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式养老悄然形成,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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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镇化不断推进,小洋房生活方式和年轻人工作模式,支持不了中国传统的三代或四代同堂大家庭。

生活水平提高,卫生医疗条件好了,人寿命更长,基于现实客观条件,同居式养老会是未来的一种比较主流养老方式,如果能生活自理,老年人更自由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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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雨湘漓


分享一下我婆婆的经历,我公公去世很多年了,老公长年在外面,所以婆婆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隔壁村叔叔,他家有两个女儿,一个出嫁,一个找了上门女婿。但是他们各自有各自的家,平时都是叔叔一个人住。

他们的条件是婆婆先搬过去住两年试试,给两万块钱,婆婆过去也不用做什么,带着就行了。



结果呢,才一年多婆婆就回来了,说当初说好的啥都不用干,结果家务都是我婆婆做的。他家有几十亩板栗,丰收的时候差不多要捡一个月。

这两年请不来人帮忙捡,就两个老人一早上山,叔叔家的女儿女婿们只有周末了才来帮一下忙,其中一个喜欢吃羊肉,就整天吃羊肉火锅。我婆婆很讨厌羊肉,用过的碗都要洗很多遍那种,她就觉得叔叔不重视她,说了几句,结果吵了起来,他两个女儿就说婆婆是图他爸的财产。



婆婆是气着回家的,后来再也不愿意去了,他们还要我们把钱退回去,这事差点闹到法庭上。

之后婆婆就歇了心思,不再找了。平时没事就看看电视,出去串串门,打打麻将。



我觉得同居式养老之所以会形成,主要是社会原因,子女不在身边,老伴离婚或者早逝。老人感到孤独,所以才想找个伴。

但是现实却不是那么美好,双方都有子女,都有家庭,都担心对方会算计自己的财产,而子女一般都不赞同,所以他们很少会领证。


珍珠泪


说一个同事婆婆的例子吧。

同事的公公去世多年了,在同事女儿上幼儿园以后,两个大姑姐就开始吹风:妈年纪不大,不能老是一个人这么孤单,妈也要有自己的生活,不能就光给你带孩子混下半生(婆婆当年五十出头)。同事老公虽然不想老太太再找,可是两个姐姐都支持,也就同意了。很快,老太太就找到一个合适的老头,喜滋滋的置办嫁妆了。同事和老公和老太太提了要求:不许领证。因为同事老公公生前是做建筑的,留下了丰厚的遗产。

老太太搬去老头家之前,把名下的一栋楼登记在同事两口名下,保险箱也交给了他们,在新老头家基本是老头承担生活费,再需要用钱时和儿子说,儿子给一部分。

在老年人再婚问题上,儿女的态度有直接影响,而很多儿女再考虑问题时出发点几乎都是利益,最大限度保证自己的利益,父母的感情需求似乎不在考虑范围。这是再婚老人的最大悲哀吧。


杨老师的语文世界


同居式养老是新时代的一个产物,也并没有什么不好,适应了一部分老年人的实际需求。

所谓同居式养老,也就是男女双方自愿生活在一起,但不办理结婚证,与夫妻两口子只存在一本结婚证的差异。而对于老年人来说,有没有结婚证已经没那么重要。他们需要的是一个能够相互陪伴、彼此照顾对方的伴儿,并不需要用一纸婚约来约束对方。当然,并不是鼓励非婚同居,只是因为这种生活模式也比较适合老年人。

我一个同事的老爸就属于这种情况,今年好像是65岁,妻子五年前因病离去。一个人过了一年多后,偶然的机会遇到了一个比他小三岁的女人,女方老公也是病故的,单身了近三年。两人挺聊得来,彼此性格脾气和合得来。

我同事还有个妹妹,两人都已成家,平时基本是他老爸一个人过,我同事和妹妹有时间便会回去看看老人。那个女的只有一个女儿,也已成家不在她身边,两人熟识后慢慢便同居在了一起。最开始,双方的子女都不是很支持两人在一起。尤其是我同事,担心两人结婚后分女方自己家的家产。女方可能也是考虑到了这些因素,因两人情投意合,不想因为这些而不能在一起,两人便约定只同居做伴儿过日子,不领结婚证。

当两个老人把这个意思告诉双方子女时,女方的女儿稍加考虑后便同意了。我同事与妹妹商量后,觉得都没多少时间去照顾老父亲,便也同意了。于是,双方便定了一个日子,两家人在一起吃了一顿饭,就相当于“定亲结婚”了。

因为两个老人都有房子,经商量后,将女方的房子租了出去,女方住男方家里。女方没有退休金,所以将房租收入一半给女方的女儿,一半用在两个老人过日子上。男方有几千块钱的退休金,也是一半用于两人生活,一半给我同事和他妹妹存起来。

