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实施“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十六项措施

周口日报·新周口客户端记者 马治卫

2月7日,记者从太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获悉,太康县太疫情防指〔2020〕6号发布《太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实施“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十六项措施的通告》。内容如下: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打赢这场阻击战,太康县实施“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十六项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全县人民要自觉遵守国家、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严厉追究责任。

二、全县所有村庄、小区、企业、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和车辆非必须不得进入,特殊情况须有人领进并实名登记,严格限制活动范围。进入人员一律测温,有发热症状的不得进入,并按规范处置。所有村庄实行网格化包保措施,参照上述小区封闭式管理要求,严控外来人员进入,严密监测居家人员身体状况。

三、居民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须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对出现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立即对小区、村组、住宅楼单元实行规范隔离。

四、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外地返太人员、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单位报告。严格执行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措施,并在门户标识,小区(村)公示。

五、从疫区回到太康人员、其他地方回到太康的有症状人员,到太康后一律先隔离14天,再返岗上班。

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婴幼儿用品店等经营生活必需品的场所,实行许可管理,未经专门许可的不准营业。许可营业的要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规范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体温、戴口罩、登记。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非生活必需品经营场所一律关闭。

七、“红事”停办,“白事”极简不待客,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

八、禁止串门、聚餐、打牌、钓鱼、下棋、打球、跳舞等聚众活动。基督教会、清真寺等宗教场所,一律暂停群众性聚集活动。

九、每户家庭每三天指派一名成员外出采购物资,外出必须戴口罩。

十、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部食堂可供应盒饭,禁止聚集就餐。

十一、各用人单位负责通知湖北、浙江、重庆、广东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在疫情解除前不应来太康,因特殊情况来太康人员须向指挥部报告。太康人员在疫情解除前,也尽可能不要前往这些地区。

十二、落实出租房业主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未及时报告,将依法从严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十三、实行疫情防控期间车辆限行(按限行通告执行),所有单位、个人车辆非经批准,不得接送疫情重点地区返太人员。

十四、全县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国家公职人员要坚守疫情防控第一线,管好家人、亲属、朋友、邻居,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战役,听从号令指挥,坚决反对当逃兵、做看客。

十五、严禁各单位在疫情解除之前,未经批准通知,不得开工、开学、开市。

十六、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阻挠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对严重影响干扰疫情防控工作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本通告自2020年2月7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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