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药店出售退烧、咳嗽类药品实行实名制登记


葫芦岛:药店出售退烧、咳嗽类药品实行实名制登记

2月7日,葫芦岛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发出《关于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药品销售管理的通告》(葫疫指告〔2020〕13号)。要求全市各批发、零售药店,凡出售退烧、咳嗽类药品,实行实名制登记。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为打赢抗击疫情阻击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前期各项防控要求基础上,葫芦岛市决定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药品管理措施。

葫芦岛市的《关于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药品销售管理的通告》中明确,全市各批发、零售药店,出售退烧、咳嗽类药品,必须实行实名制登记。销售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社区及属地卫生健康部门,严格落实一例一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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