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合不來離婚不是醜事,但不安頓好孩子就是狼心狗肺,對嗎?

滬歲月悠悠


說的完全正確。孩子是最無辜的,離婚已經對孩子造成了心裡上的傷害,從其他方面再不彌補、再不安頓好真的就是狼心狗肺了。


行道者啊亮


對的,我老公脾氣很暴,我為了孩子,忍受他三十年了~寧願自己苦也不想讓孩子苦,這就是我,因為我孩子沒爺爺奶奶,我生怕他受苦~所以我與老公一直性格不和吵了不少架,還是堅持著一夫一妻,能不散盡最大忍耐保住自己的家,因為建個家真的很不易~可現在年輊人,一二三就離婚的太多了,我認為太任性~


用戶王春枚


看你自己吧。再看看周圍。想當年流行“為了孩子忍氣吞聲一輩子“,現如今老子是老子孩子是孩子。狼子野心,狼心狗肺,從來不乏其人。話說,與其現在離早幹嘛了?鬧著玩呢。孩子說了,你生下我經過我同意了嗎?拋棄我也不用他同意吧。反正他們幹不過你。


竹本桑


當下,離婚不是醜事,但也談不上美事。但不管因為什麼,只要打離婚的念頭,就要把孩子考慮在內,真離婚後,還要使孩子最大程度地減輕傷害。

如果不管不顧,視孩子如空氣,兩個人一拍兩散,孩子則無家可歸,甚至雙方都視孩子為累贅,即使條件再困難,也枉為父或母,說是“狼心狗肺”,也未嘗不可。

一次因為侄子的婚姻問題,我去了法院,看到令人揪心的一幕。

一老男,是爺爺,懷抱小孫女;一青年男,是父親。母親不見蹤影。據女孩的爺爺說,兒媳嫁給他兒子,已是三婚,但生下孩子沒多久,便走了。

據在場的人說,應是遇到騙子了,因為男方一家經濟條件不好,兒子又沒啥出息,勉強湊借了七八萬塊錢,將媳婦娶到了家,沒想到生下孩子,媳婦就非離婚,且堅決不要孩子。

爺爺看著也不靈光,坐在那兒直哭,聲言,他們也養不了這個孩子,非把孩子放法院不可。那個父親呢,站在一旁看著父親哭,一臉茫然。

那場景實在是不忍睹。老公回來就開罵:真是禽獸不如!我倒是可憐大於憤怒:哀其不幸!但仔細想想,也真是沒轍。

可是,再沒轍,就是要飯吃,也得先給孩子一口不是?

當然,很多的離婚家庭應該強似上述家庭,但因著現在的人都現實得很,或是勢力眼得很,如果離婚的話,如果條件談不上好的話,孩子歸誰,都會成為“累贅”。

然而,我們也看到,絕大多數母親們,還有一些父親們,離婚後,拼命地搶孩子,都覺得,即使孩子跟著自己吃糠咽菜,只要在自己身邊,就行。

其實呢,如果允許的話,還是應該放在條件好的一方,如果母親條件好,孩子歸母親,應該是比較好的選擇。

總之,頭腦一熱就離婚,離了之後才想起孩子還沒安頓,這樣的父母,只能說是自私!


暖玉


隨著80後、90後的離婚率逐節攀升,離婚確實不是醜事,但是孩子問題得協商好。有兩個身邊的例子,一個是孩子歸母親,離婚的時候孩子才2歲,離婚時談的撫養費為一個月1000元,但是幾年過去了,男的後來又組建了家庭,又生了孩子,他與前妻的孩子讀小學了,物價上漲,撫養孩子的經濟壓力增大,1000元的撫養費還不能按時給,母親給孩子心理埋下了爸爸不是好人的仇恨心理。第二個例子,孩子歸爸爸,父親要求母親每月給孩子定數的生活費才能探視孩子,由於母親的收入有限,母親稱自己給孩子購買了保險,每月要付保險費為由拒絕撫養費,父親家裡不讓孩子母親探視,孩子也很可憐。


殷果215


實在合不來離婚不是醜事,但不安頓好孩子就是狼心狗肺,對嗎?