双方无论老人还是子女,也都算是比较讲道理的人,所以,两个老人在一起也没有经历太大的波折。到现在也过了两三年了,相处的还不错。开始邻居还说三道四,渐渐也就不说了,反而觉得两人比有一纸婚约的老夫妻过得还好。爸妈有了人陪伴和照顾,双方的子女也省心了很多。过年过节时,两家近十来口人聚在一起,也是其乐融融,挺不错的。

其实,对于老年人再婚,关键的障碍在于子女对财产分配的担忧。这种同居不领证的方式,既解决了老年人的婚姻、养老等问题,也排除了子女们的担忧,是对老年人比较合适的一种结合方式。作为子女的应该多多理解老年人的真实需求,再好的子女也不如有一个老伴儿,那是一种不同的情感需求,是子女无法给到的。

所以,对于这种同居式养老模式,只要两个老人是真心要在一起过,个人持支持的态度。

大家支持这种模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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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看到这个问题,愣了一会,想了想才明白,这种同居式养老,说得好听,其实不就是,不领结婚证,就在一起凑合着过嘛!

这种现象,在我们这里已经非常多了。

有一些老年人,晚年丧偶,可是,日子还得过不是,生活还得继续,儿女又指望不上,自己过又感觉到太孤单,但是,领证呢,又担心 什么财产问题房产问题啦,太啰嗦。于是,很多人就想到了这一点,找个老伴过日子,不领证。
也可以说是“非法同居”。
老年人过得更比年轻人舒服,爽快。

像我们小区的李大爷,自己是高工,一个月工资都到一万多了。住着四室二厅的大房子。老伴去世后,自己就找老伴。

但 是,人家很想得开,不领证,就是找个保姆。来帮他做饭,收拾家务,人家呢,就是一个月给多少钱,自己再出着家用。

而有些老阿姨,也是生活所迫,老伴去世了,自己生活没有着落。只好委身于一个老头子,以获得暂时的生活吧!

这种生活,本来就是不对等的。女方也是没有生活来源才不得不选择去“伺候”人,而老头呢,仗着有点收入和房产,就可以用这种方式来获得一种安稳幸福的家常生活。

虽然年轻人都感觉有点不可思议,更对女人这种方式而叫屈,但是,子非鱼,焉知鱼之苦恼也?

没有办法才不得不这样吧!

更令人感叹万千的是,有的老头子,老伴才去世,因为自己的收入高,“说媒介绍老伴的”,竟然挤破了门槛子!唉!

一声叹息吧!

存在即合理!


Longsuixinyuan


同居式养老,说通俗点就是“搭伙过日子”,老人不领结婚证就住在了一起,互相帮扶着度过余生,现在不管是在城市还是农村,都很普遍。我赞成这种养老方式,看法如下,不当之处,敬请大家指正。

不符合法律规定

有的老人还举行个简单的仪式,把双方孩子叫到一起吃个饭,说明以后就是一家人了,有的是女方只带着自己的生活用品就到男方家里住了。实际上,这不符合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万一发生状况,吃亏的还是女方。

可以避免因为继承权产生的矛盾

有的女方到男方家,事先就给双方的孩子声明,不领证,就是相互扶持养老,生活中有个伴,不牵扯孩子们的继承权,如果男方去世了,女方也就离开回自己家去。有的老人们在一起生活了一段时间,男方觉得女方还不错,照顾自己很尽心,会和孩子们商量把自己的遗产分给女方一部分。

来去自由

老人们年龄大了,都有各种脾气了,“老小孩”就是指的他们,过日子有时候就像“过家家”,一句话不对,说散就散了。不领结婚证,少了很多麻烦,在一起生活了一段时间,觉得还能处,就在一起了,觉得男方难伺候,还不如自己一个人过,收拾好东西就走了,没有那么多牵挂。

相互照应

老人们最怕孤单,有个关心爱护自己的老伴,屋里有点人气,是再好不过了。孩子们都忙着自己的事,偶尔会回来看看,也觉得老人一个人太孤独了,就会托人给老人找个伴,一般要求也不高,只要没有不良嗜好,品德好就行了。我的同学老赵,父亲一个人天天在家无聊,另一个同学知道后就把自己的女邻居介绍给老周的父亲,两人都是知识分子,还挺投缘,每人还都有一套大房子,关键是两人还都挺恋自己的家,最后商定各自到对方家里住半年,试了几年觉得这办法挺好。生活中两人互相提醒吃药,给对方做自己的拿手菜,相互搀扶着去河边散步,其乐融融。

总之,同居式养老既然普遍存在,就说明它有一定的合理性,关键是事前双方要把能想到的问题都要拿出解决处理的办法,避免事后发生各种矛盾。


上官天竹


大家好,我是60后暖男阿木,很高兴在此互动!

