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軍與軍的區別有哪些?

浦昕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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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看從什麼時期說,如果從現代戰爭的角度來說就是人員裝備數量的區別。現代化軍隊都將向信息化、合成化發展,以往每個軍裝備不同(例如步兵軍、騎兵軍、裝甲軍),再由多個不同裝備的軍組成集團軍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了。

以解放軍第八十二集團軍為例,改變前是38集團軍,其前身為朝鮮戰場上威名赫赫的38軍。某種程度上來說,經過改組的解放軍集團軍級單位就是以前的軍級單位。只是在現代化改革中增強了信息化、多兵種合成化,讓以前的單一兵種單位變成了多兵種合成單位。

但是在二戰中,軍則是集團軍的下屬單位。單獨的軍級單位是無法應對戰場的,通常都由集團軍為單位參加某一戰役。以斯大林格勒戰役中被殲滅的保盧斯第六集團軍為例,其進攻斯大林格勒時期下轄第4軍、第8軍、第11軍、第51軍和第14裝甲軍,除了進攻矛頭第14裝甲軍以坦克為主以外,其他4個軍都是機械化程度不一的步兵軍。

這一時期的軍級單位,還是以單一兵種為主。但已經有現代軍隊的雛形,通常軍級單位還會加強裝甲團、偵察營、火箭炮營等多功能部隊,已經不完全是單一兵種了。越往前的軍隊,兵種的單一化就越嚴重,一戰時期基本就是步兵加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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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軍集團軍和軍的根本區別在於:

1、軍是戰術單位,為高級戰術軍團;

2、集團軍則是戰役單位,為基本戰役軍團;

3、軍的編成相對簡單,如空軍的軍,主要以航空兵為主,陸軍的軍主要以步兵為主。

4、集團軍是諸兵種合成單位,集團軍編成內,裝甲兵、地面炮兵、陸軍防空兵等兵種加強(如軍直屬的坦克團、炮兵團、高炮團升格為集團軍直屬的旅或師),並增編了陸軍航空兵和電子對抗部隊,形成以裝甲兵、步兵(摩托化步兵、機械化步兵)為主,具有多種作戰手段的諸兵種合成的戰役軍團,裝甲化、機械化和合成化的程度顯著提高,火力、突擊力、機動力和快速反應能力明顯增強。


集團軍一般是由幾個師、旅編製成的軍隊的一級組織。在一般情況下,集團軍是隸屬於戰區或者方面軍,也就是說集團軍隸屬於我國的五大戰區。戰區所管理的是其所在區域內的所有武裝力量,而集團軍只屬於其陸兵中的一部分。一般集團軍在總部的命令下執行運動作戰的戰爭力量,是我軍在戰爭中陸地殲敵的主要力量。編制比較齊全,人員比較充足,作戰能力、機動能力都比較強。 在我國,中國人民解放軍集團軍共有十三個集團軍,分別是陸軍第七十一、七十二、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七十六、七十七、七十八、七十九、八十、八十一、八十二和八十三集團軍。



集團軍是一種由陸軍各兵種組合在一起的戰役編成單位,編有由步兵、裝甲兵、炮兵、防空兵、工程兵、通信兵、防化兵、電子對抗兵、陸軍航空兵等兵種或專業兵組成的戰鬥部隊和勤務保障部隊。集團軍的出現時歷史的必然現象。1812年,拿破崙一世的軍隊入侵俄國的戰爭中,俄軍、法軍都編組了集團軍(軍隊集團),作為陸軍戰役軍團,也就是集團軍的前身。19世紀初,隨著軍隊人數的增加、戰役規模的擴大,為提高作戰指揮的效率,各國軍隊開始組建集團軍,世界軍事舞臺上也第一次出現了集團軍的雛形,在隨後的二戰以及其他戰役中,集團軍的定義也在一直被更新,直到現在的樣子。


wd天辣


哨兵小虎第674條回答。

如果籠統的說集團軍就是軍級單位,二者是一樣的級別,或者說軍就是集團軍的簡稱,那麼放在自“集團軍”和“軍”產生以來都是不對的。


一、集團軍。

集團軍是19世紀初各國陸軍諸兵種集合在一起,組成的一種戰役集團編制的部隊。最初時,一個集團軍約有10~15萬人之眾。其最高長官的軍銜通常為中將以上。

可見,這集團軍就是大軍團作戰,戰役方向作戰的一種軍隊編制方式!

