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行动】奇兵:疫情之下的执行联络员

为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2月7日下午,濮阳县法院借助执行联络员力量,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9年4月,申请人房某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向濮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张某已偿还5000元,下欠25000元一直未履行。后经查明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0年1月17日,濮阳县法院根据知情人提供的线索,并依据线索进行网络查控,查控到张某名下车辆,遂认定被执行人张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将其名下车辆进行查封,恢复对张某的执行。

案件恢复执行程序后,该案执行法官积极与被执行人张某联系,张某一直推脱说在外地工作,过年回家时再偿还。但是由于近期疫情的爆发,各城区均封城封路,执行工作难以顺利进行。为了抓住这次机会,承办法官转变思路,利用我院先前搭建的执行联络员体系,即刻与该村的执行联络员联系寻求协助,通过执行联络员对张某做思想工作,同时执行法官通过微信告知其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双管齐下,被执行人决定履行义务、转交剩余案款,至此案件执行完毕,申请人房某也同意对张某的车辆解封。

执行联络员队伍是濮阳县打造诚信龙乡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法院破解执行难的一支奇兵,这些分散在各个乡镇、各个村居的联络员,是执行力量的眼睛、耳朵,更是协助执行的好帮手,使得大量案件得以执结,大量矛盾得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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