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按照省委省政府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部署和省法院相关工作要求,为切实保障防疫期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就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开庭、听证、执行等工作全部延期,时间另行通知。
二
自2020年2月3日至2月7日期间,我院工作实行网上办公。当事人、诉讼代理人需要立案或提交证据材料的,请优先选择网上立案平台“黑龙江法院网”(http://www.hljcourt.gov.cn/)或手机微信立案平台“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等网上渠道,尽量避免窗口现场提交,减少外出,降低风险。立案咨询电话:0467-5849505。
三
当事人、诉讼代理人需联系法官的,请优先通过“黑龙江法院网”、 “黑龙江移动微法院”、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电话或短信等平台和方式办理。
四
如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因交通管制等无法参加庭审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申请延期审理。
五
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推迟开庭、听证活动,对依法必须按时开庭、听证的,请积极配合法院通过网上开庭、视频庭审等方式远程审理,避免引发疫情传染风险。若法官安排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办理相关事项,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请予积极配合;确需见面的,请主动告知本人健康状况,确保诉讼活动在身体状况、场所条件、防护措施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下进行。
六
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组织集中性、跨区域案件执行行动,尽量减少线下查控活动,慎重采取拘留措施。财产查控措施涉及承担疫情防控职能的单位或其人员,将暂缓进行,确保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
七
疫情防控期间,有申诉信访需求的,可通过虎林市人民法院官方网站“院长信箱”栏目及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信访投诉办理。
八
疫情防控期间,由于立案、诉讼、执行等工作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附:虎林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电话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0467-5849505、19904876115
刑事审判庭:0467-5823423、19904876068
民事审判庭:0467-5849527、19904876071
行政审判庭:0467-5825243、19904876081
执行局:0467-5823140、19904876196
信访办:0467-5990295、19904876060
虎头人民法庭:0467-5808011、19904876203
伟光人民法庭:0467-5849573、13624670530
杨岗人民法庭:0467-5823668、19904876075
虎林市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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