二、軍。

古語云:“五旅為師,五師為軍”。也有云“萬人一為一軍”,總之說的都是說的“軍”編制之大。

可見軍就是師的上一級單位,人數就在萬人之眾,在有“現代師級單位”以前是最大的戰術單位和最小的戰役單位!其最高長官的軍銜通常為少將。

三、“集團軍”與“軍”二者的關係。

二者的關係,能從側面反應了人類近現代的戰爭史,從最初的冷兵器階段幾千人的作戰,發展到上萬乃至上十萬人的作戰!

1.軍是最大的戰役單位。

在冷兵器作戰時,軍可以說是最大的戰役單位,最初時,4000人的隊伍就可稱之為軍,隨著人類生產力的發展,軍隊的人數也隨之擴大,當然此時的軍並不一定限制在萬人左右。通常是一軍為2~4萬人。

比如古代的上、中、下三軍,以及前軍、中、後、左、右軍等,此時的軍多是1~2人之眾,同時各軍之間通過協調來達到對一定方向的戰役目的。

2.軍是集團軍的下級編制單位。

進入19世紀後,隨著火器的發展和人類生產力的發展,軍隊數量開始擴大,從事專門職能的軍隊開始產生,比如步兵軍、騎兵軍等。

此時為了應對大兵團作戰,開始出現了早期的集團軍建制,這時的集團軍通常為2~4個步兵軍、騎兵軍再配以其他的作戰單位,比如坦克師、炮兵旅、通信團、運輸團等等,人數約在10~15人之眾。

這時,“軍”作為單一的戰術單位,主要是由於兵器技術的落後,而戰爭規模、持續時間長導致的。



3.軍是集團軍的簡稱。

二戰後,隨著軍事武器技術的革新,各國都“精兵簡政”,軍隊戰鬥力也大幅度提高,現在一萬人規模集團軍的戰鬥力比以前十萬人的集團軍戰鬥力已不可同日而語!


尤其是我們中國,從建國時的70個軍,到百萬裁軍時的18個集團軍,再到現在的13個集團軍。雖然兵力上沒有以前的四~五百萬之眾,但其發揮的作用絕對和以前可以比肩!


哨兵小虎


就這個問題應該要分為兩個時期來看,

一是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前,包括我國解放戰爭和抗美援朝期間。因為此時都是大規模的陸軍作戰,人數編制眾多,為了便於通訊指揮等,於是在陸軍常設的最高編制“軍”一級單位之上,設立了臨時的作戰指揮單位。這個單位叫法不一,包括兵團、方面軍、集團軍等,這就是說這個階段集團軍往往是高於軍的臨時單位。

二是二戰後至今。因為戰爭現代化形式的發展,單一兵種的軍一級編制作戰形式嚴重落後,為了適應現代化戰爭複雜條件的需要,單一兵種的步兵軍已經變革為包括火炮、坦克、裝甲車、防空、防化、陸航等多兵種複合的編制單位,這種多兵種複合的陸軍常設最高編制單位就叫集團軍。也就是說可以簡單理解,現在的集團軍就是多兵種複合的軍。

