。长期的教化把外在的规则转化为了人们内在的习惯,人们遇到问题,习惯于从传统道德中寻求解决的途径,而非诉诸于法律的途径。

在传统乡土社会里,人们是本能地抗拒打官司,反对以法律的途径来解决问题的。这在现代社会的人看来,似乎是不可理喻的,甚至会认为乡土社会里的人简直是野蛮,以为他们抗拒现代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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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在这里给我们阐释了这样一种 “无讼”的观念存在的合理性。在乡土社会里,必有一些人和事不容于传统道德,但是随着新的司法制度的推行下乡,那些本来不容于乡土伦理的部分人和事却从此找到了一种新的保障,他们可以不服于乡间的调节而诉诸于法律。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距今虽已半个多世纪了,书中写作和描述的内容也都是基于上世纪十年代的视角而言的,而且,随着中国在现代化的路上快速的发展和进步,中国社会距离费孝通在书中所说的“乡土性”也越来越远。

但是,书中所述的种种现象在当下的中国仍无处不在,它们或明或暗、或深或浅地存在于我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之中,成我们中国人民族性格和民族心理的重要内容,深刻地影响着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同时,作者对于中国社会从“根”上进行剖析的分析方法,也为我们重新认识和探查中国社会长久以来所面临的种种问题提供了一种新的研究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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