我覺得對。婚姻中兩個人沒有感情,沒有共同話題,沒有共同的目標,剩下的是彼此的折磨,彼此的傷害,那樣不如早早解脫,離婚好了。

兩個人沒有孩子,覺得不合適分手容易,但如果有了孩子就要慎重,妥善安頓好孩子,減少對孩子的傷害,孩子是無辜的,可憐的,小小的他無論選跟誰對他來說都是殘忍的,我們體會不到孩子的心。

我覺得如果離婚,孩子的撫養權是給對孩子成長期有利的那方好,另一方就定期給孩子撫養費,有空就帶孩子出來玩,跟他聊聊,多聽聽他的心裡話。不要認為孩子判給對方,自己就成了甩手掌櫃,什麼都不理不管。讓孩子將來討厭你,甚至不認為你。艾艾跟老公離婚,兒子判給艾艾,她前夫每個月要給撫養金給兒子。她之前是會計,有小孩後她辭職在家帶小孩,不過平時幫一些小公司做帳,報稅。

開始一年艾艾收到撫養費也準時,後來兒子讀小學了,她要給兒子報興趣班也花了不少錢,她跟前夫提過這些事,前夫一句知道了就掛了電話。連接著兩三個月她都沒收到撫養費,怎麼辦?她讓兒子打電話跟他爸要錢。唉!這是一個什麼場面?

如果她前夫守信用,她要這樣嗎?搞得她兒子現在對他爸的印象都不好。

總之,婚姻不是兒戲,你選擇了婚姻就要做好自己的角色,而不是逃避責任。


蜂密茉莉茶


婚姻本來就是相互有意向的兩個人在一起的一場合作,合作不下去了就散夥,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就算散夥也要安頓好兩個人合作的產物吧,要不然也對不起當初的合作了。

很多人都說為了孩子忍受著婚姻的各種問題,寧願自己受苦受累痛苦不堪也不離婚,那樣的人其實就是自己還沒有達到失望的極點,只是用還是作為藉口而已。

任何時候孩子都不是決定我們婚姻的主要因素,一切都是以我們自身的感受來決定。


清風徐來的摩羯


離婚對家庭和社會都是一種負能量。沒有原則問題,感情不和,沒有共同語言,作為離婚的理由,實在是藉口!

政府和媒體應該提出明確的婚戀主張,提倡正能量!珍惜原配!珍愛首婚!夫妻還是原配最好!

應該非常明確表態,禁止一切媒體曬離婚,炫耀離婚。

應該明確提出:離婚不能成為一種社會時尚!

現在國家、政府、媒體,應該提倡正確婚戀觀。

離婚可以,但絕對不能允許媒體包括自媒體曬離婚,炫耀離婚!


青松日記


當下離婚不是醜事,隨著社會在進步,很多人或許因為時間的推移,或者到了人們常說的7年止癢,都會出現一些問題,但是。如果迫不得已導致離婚,夫妻一定要把自己的孩子安排好,不能不管。這是一份責任,社會上常見的也有些拉鋸式的把孩子推來推去。或者有些人把氣撒到孩子身上。前陣子看到一篇文章,有對夫妻離婚之後經常打孩子。最終孩子因為一些小事被打致死,非常氣憤。所以說離婚不是醜事,你們的小生命是你們的一份責任和擔當,生他就要愛她(他)。。



用戶4032635841820846


離婚在當今社會雖已不是醜事,但最好還是能過就過下去,因為不管是跟誰相處久了都會平淡如水,離婚再找新伴侶多年以後最終也會歸於平淡,原配只要人品不渣,對家庭負責,難得糊塗,做好自己,提升自己,有自己的工作和圈子,還是給孩子一個原生家庭比較好。如果當真要離婚,在一起相處簡直人間煉獄,那就把孩子安頓好,雙方協議好有關孩子的一切事宜,好聚好散,但給孩子的愛不能因為兩人分開而減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