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恩施州要聞及抗擊疫情


2月6日·恩施州要聞及抗擊疫情

2020年2月5日0時-24時,恩施州新增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6例(恩施市1例、利川市3例、建始縣1例、宣恩縣1例)。

截至2020年2月5日24時,恩施州累計報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144例(恩施市34例、利川市31例、建始縣26例、巴東縣14例、宣恩縣11例、咸豐縣8例、來鳳縣11例、鶴峰縣9例),

其中,重症病例15例(恩施市2例、利川市4例、建始縣1例、巴東縣2例、宣恩縣1例、咸豐縣3例、來鳳縣2例),危重病例10例(恩施市2例、利川市3例、建始縣3例、宣恩縣2例);

累計出院10例(恩施市7例、建始縣1例、鶴峰縣2例)。

2020年2月5日0時-24時,新增疑似病例68例(恩施市35例、利川市11例、建始縣1例、巴東縣4例、宣恩縣3例、咸豐縣4例、來鳳縣8例、鶴峰縣2例)。

截至2020年2月5日24時,現有疑似病例202例

(恩施市100例、利川市34例、建始縣1例、巴東縣12例、宣恩縣8例、咸豐縣19例、來鳳縣22例、鶴峰縣6例)。

累計追蹤密切接觸者5412人,尚在接受醫學觀察2763人。

2月6日·恩施州要聞及抗擊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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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具體情況▼

2月6日·恩施州要聞及抗擊疫情

數據顯示四縣市無新增確診,重症及疑似病例保持穩定!恩施州各地又一波戰役正打響。


21枚指印見證“白衣戰士” 出征恩施“火神山”!

2月5日上午,恩施州中心醫院21名來自各臨床科室的醫護人員整裝出發,奔赴恩施“火神山”,加入到抗擊“新冠”肺炎疫情的這場看不見硝煙的防控戰之中。

2月6日·恩施州要聞及抗擊疫情

為了全州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恩施慧宜中西醫結合風溼醫院已正式移交給恩施州中心醫院管理使用。經過前期的用房調整、設備調度和物資籌備,這個堪稱恩施“火神山醫院”首期將開放床位60張,來自州中心醫院西醫部臨床科室的21名醫護人員組成防控“新冠”肺炎第一梯隊進駐此院。隨著人員、物資、設備等工作全面準備就緒,只待州防控指揮部一聲令下,即可隨時接收確診“新冠”肺炎患者,承擔患者所有醫療救治工作。

前一天的壯行儀式上,第一梯隊隊長、州中心醫院西醫部急診科副主任彭緒東,護士長、呼吸與危重症醫學科護士長劉曉青代表全體隊員向院黨委、院部鄭重的交上了承諾書。承諾書末,21枚紅色的指印顯得格外醒目耀眼!

2月6日·恩施州要聞及抗擊疫情

  • 老鄉牽線,華大基因為恩施州捐贈1000人份試劑盒

近日,經恩施籍珠峰登頂者、企業家楊險峰牽線,華大基因為恩施州中心醫院捐贈的1000人份新型冠狀病毒試劑盒,已安排發貨,不日即將運抵恩施。華大基因捐贈的這批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盒,可以讓該院及時完成檢測工作,為患者提供快速便捷的檢測結果。

  • 截至2020年2月5日0時-24時,鶴峰縣首批2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成功治癒出院,同時建始縣1例出院,恩施州累計出院10例。
  • 6日8時起,恩施州城摩托車禁止通行,8個管制點,所有車輛禁止通行(4類除外)

恩施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

關於進一步加強城鄉交通管制的通告

(第6號)

為有效切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途徑,防止疫情擴散蔓延,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經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研究決定,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從2月6日8時起,實行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一)州城中心城區嚴禁摩托車(兩輪摩托車、三輪摩托車、電動車)通行,從事快遞(僅限順豐公司快遞)、送水等物資保障的摩托車除外。

(二)在恩鶴公路與吉陽公路交叉路口、金龍大道白廟橋紅綠燈路口、金龍大道向家村青樹林路口、旗峰大道麻紡廠紅綠燈路口、恩利線月亮巖高架橋路口、高橋壩至松樹坪高橋壩加油站路口、巴公溪大橋路口、G209譚家壩超限檢測站設置8個交通管制點,所有車輛禁止通行(以下車輛除外:1.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用車;2. 應急救援車輛、救護車輛、軍警執勤車輛;3.運輸防疫物資及生活物資的貨運車輛,不含運送活禽車輛;4.噴塗標誌的公務用車、業務用車和行政執法車輛)。