1956年就取消兵團這一級了。



A真武劉大狀


集團軍與軍在我軍來說都是軍級單位,級別一樣,只是存在的時期不一樣,主要的區別在於編制不一樣,在於作戰的指導思想不一樣,在於戰役的組織原則和作戰的樣式不一樣。

集團軍與軍都是軍隊在不同時期的一種建制單位,以我軍為例,在1985年以前都是軍,陸軍有35個軍,百萬裁軍後,剩下24個軍全部轉為集團軍。後來雙經過1998年裁軍,將集團軍規模縮減為21個,2003年又裁剪3個,集團軍數量變為18個,最新一次軍改後,將集團軍整編為13個。

我們可以看出,我軍陸軍的規模不斷縮小,兵員也在減少,能不能完成以往的任務呢?其實答案是肯定的。陸軍由軍變為集團軍,把原來追求規模數量轉向注重編成質量,所帶來的結果就是戰鬥力倍增,作戰能力大幅提高,其根本的原因就在於諸兵種的合成上。

集團軍是由若干個師、旅編成的軍隊一級組織。一般隸屬於戰區或方面軍。設有領導機關,編有由步兵、裝甲兵、炮兵、防空兵、工程兵、通信兵、防化兵、電子對抗兵、陸軍航空兵等兵種或專業兵組成的戰鬥部隊和勤務保障部隊。19世紀初,世界軍事舞臺上出現了一種由陸軍各兵種組合在一起的戰役編成單位,這就是集團軍。20世紀中葉的第二次世界大戰,使集團軍這一基本戰役軍團的編組和作戰更加趨於成熟和完善。作為基本戰役軍團,一般在上級編成內遂行作戰任務,亦可獨立作戰。依任務、裝備和編成,分為合成集團軍、坦克集團軍、空軍集團軍和防空集團軍等。集團軍是在總部的命令下執行運動作戰的戰爭力量。是我軍在戰爭中陸地殲敵的主要力量。一般編制比較齊全,人員比較充足,作戰能力、機動能力都比較強。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集團軍是基本的戰役軍團,可以獨立遂行作戰任務。而以前的軍只是單一的兵種,諸如炮兵、裝甲兵、陸航兵、電子對抗等都掌握到軍區一級或更高的統帥部,需要使用時再配屬到部隊,這就會出現指揮、協同等很多不到位的情況,也就很難再適應現代條件下的作戰要求。

而集團軍則不同,它編制有電子對抗、炮兵、防空兵、陸航、舟橋、裝甲等多種兵種,相互之間相互配合,相互支撐,可以成體系投入戰場之中,沒有明顯的短腿或缺腿,可以相對獨立的完成一定的戰役任務。

在作戰樣式上,兩者肯定有很大的不同,以前都是步兵為主,現在以裝甲或摩步為主,作戰從單一兵種變為多兵種協同作戰,從單一的陸地變為陸海空天電為一體的立體化戰爭,這就要求戰役的組織指揮要有更寬的視野,更靈活的戰術,更有效的打擊方式,可以說集團軍與軍之間變化不僅僅是名稱的變化,更重要的是思維觀念的變化,是全面體系化、系統化思維的變化。


華豎


集團軍和軍實際上有本質上的區別。我們原來屬稱編制的軍是單一的。如空軍有xx軍,陸軍有××軍。而通過軍改後原來單純的軍基本撤銷了。新成立的集團軍基本上多兵種合成組建而來,有坦克兵,防化兵,遠近程炮兵,陸航兵,舟橋兵,通信兵,陸軍防空兵等,是合成作戰體系集團軍。而空軍的軍級單位也基本撤銷了,是以各軍區空軍下屬,師,旅,(團)大隊,營為單位了,或由原軍改為ⅩX基地管轄上述同樣的下級單位進行作戰指揮和平時訓練等。


張榮根


我是長安視界,我來回答:

1937年的“七七事變”之後,駐防平津地區的宋哲元第29軍由於抵抗態度不夠堅決坐失良機,在日軍援兵到達後被迫撤往津浦路西側。不久被擴編為戰時編制的“第一集團軍”(第29軍人馬太多了,接近8萬人槍),下轄張自忠第59軍、劉汝明第68軍、馮治安第77軍(三個軍的番號都是七七之數,絕不是巧合)。集團軍與軍的區別?這個問題我來回答?

