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蘆島:藥店出售退燒、咳嗽類藥品實行實名制登記


葫蘆島:藥店出售退燒、咳嗽類藥品實行實名制登記

2月7日,葫蘆島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指揮部發出《關於進一步明確疫情防控藥品銷售管理的通告》(葫疫指告〔2020〕13號)。要求全市各批發、零售藥店,凡出售退燒、咳嗽類藥品,實行實名制登記。

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進入關鍵時期。為打贏抗擊疫情阻擊戰,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在前期各項防控要求基礎上,葫蘆島市決定進一步明確疫情防控藥品管理措施。

葫蘆島市的《關於進一步明確疫情防控藥品銷售管理的通告》中明確,全市各批發、零售藥店,出售退燒、咳嗽類藥品,必須實行實名制登記。銷售情況要第一時間上報社區及屬地衛生健康部門,嚴格落實一例一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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