二、交通管制結束時間另行通告。

  • 恩施市疾控中心:疫情防控 我們在行動
  • 為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擴散,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連日來,恩施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工作人員深入州城各個醫療機構、小區等重點場所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樣品收取、調查及消殺工作,收集分析相關信息,及時研判疫情趨勢,為全市制定防控措施提供科學依據,近日,恩施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工作人員就去往恩施州中心醫院中醫部,收集患者和疑似患者的標本,並對樣品運輸箱進行消毒處理。

  • 利川嚴格執行疫情防控13號令,已處罰40餘名駕駛員
  • 2月4日,利川市發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通告(第13號),對城區範圍內全面實行封閉式管理,城區進一步加強交通管制,除救護、消防、環衛等特種車輛,印有“公務用車”字樣車輛,返利離利人員車輛、物資保供運輸貨車,統一徵調的出租車輛外,環城已設置交通管制卡口範圍內,所有車輛禁止通行。

    2月 5日,在環城各交通管制卡口,市交警大隊、市道路運輸綜合執法大隊、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執勤人員堅守崗位,嚴查、勸告隨意駕車上路以及隨意走動人員。當天現場查獲闖禁令車輛40餘臺,勸導車輛200餘臺次,給予因闖禁令處罰記3分罰款100元駕駛人40餘人。

    • 建始縣鄉鎮衛生院迅速搞好轄區所有村醫培訓工作,鄉村醫務工作者聯動

    建始縣鄉鎮衛生院迅速搞好轄區所有村醫培訓工作,鄉村醫務工作者聯動,對14天內到過武漢及武漢周邊地區旅行史或居住史,經醫療機構內專家組確定的發熱門診留觀人員(含鄉鎮衛生院、縣直醫療單位);14天內無武漢及周邊地區旅行史或居住史,經醫療機構影像學檢查符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顯著特徵的人員;14天內有武漢及周邊地區旅行史、居住史,或與疑似病例、確診病例密切接觸者,經排查有發熱、乏力、咳嗽、腹瀉等症狀的人員;確診病例緊密接觸者,指夫妻、子女等家庭成員(或護理人員),14內同吃同住人員;縣級專家組及流行病學調查組認定需要採樣的人員等五類對象,鄉鎮衛生院、村中心衛生室要應採盡採,應檢盡檢,應留觀盡留觀;廣大鄉村醫務工作者對居家留觀和集中留觀人員要科學防控,定期指導,做好醫學觀察,把好基層防控關。


    • 建始縣發佈關於進一步強化城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為徹底阻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傳播途徑,堅決遏止疫情蔓延勢頭,根據全省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級響應機制要求和有關法律規定,現就做好城區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嚴格人員排查。所有居民必須配合工作人員做好上門排查工作,其中,1月21日(臘月二十七)以來從武漢及其周邊地區(黃石、鄂州、黃岡、孝感、咸寧、仙桃、天門、潛江)返(赴)建始的人員,1月25日(正月初一)以來從省外返(赴)建始的人員,都必須主動向居住地社區報告,嚴格實行居家觀察。對不如實上報信息造成疫情傳播擴散的,將依法追責。

    二、嚴格居家隔離。居家隔離觀察的人員要嚴格遵守居家隔離規範,在小區門口、門棟張貼顯眼標誌,告之居民發熱居家隔離的具體地址,限制親友探視,減少直接接觸交流。居家隔離觀察者要單人單間,單獨用餐,飯前飯後、入廁、進出隔離房間前後洗手消毒,咳嗽、打噴嚏時用紙巾掩護,毛巾、餐具一人一套,定時接受體溫監測,對拒絕按規定實行居家隔離的,強制集中隔離。

    三、嚴管外出採購。實行“全民不出門”,每戶家庭確定1名身體健康、無慢性病史的家庭成員,每3天外出就近採購生活物資1次。

    四、嚴禁大操大辦。“紅事”停辦,“白事”簡辦,並提前報社區備案。對舉辦或承辦集體聚餐、參與聚眾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將嚴肅處理。

    五、嚴格小區管理。對所有居民小區實行封閉式管理,所有車輛、人員非必須不得出入,小區內不串門、不聚集、不聚餐。因公、因病等特殊情況進出小區要登記、測體溫,必須戴口罩,無口罩不外出。

