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3524713654836
首先明確1月31號、2月1、3至-7號工作日屬於法定延長假期,單位如果要補償工作時間的,必須支付加班費,按照《勞動法》就是平均工資的1.5倍。第二,公司要求週末加班的是可以協商的,但必須支付平均工資的1.5倍。我說的是法律。
囸打雷
沒有什麼合理不合理,公司有公司的制度。再說公司也是與有關部門協商,並取得同意後才作出的決定。所以公司的決定是合法的。
綠水青山877909782537
目前還沒接到需要週末加班的通知,基本能開工的都開始居家線上辦公了,但是不可否認,辦公效率肯定比辦公室集中低的多,對於中小企業,受疫情影響比較大,加班可能會進一步挽回公司損失,從個人角度說,加班總比失業好😭
董說快消品
淡出視野3456
上半年被嚇死,下半年被累死。
靜林18623626
不合理,你想怎麼著?辭職?
永遠的傲蕾一蘭
現在的情況來看,肯定是不合理的,國家明文規定延遲上班。
獅子一假像
不合理,但你必須接受,他就合理了。
高利貸炒股
這要看企業
九點半的地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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