一、同居式养老的概念

实质是“抱团养老”,也叫“搭伴养老”。是从美国德州几对夫妇倡导开始的。后来德国也有老人相继采用这种“同居”方式养老。

二、同居式养老的动机

自动自发,为自己养老做规划。

第一不靠儿女养老,

第二也不把希望都依托在政府身上养老。

三、同居养老对象范围

大部分为成对老年夫妇,共同搬到一个地方住在一起,一起喝茶、种树、养花、散步、旅行等。还有年轻人为了省高额房租和单身老人“同居”互相帮忙,比如,陪老人聊天、打扫花园、外出采购等等,以低房租或零房租“寄居”参与老年人养老。

四、同居式养老的好处

老人之间或老人与年轻人之间相互帮忙、相互关心、相互照顾。

老年人身体差,即使出现状况也能及时被发现并第一时间得到救护。

使老人的老年生活变得丰富,平均寿命变得更长。

五、同居式养老未来前景广

大都选择依山傍水的地方,环境优美、空气好、安静舒适。

目前,发达国家比较盛行。我国也开始有了这种趋势,南方已经有多处环境优美的地方开始这种模式养老,依山傍水、大草坪、还有农场菜园,环境很好。

结论:

阿木认为这种“同居式”抱团养老模式很好。因为社会在发展,养老已经是人人必须及早面对的问题; 在不给儿女添麻烦、不给政府添负担的基础上,自觉自愿安排养老,属于高度文明的行为,是人的智慧的结晶,应该大力提倡,大力推广。如果政府加以适当配合、管理、扶持,将会锦上添花。

未来,身边的若干好友把房子买在一起,依山傍水,一同晒太阳、散步、聊天、养花、种菜……

真正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应该是所有老人共同向往的乐园!

以上是60后暖男阿木的观点,同意就点赞、关注、转发。或在下方留言、交流、互动!


60后暖男阿木


同居就违背道德。上梁不正下梁歪!上下两代入都被人戳脊梁骨,我们单位有个同事,刚到退休年龄去逝了,老婆年轻时候作风就不好,请了男保姆同居,没有人不笑话议论,儿子媳妇也无光,她家很有钱,儿子们都富有,可能是怕男的分财产和她的先死,男方要负担,具说双方儿女有协议。但社会舆论不接受,市区生活。既然同居,为什么不拿结婚证?双方财产可用遗嘱固定,公证即可,剩一个也可协议好,名方自己养自己的老人不就行了吗。


澄清2019


这个确实可行,现有几个工友就是老伴走了之后就与其他的独身老人同居了。

因为儿女都不在身边,这个在一起互相有个照应,应该比一个人好多了。他们是在同居前把事情讲好了,各人的财产不变,只是在一起生活,每个人都出点生活费,就这样在一起了。然后谁家的儿女需要帮忙时,他们都去帮忙。

我看这样很好,对老人很有利,其马生活不在寂寞。相互关照,老人们都节俭,也花不了多少钱,有去养老院的就够了。这个应该支持。



孙九郎


同居式养老仅是几年前才见到的新鲜事物,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好的一面。总的来说,我的观点是支持多些,反对少些。从整个层面上来说,减少了很多中老年人再婚再找老伴的矛盾。

中老年人再婚找他们的第二春,有很多阻力,最主要是财产问题的分割,养老问题的责任,谁责任多些,谁责任少些,犹其是房产问题是阻止他们再婚的拦路虎。最多案件就老头找保姆,保来保去,保出了感情,保出了爱情,擦出了爱火。所以会保到了床上,保到了枕头上。而大部分的保姆当然不少是真心相爱,但大部分是看中是老头的房子和存款,是属于居心欠良的范围。而老头色迷心窍,在保姆床上不辨自我,乱许诺,也不和子女商量过就结婚。

结果婚后矛盾百出,父子反目的有,母子生仇的有,兄弟不和,姐妹争吵打架也不鲜见。

在这种情况下,老头找个伴,伴而不婚,半是保姆,半是老伴,白天保姆工作,晚上行使老伴角色。不登记结婚,就省去日后很多麻烦,这样做,也是化解日后矛盾的一种手段。

但也不全面之处,假若老头先归西,那老太婆谁养活?老伯的子女有无责任膽养?有无条件分得老伯的财产?这对女方,对老太婆是不公平的。总体而言,值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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