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紹興首例防疫物資網絡詐騙案宣判

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紹興首例防疫物資網絡詐騙案宣判

明明沒有口罩,卻在朋友圈撒網式散佈售賣口罩的信息,短短三天內騙得人民幣13137元……2月8日下午,上虞區人民法院利用“雲”視頻方式開庭審理了紹興市首例防疫物資網絡詐騙案,被告人倪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

1月28日,倪某發現朋友圈求口罩的好友甚多,因手頭拮据,便動了壞心思。“可以在朋友圈假的賣口罩,搞點錢用用!”倪某找到各種網絡截圖發在朋友圈,以1.5元到15元不等的價格兜售口罩。等對方轉賬付款之後,倪某便立即將對方微信拉黑或者直接不予回應。

短短三天,倪某對省內不同地區的6名被害人實施詐騙,騙取人民幣13000餘元。據瞭解,其中一名被害人購買口罩是為了緊急供應一線醫療結構。

2月1日,倪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2月7日,上虞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倪某決定逮捕,並移送法院提起公訴。同日,上虞區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同步啟動快審快判工作模式,在24小時內,使用簡案快審程序公開開庭審理此案。

上虞區人民法院一審認為,被告人倪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期間,假借銷售用於預防突發傳染病疫情用品的名義,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對被告人倪某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庭審採用“雲”視頻開庭的模式,法官、檢察官在審判庭,而被告人則在看守所通過遠程視頻參加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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