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物業”呼聲愈發高漲!為什麼物業這麼不受待見?你怎麼看?

鐵錘傳媒


物業就是以前的村霸,隨著農村城鎮化推進,公安部打黑除惡的力度加大,村霸披上合法的企業化經營的外衣,成為所謂的“物業管理或服務公司”從事違法和犯罪的行為。

比如,因服務不到位、未經業委會或業主大會通過就擅自出售出租停車位的情形,其服務標準和行為做法根本不按國家的相關物業管理規定,有些地方政府的基層監督部門又不作為,種種情況都能引起業主不滿,加劇物業和業主矛盾。此外,還有物業公司掠奪業主權益的情況出現,比如廣告收益,公共區域出租收益,車位收益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收益最後竟然成了物業的巨大收益。所以當前大部分物業並不是以服務業主為實質,而是打著“服務業主,維護公共權益”的名義侵吞業主權益。

所以我是支持取消物業公司,由業委會或全體業主共建自治、自聘衛生、安保和維修服務,並由黨員業主牽頭成立業主黨支部對接政府和黨政相關部門,協調傳達相關事務。

物業公司這種畸形怪胎是市場經濟不成熟的表現,是市場經濟體制的初級階段的組織形式,完全不符合未來的民主社會發展觀。


新消費研究員


因為現在很多小區的物業不作為!

就拿我所在的小區先說吧!

我們小區並不大,一共只有三四百戶人,但我們都是交了維修基金的,加起來有幾百萬吧,但小區交房到現在才五六年的時間,物業的一些做法讓我們業主難以接受。

現在物業沒事就申請要動用維修基金,採購的物品成本都偏高,而且有些東西真沒必要換,就比方說大門口的電動感應門,一直都是好好的,但去年年底小區物業就未經業主的同意動用了維修基金換了一套新的電動感應門,估計要花好幾萬吧,我們物業動用維修基金我們很多人還不知道,後來是業主群裡有人說在不斷的動用,如果按照這樣的使用速度,10年這幾百萬的維修基金就會花光,到時候我們又要交維修基金,你說氣不氣。

其實物業的服務也不到位,經常我們小區的垃圾沒有及時的拉走,正常應該是一天一次或兩次,但現在基本上兩天才一次,對於小區的形象及我們的居住環境打打折扣。

而且安全管理有問題,我們小區的保安大概有10多個,一共三個出口,日常出口、地上車輛進出口,地下車位進出口,雖然都有保安,但是基本上形同虛設,外來人員車輛不用登記就可以進來,完全看他們的心情,心血來潮就查一下,有時候又懶得查。

今年小區的停車費直接漲了一倍,完全沒有經過業主們的同意,搞得現在沒車位的業主直接往馬路邊找地方停的。

但是我們都每年交了物業費的,卻沒有享受到該有的服務,說的直白點就是拿錢不辦事,今年搞的有些業主都不願意交物業費了,對於其他業主來說傷害有多大可想而知。

所以對於取消物業的呼聲越來越大了,因為物業完全不是服務業主,而是管著業主!


樓盤網


不是不要物業,而是成立業主委員會,自行管理。現在物業太可怕了。說下我自己遇到的事兒吧:我買了一套房沒住,平時也不去。有一次去車停了一會兒出來非要收三塊錢。我說我回自家取點東西也還收費?物業說這是物業規定的。想想很氣憤,這不是錢的事兒,這些地方應該屬全小區業主的地盤,憑什麼物業拿來營利?而且毫無人性的營利。誰家不是二三十的公攤面積?自己的地盤別人營利,而且賺的還是自己的錢。物業真是到了吃人不吐骨頭的地步了。物業入駐應該通過業主才行,切實做好管家之職。現在可好本末倒置,業主倒成了過去的小媳婦了,要個物業出錢還受氣。


認不清的世界


物業公司像黑社會收保護費一樣,只知收錢不幹事



司馬劍3


不同意取消物業,就差那麼點錢嗎,首先物業能保管設施,能管理衛生,能管理綠化小區乾淨全靠物業,設想沒有物業,誰會那麼盡責,小區會變什麼樣,設施壞了沒人管,垃圾成山,有事沒人出頭,主要人們素質參差不齊,小區乾淨與否有事靠邊站,到時候遭罪還是業主,住在小區最主要小區乾淨,環境好心情好,有人管理綠化好,一年四季綠樹長常,物業不能取消不差一年那幾個錢,要乾淨的園區。


鳳凰0302


建議取消物業的,一為炒房子的人,二為經濟收入偏低者,三為地皮混混,正常的業主有誰不原有個物業守門,打掃衛生,處理水電突發的故障和環境管理,現在的爭端都是小問題,將來隨著房子老化等,電梯,更是高層住戶困難重重,電梯更換誰來出錢更換修理。


潤澤000896000896


得罪人的永遠是護衛!但是執行任務的仍是護衛。小區有物業與沒有物業是兩碼事。護衛的職能就是保護業主的生命與財產。但是被護衛的業主,你們尊重他們多少?


夏雨輕揚772


有問題找物業管理,人家是一推三六九!現在整不明白了,養物業到底有合用!就像大家養紅十字會一樣!屁事都指望不上的!



全家福135485877


贊成取消物業,我有同感[發怒][發怒]


H黃奇


物業是經營為目的的,他只管撈錢,別的管與不管都行。居委會是專為居民服務的,它是政府一級組織。實際上沒必要有物業這個部門,居委會完全可以接管,即化能了矛盾,業主還少交費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