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退婚,男方要求女方退還彩禮,並要求女方將金器折現後退給男方,女方該退嗎?

大岔姐


這個問題已經成為了現在不得不說的現象,特別是現在高彩禮女少男多的社會,婚姻問題已經成為了現實影響穩定的事情,男女比例不平衡導致了現在婚姻的特殊現象,女性佔了婚姻的主導地位,而現在的適齡男性在婚姻上面處於非常被動的位置,主動權已經轉移到了女方手中,現在的許多婚姻問題其實根本的原因就是兩個方面,一個是男女比例不平衡,一個是因為物質利益矛盾。

現在婚姻的根本問題就是因為男女比例不平衡導致的婚姻物質方面的糾紛,其實說的直接一點就是一部分人仗著優勢主動權坐地起價,還有一些人利益主動權和漏洞打著結婚的旗號斂財,更有一些人利用漏洞進行欺詐的行為,說白了就是社會現象引起的一些問題,都是物質利益惹的貨,貪心一點的會提高彩禮,更貪心一點的會在競爭中坐地起價獅子大開口,特別貪得無厭的會利用優勢進行一些打擦邊球而且說得理所當然的欺騙行為。

現代有非常多的犯罪案件都是因為結婚導致的物質原因造成的,絕大多數刑事案件都是跟彩禮有關,絕大多數的婚姻民事案件也是跟物質金錢有關 離婚分財產已經成為了一些人的斂財手段,婚前高價彩禮騙婚也成為了現代一些人斂財的手段,好在國家法律已經開始重視這方面的案件糾紛,開始在法律上對婚前因為財務方面的糾紛開始進行了專門的法律制定修改。

婚姻原本是神聖的,但是婚姻在現在卻變成了一些人斂財的手段 ,婚姻已經在一些人手中變成了兒戲,而在過去幾年發生的因為婚前彩禮糾紛導致的殺人案件成為了焦點,很多人都看到了婚前貪得無厭的欺騙會帶來什麼樣的後果,當然在物質的誘惑下的確有一些踐踏了最後的做人底線,代價卻是巨大的,從這方面來說這種因為婚前彩禮導致的犯罪其實都是一方貪得無厭引起的,還有就是一方在一些行為上的極端引起的。

婚姻在沒有形成事實的情況下,雙方只是通過名義上的行為,付出了的東西其實按道理來說應該退,但是由於傳統文化中彩禮和首飾都是贈品,所以按照傳統的說法不退其實也正常,但是隻是建立在男方錯誤的前提下,如果錯在女方那基本上沒有理由說不退,不退其實就是等於騙婚斂財,現在的這種事情太多了,有不少人就是通過黑心的騙婚斂財過日子的,所以對於現在的這種婚前彩禮贈禮,只要是女方提出來的就真的應該退,自己提出來的退婚,過錯在自己身上,如果不退其實就是騙婚斂財,這不只是道德名聲上的事情,還有就是法律上面的事情,拿別人的錢說跟人家結婚,得到了錢又反悔說不結婚了,這不是欺騙是什麼,所以應該退。


無法超越的足跡


說實話我是經歷過得,也才一兩個月!已經訂婚!然後打發給女的的錢,和訂婚的錢都退了的!

我們開始兩個人都沒上班,我在創業!我們兩個都在老家,開始我姐都看不上她,但是想到我願意就一樣好好對待!給她買磚石項鍊!我姐打算把她喊到我姐公司上班,工資這些高點,畢竟在裡面當官也有照顧,還給她說了和我結婚給她去訂做婚紗給她!

去她家基本上每次都買很多東西去,他家做飯也是我做!她不會做飯!

後來越來越不和我耍了,聊天也不愛回了,因為都是一個鎮的,也去過幾次她家,也不愛和我聊天,就抱著手機打遊戲!和別的男的!後面又說我這樣不對那樣不對!對她那些朋友都比我對我熱情!

從這裡開始我就煩了,但是我年紀大點,她小點,我想到包容她下!

但是後來她要出去工作了,這個事情還是瞞著我的,要不是她奶奶說我還不知道!我說一起有個照顧,她不幹,不管怎麼樣都不幹!

當時我就火了,只是沒說出來,這麼搞還耍毛啊,都訂婚了!

最後就鬧得分手!

分分手那天,她媽喊別分,好好在一起!她罵她媽,你嫁給他嗎!平時還罵吼她婆婆!對父母沒大沒小!

這不是重點!重點是,還沒分手時候她一個月前把我微信朋友圈拉黑了!我小號她沒發現所以我看得到!

分手就開始談退錢,她只願意退1萬多點點,我花了幾萬!買的磚石項鍊也不要喊我拿回來,或者賣了多少給我多少!最後還給別人說項鍊假的幾十元!我靠。。。我們不幹!她吼我愛要不要,不要一分也不退!就是因為這個拿刀砍我,她媽攔著!我說有本事你砍,我讓你不好過!

還要喊我拿她過夜費。3千多一晚上,當著兩邊父母說自己賣的!小姐!

她花的錢都要算,我花的錢對她來說理說當然!

後來分了,他們周圍的和認識他們的才對我說分得好,她們家怎麼怎麼不好!前面一兩個的介紹的男的她們家都沒退!這特麼就是騙婚啊!

分手後又聽說又介紹了一個給她,那男的外地工作,這女的在這邊,然而這女的又和前面那男的耍起了!

奇葩!

看樣子又有一個男的要被騙錢了!



