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深挖细查黑恶势力“保护伞” 受理问题线索503件


怒江:深挖细查黑恶势力“保护伞” 受理问题线索503件

2019年,在省纪委监委和怒江州委坚强有力的领导下,怒江州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积极协调,形成合力。州纪委监委严格按照州委部署要求,制定完善《怒江州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查办涉黑涉恶案件“点对点”对接工作暂行办法》等制度,主动加强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及时掌握其在侦、办结涉黑涉恶案件基本案情、涉及公职人员或监察对象的具体情况,督促其及时移送关于“伞”“网”的问题线索,做到提前介入、同步核查。同时,进一步加大线索核查办理质效,成立扫黑除恶案件督办工作领导小组及专案组,对涉黑涉恶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对已核实的案件线索视情开展挂牌督办、专案专办、联合侦办,扫黑除恶、打“伞”破“网”、追责同步开展。

强化排查,深挖线索。进一步加大问题线索摸排收集力度,充分利用网上举报系统、“12388”以及手机客户端、微信等手段,通过怒江报、怒江广播电视台向社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敦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主动说清涉黑涉恶及违纪违法问题的通告》,公开信访举报方式,利用“怒江纪检监察网”门户网站、工作微信群、“廉洁怒江”微信公众号、“五级联动”诉求平台等载体,广泛宣传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举报范围和内容,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信访举报途径。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把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作为巡察的重要内容,聚焦重点领域、环节,进一步扩展监督范围和线索来源。设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信访举报受理中心,设置录音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进一步方便群众来信来访。

立足职责,突出实效。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聚焦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以及工作推动不力问题,不断强化监督执纪监察力度,对发现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去年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503件,处置412件344人,提级办理24件,指定管辖办理4件,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78件8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其中县处级5人,乡科级8人),组织处理61人,问责13人、4个单位及1个基层党组织,移送司法机关9人。

与此同时,认真完成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交办问题线索12件,在办1件。对4县(市)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包案督办,持续推进兰坪县净化修复政治生态工作。坚决纠正、严密防范专项斗争出现随意定性、扩大范围等苗头性问题,协助定性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案件2件5人。(周盈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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