    六、嚴格出租房管理。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對承租人員的管控和及時報告,如出租房發生疫情而未及時報告,將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體單位或個人的責任。

    七、嚴格市場管理。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場所一律關閉。農貿市場、超市、藥店及其他指定商業門店營業時間為:9:30—16:30,定期消殺,進入人員一律測體溫、洗手消毒、佩戴口罩。

    八、嚴格定時消毒。縣城管執法部門每日晚上21:00至次日6:00,使用霧炮車對城區所有公廁、垃圾桶(箱)、下水道、城區幹道、廣場等公共區域進行消毒,請廣大居民在該時間段關閉門窗。

    九、嚴守休假規定。各機關、企事業單位不得在2月13日之前通知疫情重點地區人員返回建始。未經批准,企業一律不得開(復)工。

    十、嚴格交通管制。城區設置交通管制卡口,禁止除下列車輛以外的所有車輛通行:1.醫療救護車輛、軍(警)車輛、應急救援車輛、環衛車輛;2.縣、鄉(鎮)疫情防控指揮部出具證明專用於疫情防控的徵調應急車輛;3.縣級主管部門出具證明承擔疫情防控物資和生產、生活物資保障的運輸車輛(不含運送活禽的車輛);4.噴塗標誌的公務用車、業務用車及行政執法車輛。5.縣、鄉(鎮)疫情防控指揮部出具證明允許放行的車輛。

    十一、全面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搞好居家環境衛生,不亂扔垃圾,不隨地吐痰,做好衛生間、廚房、排汙管道等部位消毒殺菌,注重房屋通風,使用後的口罩等防護用品要簡易破損後丟到指定位置,管好自家寵物,嚴禁寵物出屋。

    十二、嚴格依法依規處理。廣大黨員幹部、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發揮帶頭作用,管好家人、親屬,積極主動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帶動街坊鄰居自覺遵守規定。對拒不執行防控措施的居民由公安機關從嚴處理,執行不力的黨員幹部由縣紀委監委嚴肅問責。

    本通告自2020年2月5日執行。各鄉鎮集鎮參照本通告規定執行。

  • 咸豐頒佈"十個嚴禁十個一律"嚴打疫情防控中違法犯罪行為
  • 2月3日,咸豐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頒佈《關於進一步依法嚴厲打擊疫情防控工作中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第12號),決定實施“十個嚴禁,十個一律”,嚴打疫情防控中違法犯罪行為。

    嚴禁傳播病毒。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引發肺炎的患者和有疑似症狀而拒絕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治療,或者已確診感染或明知可能已被感染而進入公共場所,或者隱瞞情況與他人接觸,故意傳播傳染病原體,危害公共安全的,以及不戴口罩乘坐交通工具、進入醫院、商場等公共場所、違反交通管制且不聽勸阻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罪予以處罰。

    嚴禁妨礙公務。凡以威脅、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為防治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而採取的防疫、檢疫、強制隔離、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的,將依法以妨害公務罪予以處罰;情節輕微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罰款。

    嚴禁尋釁滋事。凡在預防控制疫情期間,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或者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混亂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以尋釁滋事罪等罪予以處罰。

    嚴禁制售假劣。凡生產、銷售偽劣的疫情防治、防護器材、物資或者假藥劣藥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罰款,並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情節嚴重的,將依法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生產銷售假藥罪、劣藥罪等罪,依法從重處罰。

    嚴禁抬價行騙。凡違反國家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期間有關市場經營、價格管理等規定,哄抬物價、囤積居奇、行騙牟利,擾亂市場秩序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以非法經營罪、詐騙罪,依法從重處罰。

    嚴禁造謠傳謠。凡編造與疫情有關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此類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造謠惑眾,擾亂社會秩序,以及謊報疫情、警情,擾亂公共秩序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罰款,情節嚴重的,將依法以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等罪予以處罰。

    嚴禁貪佔款物。凡貪汙、滯留、挪用、擠佔疫情防控款物的,一律追究紀律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以貪汙罪、挪用特定款物罪等罪予以處罰。

    嚴禁聚集聚餐。凡違規組織和參與各種宴請、聚眾打牌、聚眾閒聊等聚集活動,不聽勸阻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罰款。