玩吧大叔


男女訂婚包括彩禮,是一種傳統民俗。訂婚只是口頭契約,收受彩禮也沒有人會打收條,這種行為似乎沒有法律條文可提供保障。女方提岀退婚,男方要求退還彩禮,並將金器折現退給男方,女方該不該退,只能男女雙方協商解決。從我所經歷的類似情況,男方的要求被全部滿足的可能不大。

幾年前,我一朋友的外甥就遇到這種情況,我受邀和朋友一行共五人前往女方在農村的家中要求退還彩禮。

按雙方約定時間,到女方家時已是傍晚。我們一行來到女方家的院子裡,馬上被包圍了。放眼一看,全是行動不便的大爺大媽。雖然我們五人都貌似孔武有力,但也頓時無所適從。

謙虛謹慎的說明來意,女方主事的家長才出面同我們開始協商。我方要求和題主所述一字不差,對方這樣答覆的:

1.訂婚不同於結婚,不存在法律責任。提岀退婚並不違法。

2.男方雖有付岀彩禮,女孩亦和男方戀愛有時,付岀了時間和情感,並且女方退婚是因為在這段感情中受到了傷害。

3.男方為女方所購買金器,只是一種贈予的行為。男女戀愛期間,互贈禮物是正常現象,女方也有購買物品贈與男方的情況。不能以贈送物品價值高低,判斷付岀情感多少,自然談不上退還。

我參與的這次退婚事件,最後結果是女方將彩禮退還一半給男方,雙方戀愛期間所購買物品互不索要。

男女婚戀,排除以詐騙為目的的情況,對雙方都是人生大事。事不隨人願,出現糾紛,必須雙方協商解決。處理時不能違法,也不存在應不應該的問題,各自心安就好。


滄浪歸海


退!

第一、男方既然已經給女方彩禮、金器,說明男方不是吃飽了沒事幹,掏出大筆資金逗你玩,所以,拿出這些金銀細軟,男方是奔著結婚去的。女方在接男方的彩禮之前其實還有機會反悔,如果不想給男方結婚大可以不接男方的彩禮。

女方既然接了人家的彩禮了,那說明你也是奔結婚去的。現在你要退婚,也沒什麼問題,因為,即使是結了婚離婚的還有,你退婚男方也沒意見,就是男方不說,女方還拿著人家彩禮不退是幾個意思?


我能說你是為了騙婚嗎?為什麼不退?女方搞明白了這個彩禮的內涵是什麼嗎?彩禮不是過了你的手,然後永遠就是你的了,沒有這麼順其自然的事。所以,既然不想給男方結婚了,那就一併把人家給你的全部還給人家。

第二、當然,如果在這段戀情中,男方存在欺騙行為,迫使女方提出退婚的,可以分事情的嚴重性,適當的減退。

確實也有這種情況,小編遇到過一對這樣的年輕人,房子、車子都一應俱全,彩禮一切也都萬事大吉,只等女方上花轎了,女方突然知道,男方給她買的房子是借來的,等他們婚禮一結束,房子就歸還人家。存在這種情況的,女方肯定不願意嫁給男方了,房子借的先另說,男方這種欺騙行為是女方沒法接受的,女方完全可以懷疑你的人品。所以,提出退婚也屬正常。


這時,男方給出去的彩禮,有可能會讓女方扣留。這時候,男方屬於過錯方,不得不因此而付出一定的代價。這種情況倒也能說得過去。

第三、如果不屬於類似第二種情況,女方無論如何都應該把男方的彩禮退回給男方。甚至,當男方因此感覺受到傷害,還可以向女方提出精神損失費。

因為,女方收了男方的彩禮以後,尤其是已經定了婚期,那男方這邊都是要提前做出結婚的準備,甚至,沒結婚都已經把結婚的喜訊告訴給七大姑八大姨的了,現在女方退婚,你讓男方如何把說出去的話再收回來,甚至更為急的,恨不得已經把請帖都發出去了,你讓男方怎麼給親戚朋友挨個解釋去?

所以,男方因為女方悔婚,還是有損失的,女方應該意識的收了彩禮後,悔婚給男方帶來的不便。

所以,我的意見是,除非屬於男方的原因造成女方不得不退婚,女方提出退婚,當然把相關費用退回給男方。


初心微視界


提出這樣的問題就真tm不要臉!

你覺得你不應該退嗎?

那你怎麼不去做小三?


森盛漂游記


廢話!買主交了定金,你自己不想賣了,還好意思說給不給人退定金?不跟你要賠償算不錯了,哪來的勇氣問要不要退?是梁靜茹嗎?


孫胖子有話說


我覺得退錢不行,男方也不能要,因為這錢根本不屬你的。真正屬於你的應該是這女人,因為這女人是你花錢買的,價格(彩禮)是經過雙方協商同意的,錢已付了,賀物〈女人〉就該屬於你了。大家以為泥?


用戶7751295484902


女方要求退婚,男方要求退還彩禮和所有贈品,我認為是天經地義的,也是完全合乎情理的事,既然互相關係不再存了,沒有不退不還的理由。

至於男方要求將金器折現,若女方無法接受,男方不得強人所難,我認為原物歸還即可。





靠山4


這種情況,說句很難聽的話,彩禮和金器相當於商品交易中的定金。如果女方提出的退婚,那當然得退回;如果男方提出的退婚,那就可以留在女方


987654321074347190


是要退的

給彩禮彷彿約定俗成,為了娶媳婦,還得支付一筆高額彩禮,可一旦付出彩禮,你還能要回嗎?根據法律相關規定,符合以下三種情況之一的,就可以要回彩禮。一:如果雙方沒有結婚登記,那不好意思,彩禮錢還我,我給彩禮本來就是用作結婚,不跟我結婚,當然可以要回。二:那如果登記結婚了,但是沒有共同生活,那彩禮錢還是可以要回。三:男方在婚前因為給付彩禮,從而導致日常生活發生嚴重困難的,這種情況也是可以要回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