我認為要搞清楚集團軍和軍的區別,就得分不同的時間段去看待,因為集團軍在民國時期,還有在人民解放軍成立之後,包括到現在,都是經歷了不少變化的,包括軍一級單位也是一樣的道理。

二者的關係,能從側面反應了人類近現代的戰爭史,從最初的冷兵器階段幾千人的作戰,發展到上萬乃至上十萬人的作戰!

1.軍是最大的戰役單位。

在冷兵器作戰時,軍可以說是最大的戰役單位,最初時,4000人的隊伍就可稱之為軍,隨著人類生產力的發展,軍隊的人數也隨之擴大,當然此時的軍並不一定限制在萬人左右。通常是一軍為2~4萬人。

比如古代的上、中、下三軍,以及前軍、中、後、左、右軍等,此時的軍多是1~2人之眾,同時各軍之間通過協調來達到對一定方向的戰役目的。

集團軍是由若干個師【或旅】,及戰鬥、勤務保障部隊編成的軍隊一級組織。隸屬於軍區【戰區、方面軍或統帥部】。為基本戰役軍團。一般在上級編成內遂行作戰任務,亦可獨立作戰。依任務、裝備和編成,分為合成集團軍、坦克集團軍、空軍集團軍和防空集團軍等。集團軍是在總部的命令下執行運動作戰的戰爭力量。是我軍在戰爭中陸地殲敵的主要力量。一般編制比較齊全,人員比較充足,作戰能力、機動能力都比較強。

集團軍包括:數個步兵師及高炮旅、防空旅、地炮師或團、裝甲師或團、運輸團、電子對抗大隊、陸航團、舟橋團、防化營、教導團、直屬隊、通信站、軍醫院、文藝隊。

我國集團軍屬於以陸軍為主、多軍兵種合成的作戰單位。集團軍分為甲類集團軍和乙類集團軍,是因為部隊的歷史和戰鬥力的不同部署在不同的作戰區域,又有不同的假想敵和不同的作戰任務。

所以說集團軍從意義上來看,不一定非要是由軍組成,只要是由多個作戰單位組成,便可以叫做集團軍。而軍和集團軍的差別還是很大的,軍是部隊裡面一個很重要的編制,無論是在抗戰時期還是解放戰爭時期,軍這個編制是一直存在的。尤其在新中國成立後,我國的一級作戰單位一直是軍,後來經過改革,變成了現在的集團軍,取消掉了團、師、軍等編制,直接是營、合成旅,上面便是集團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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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者的區別在於一個是短工一個是長工。集團軍往往是同時會集合好幾個軍事建制,可以長期部署也可以短期混編,屬於短工;而軍的話則只是一個單獨的軍事建制,屬於長工。說到底,集團軍拉出去就能打仗,而是軍不行。

集團軍,在軍事機構裡往往同時集合了好幾個軍事,比如裝甲師,步兵師,山地師甚至特戰旅,陸航編隊,防空作戰旅等等。這種集團軍雖然總兵力上不一定會比單純的軍來得多,但是缺非常齊全,只要拉出去就能立馬開戰,用途也比較傾向於快速反應作戰,不論從集結還是調撥都非常快。

而軍則不同了,軍是屬於比較大型的作戰部隊,比如裝甲軍等,這種就是比較單一卻比較大型的作戰單位,用途則主要用來硬扛對方的主力部隊,俄羅斯的軍級部隊就是用來對抗美國重型作戰師使用的。但是這種部隊集結速度都比較慢。

