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愛情同意未婚同居,卻被未來婆家說掉價,婚前同住是不是錯了

導語:兩個人戀愛,愛到一定程度搬到一起住,原本是出於愛對方的心理,沒想到,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對方的家庭卻說女生不檢點,未婚就勾引男生,就是為了套牢他。未婚同居是不是錯了?

因為愛情同意未婚同居,卻被未來婆家說掉價,婚前同住是不是錯了


傾訴人:蕙蘭 (為方便敘述,以下用第一人稱整理成文)


我叫蕙蘭,今年二十九歲,工作六年,和男友大照同居五年。

2014年的時候,我畢業工作一年,大照也一樣,我們都在深圳工作,原本在兩個區上班各自租了房子,後來大照提議,要不兩個人一起住,還能省點房租。那是打拼和積累存款的時候,我同意了。我心想,反正以後是要在一起的,提前住在一起,也挺好的。

2015年下半年,我們搬到了福田區華強南的一個民用房,租了一個小單間,租金九百元。原本我們各自租房子,加一起來要一千三左右,這樣每個月就省下四五百。

為了存錢,我們很少在外面吃飯,都是買菜回家裡做飯,有時候我做飯,有時候大照做飯。

這樣的日子過得雖然有點艱苦,但是因為兩個人一起,覺得未來可期。


因為愛情同意未婚同居,卻被未來婆家說掉價,婚前同住是不是錯了


情侶住在一起,不可避免會發生親密關係,我們也不例外,剛開始,我們還沒打算領證,防護措施做得很好,後來,大照卻鬆懈了,導致我兩度懷孕。當時我猶豫過,要不把孩子生下來吧,大照不同意,說我們還沒有經濟基礎結婚,不能給孩子提供一個好的環境成長,我想想,這也是現實。我們工作存的錢還遠不夠買房子的首付,這樣孩子出生後,日子會過得更緊張。

那時候我去做了手術,大照對我照顧還算用心。他也覺得自己對不起我跟那兩個無緣的孩子。

到2019年,我們存夠了在老家買房子的首付,大照也提出是時候領證結婚。兩家人約見,大照的母親,跟我父母,沒有談好。


因為愛情同意未婚同居,卻被未來婆家說掉價,婚前同住是不是錯了


我父母說,村裡的習俗是男方準備三萬八千元彩禮,大照的母親一聽就說,這是什麼習俗,他們自己村裡沒有這種說法。

我媽還能維持臉色,耐心說:“未來親家,我們村裡姑娘出嫁都是這樣,也就是圖個意頭跟圖個體面,你們家只要過大禮當天帶過來就可以了,到時我們會還給兩個孩子作為小家庭的補貼。”

“何必這樣拿來拿去的?咱家沒有這筆錢。你們好心機,故意讓女兒婚前就跟我兒子同居,現在還要逼著我兒子拿出彩禮來娶她。”

大照看見自家母親的失態,連連按住她,說:“媽,蕙蘭沒有逼我,蕙蘭是個好女孩,她都為我懷過兩個孩子了,是我要娶她的。”

“你這個不爭氣的,人家分明是下套給你,你眼睛瞎啦。反正我沒有這筆錢給你做彩禮。”

“媽,我有錢,這筆彩禮我也要準備的。我是真心要娶蕙蘭的。”

大照的母親氣急敗壞。我父母的臉色也很難看。

最終,我們還是如期舉辦了婚禮,兩家父母也不理對方。回到深圳後,我們過起婚後的小日子。

結語:雖然蕙蘭最終還是跟大照結婚,兩家父母事實上也鬧翻了。因為大照算是有擔當,自己有足夠的金錢,來決定要結婚,所以蕙蘭受到的委屈才少那麼一點。女孩子未婚同居,無論初心是多單純,都會被人曲解,古板的婆家甚至會拿來說事,認為女孩子不檢點。未婚同居對女孩子的傷害還是很大的,蕙蘭算是比較幸運,因為大照是真誠的,而有些女孩子,在跟男生同居後,又被男生所拋棄,這樣的結果是大家都不想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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