    嚴禁失職瀆職。凡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作風不實、翫忽職守、失職瀆職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的國家工作人員,一律依紀依法從重追究紀律責任,屬於領導幹部的,先免職再查處。濫用職權或者翫忽職守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將對其依法以濫用職權罪或者翫忽職守罪予以處罰。

    嚴禁其他違法。在疫情防控期間,存在其他違反法律法規、政府及疫情防控指揮部禁令行為的,將一律依法從重處理。

    • 巴東關於進一步強化城市社區、農村及成品油市場管控措施的通告

    (第6號)

    為徹底阻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傳播,堅決遏止疫情蔓延勢頭,經縣防控指揮部研究決定,進一步加強城市社區、農村及成品油市場管控。現就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格農村進出管理。縣、鄉、村(社區)、組做到四級隔斷,人員進出一律測體溫,並出具有效證件,對外來人員和車輛一律嚴控。

    二、嚴格小區管理。對所有居民小區實行封閉式管理,所有車輛、人員非必須不得出入,小區內不串門、不聚集、不聚餐。因公、因病等特殊情況進出小區要登記、測體溫,必須戴口罩,無口罩不外出。對已確診病例的樓道單元實行全封閉管理,除工作人員外,其他所有人員一律不得出入戶。確要採購生活物資的,每戶家庭確定1名身體健康的家庭成員,每3天外出就近採購1次。

    三、嚴格重點人員管理。對已從武漢及周邊地區返(赴)人員,嚴格落實居家隔離觀察,村(社區)居委會要加強管理,限制親友探視,減少直接接觸交流。居家隔離觀察者要單人單間、單獨用餐,飯前飯後、入廁、進出隔離房間前後洗手消毒,咳嗽、打噴嚏時用紙巾掩護,毛巾、餐具一人一套,定時接受體溫監測。對即日起從疫區返(赴)人員集中隔離觀察14天,從非疫區返(赴)人員居家隔離觀察14天。對確診病例密切接觸者,嚴格落實集中醫學觀察措施。對不配合管理,拒絕接受測溫、醫學觀察等防控措施的,要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四、堅決杜絕各類聚集性活動。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場所一律關閉,“紅事”一律停止,“白事”一律從簡併報備,做到不串門、不聚集。禁止舉辦或承辦集體聚餐,對組織參與聚眾活動的單位、個人,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五、加強出租房管理。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對承租人員的管控和及時報告,如出租房發生疫情而未及時報告,將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體單位或個人的責任。

    六、嚴格市場供給管理。超市早晚必須進行全面消毒殺菌,員工必須戴口罩,鮮肉和熟食銷售區的員工必須戴手套作業。顧客進場必須佩戴口罩、檢測體溫、雙手消毒,人流量較大且消毒規範的商超實行人員限流,顧客分時段進入超市採購;其他超市日常經營按照傳統售賣模式運行,即在門口設立櫃臺,消費者店外排隊,不得進店選購,由售貨員代為選購。超市要儘快開通線上銷售平臺,提供上門配送服務。

    七、加強成品油管控。全縣成品油僅保障以下範圍車輛:救護車、環衛車、警車、供水供電供氣通信搶修車輛;縣、鄉(鎮)防控指揮部徵調的應急車輛;縣級主管部門出具證明承擔疫情防控物資和生活物資保障的運輸車輛(不含運送活禽的車輛);噴塗標誌的公務用車、業務用車及行政執法車輛;持縣、鄉防控指揮部出具通行證離開巴東的車輛。各加油站點暫停向其他車輛(含摩托車)出售成品油,並不得以散裝等形式向任何單位和個人出售成品油。

    八、嚴格依法依規處理。

    廣大黨員幹部、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發揮帶頭作用,管好家人、親屬,積極主動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帶動街坊鄰居自覺遵守規定。對拒不執行防控措施的居民由公安機關從嚴處理,執行不力的黨員幹部由縣紀委監委嚴肅問責。

    本通知自2020年2月6日零時起執行,終止時間另行通知。

  • 全州多村進一步採取交通臨時管制措施
  • 2月6日·恩施州要聞及抗擊疫情

    特別關注

    州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電話:

    0718-8234727、 8221893、 8254282 、8234741、8298126

    州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諮詢電話:12320

    州公安局指揮中心諮詢電話: 0718-8488110

    免費心理援助熱線電話:0718-8269303

    恩施州紀委監委疫情防控監督舉報電話:963888

    注:以上所有電話24小時值守,並及時處理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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