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不要上當 下列四類房子辦不了房產證

一購買沒有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經濟適用房要求必須購買滿5年後才能進行二次交易。

二開發商的問題

多出現在一些小開發商身上,大多因為經營不善,導致資金斷鏈,企業破產,無法取得相關的房屋許可證。這樣的房子即使入住了,也是沒辦法辦理房產證的。

三已被di押、查封的房產

常見在二手房交易的過程中,這樣的房子是沒辦法過戶的,自然就沒法辦理房產證;

而在新房交易中,多是因為開發商因為資金開發的問題,房子作di押從銀行借錢,但是後期仍將房子賣給了購房者。

四小產權房

所謂“小產權”是民間的一種通俗叫法,以其價格低廉受到許多中低收入者的青睞,但在我國房地產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上根本沒有這個概念,所以購房者的權益很難得到保證。

千萬不要上當,下列四類房子辦不了房產證

小產權通常分為兩類

1

經過國家相關政府部門的土地、規劃、建設環節審批,建設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上的城中村改造房;

2

未經過任何國家相關部門和環節審批,建設在租用土地或非法侵佔的土地上的房屋。

十八屆三中全會中提出,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小產權房“轉正”風聲隨之再起。肇房君在此奉勸有這份心思的朋友,在正規的法律條文頒佈之前,別僥倖能打法律擦邊球。否則可能“賠了夫人又折兵”,實在得不償失。

如果已經購買了小產權房怎麼辦?

1、如果已簽了買賣合同但尚未取得產權證明,並且該房屋系在集體土地上建設且購房者非當地居民,鑑於可能的政策風險和法律風險,可以請求解除合同並退回已支付的購房款這是最直接的方法。

2、如果購買了當地居民的農民房或從他人手上購買了有產權證明的“紅證房”,房款已經支付且已經入住,但無法辦理過戶的這種情況就比較麻煩,則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3、如果已經購買了集體土地上建造的房屋並取得了當地鄉政府頒發的產權證明或土地使用證明的,可以自己居住或者出租,或者出售給有當地戶口的居民,這種情況一般無危險。

4、如果是在建的集體建設用地上的商品住宅項目,在委託專業機構評估市場風險和法律風險之後則應當按照現有的土地管理規範,完成土地徵用手續,並按照商品住房項目的規定手續報批採取可能的補救措施。

所以說,以上四種情況的房子既然辦不了房產證,即便成功交易,若然有個萬一,後續的維權道路自然也是艱難的,所以購房者在買房的過程,一定要學會謹慎。畢竟對於大多數人來說,一間房子就是一輩子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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