不過呢,隨著部隊開始小型化,現在大部分國家都把集團軍列為建軍方式,以滿足多功能以及快速部署的需求,而大型的野戰軍則逐漸被淘汰化。


優己


1937年的“七七事變”之後,駐防平津地區的宋哲元第29軍由於抵抗態度不夠堅決坐失良機,在日軍援兵到達後被迫撤往津浦路西側。不久被擴編為戰時編制的“第一集團軍”(第29軍人馬太多了,接近8萬人槍),下轄張自忠第59軍、劉汝明第68軍、馮治安第77軍(三個軍的番號都是七七之數,絕不是巧合)。



(第77軍馮治安)

集團軍是二戰時期各國普遍使用的戰時編制,是為“戰役級兵團”,一般下轄兩個以上數量不等的“軍”。比如美國巴頓將軍的第三集團軍、蘇聯守斯大林格勒的崔可夫第62集團軍、德國人進攻斯大林格勒的保盧斯第六集團軍等等,再上一級就是“集團軍群”(美英德)和“方面軍”(蘇聯)。

抗日戰爭時期民國軍隊共組建了40個集團軍,其中黃埔系中央軍系統的有17個,其它為各派系和各地方軍隊。集團軍的上級單位是“戰區”(1939年取消了兩者之間的兵團級),至於下轄“軍”的數量,那得看軍事委員會的重視程度了。

(第68軍劉汝明)

胡宗南的部隊從第17軍團升格為第34集團軍時,胡以第八戰區副司令長官的身份兼集團軍總司令,所轄兵力一度達到五個軍:第1軍、第16軍、第76軍、第36軍和第80軍,被日軍視為豫陝地區的“核心部隊”。而宋哲元死後,第一集團軍更改番號為第33集團軍,到1943年被壓縮到只剩兩個軍:第39軍和第59軍。

所以在抗日戰爭時期,集團軍就是“軍”的標準上級單位,不過這兩級建制的軍事主官,多為同樣的中將軍銜。1940年殉國的張自忠將軍,時任第33集團軍總司令,彼時該集團軍還有第55、第59和第77三個軍的建制,張將軍自兼老部隊第59軍的軍長,中將加上將銜。

(第59軍張自忠)

到解放戰爭時期,集團軍番號被取消 ,部分作戰軍一度縮編為“整編師”,上級單位是兵團級別的“整編軍”或臨時性的兵團番號,比如孟良崮戰役期間,整74師、整83師、整25師都隸屬於湯恩伯的第一兵團。1948年整編師恢復成為軍級番號時,繼續保持兵團指揮各軍的作戰序列。

解放軍在戰爭年代沒有“集團軍”的建制,野戰縱隊1948年統一改稱為軍,軍以上的單位是“兵團”,建國以後各“軍”隸屬於各大軍區。經過兩次軍改以後,原來的“軍”現在改稱為“集團軍”,主要為了凸顯部隊的諸兵種合成性 ,但仍然是正軍職建制,直接下轄各合成旅。


(第一集團軍總司令宋哲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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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有兩方面,一個是中國的關係,一個是世界的關係。

中國是80年代軍改集團軍。原來是單一兵種的步兵軍,通過加入炮兵師、坦克師變成集團軍。當時是先拿重點軍作改革試點。北京軍區的第38軍和瀋陽軍區的第39軍。這實際上就是舊西方大號的師。

以前的戰術單位是師,一個師編有步兵團、炮兵團和裝甲團。中國把編制擴大了一級。造成編制規模過於龐大。非常臃腫。

世界上的集團軍是軍的上一級單位。一個集團軍指揮幾個軍。是戰役指揮機構。因為指揮十幾個師,協調行動非常困難。增加一級指揮機構,可以分擔戰役指揮部的事務性工作。

集團軍在西方是由上將指揮的。軍是由中將指揮的。在中國,由於幹部隊伍臃腫,80年代全軍師級幹部多達上萬人。幾百人就有一個師長。就是說中國的師長數量比世界前十名的國家師長/少將總和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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