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房子能继承给户口在外地的子女吗?

乡村木生


说到农村房子的继承就不得不说说农村的土地。

农村房子下的土地属于宅基地,就是那个经常由于邻居盖房站自己地的宅基地,是由村集体组织分配给村民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目的是为了保障本集体组织村民的住房需求。

从继承上来讲,农村的宅基地与房屋需要分开来谈。

先说宅基地,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组织所有,村民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上面也说到了宅基地是为了保障本集体组织村民的住房需求才分配给村民的,所以宅基地不能算作是遗产,无法继承。但是可以进行使用权转让。

再说房屋,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自行出资建造的房子,属于村民的个人财产也属于村民的遗产,可以由继承人进行继承。

我国农村土地遵循“地随房走”的原则,所以户口在外地的子女继承了房屋时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直到地上房屋自然灭失(自然损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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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问题,很多人其实是存在误区的,觉得农村的房子好像是已经不在本农村的子女或者已经属于城镇的子女就没有办法继承了。而有的人认为都没有关系,都是可以继承。其实这两种想法都是不完全是正确的。

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农村的房子是建造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上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宅基地上面的房子,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我们国家的土地,无论是农村的,还是城市的土地,所有权都是归国家的,作为农村的土地,农村集体组织只拥有该土地的使用权,也不拥有该土地的所有权,所以,既然不能拥有所有权,因此土地就不是农民自己的,自然也没有办法继承。

但是由于地上的房屋是农民自己出资所盖,所以房屋应当是属于私有财产,如果房屋的所有权人去世了,房屋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所以,如果农村的人员去世了,那么作为他的法定继承人,不论他是否还是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于房屋都是可以继承的,只不过宅基地的使用权是不可以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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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条件比较落后,很多年轻人都会远离农村到大城市里打拼,而父母就会留在农村里面生活。后来孩子经过努力在大城市里安家乐业了,那么户口不在农村的子女对农村父母的房屋有继承权吗?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来议论下。

当然有。户口不在农村的子女,对农村父母的房屋,有继承权。

房产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继承,只有本村村民才能继承。所以您可以在继承后,卖给本村的村民。法律上是这么个意思: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所以你对宅基地没有继承权,但是土地上的附属物房屋是你父母的财产你们有权继承,但不能翻盖。现实中基本不管的,房子肯定您是能继承的,若是不放心,可以直接转让,实践中大都是继承留着升值,但是土地在下次重新分配时,肯定是分不到了。

还有一点村集体的事项,一般要村民集体决定。

首先,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筑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但是对于宅基地使用权能否继承的问题没有明确,对通过继承房屋取得宅基地的能否办理登记也没有政策明确。

其次,根据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在《意见》出台前,《继承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仅对于宅基地使用权能否继承的问题没有明确,而且对通过继承房屋取得宅基地的能否办理登记也没有政策明确。但现实的情况是:通过继承房屋取得宅基地的情形客观存在,而且随着我国城市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数量越来越多。2008年,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严格落实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除继承外,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首次明确农民集体内部成员可以通过依法继承房屋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办理登记手续。考虑到一方面《物权法》明确要求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另一方面,在“房地不可分”的前提下,通过继承房屋应当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而且这种方式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客观存在、有一定数量。本着积极主动服务和有效保护土地权益的态度,《意见》第六条规定: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

根据《意见》的规定,李先生可以依法申请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手续。在办理登记时,应提交申请书、父母原来持有的《集体土地使用证》、父母死亡证明、房屋权属证明材料(有房产证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等申请办理土地登记。登记机关应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中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小彭哥说车


大家好,我是农民小席,感谢提问!

其实,农村的房子可以继承给户口在外地的子女,但是其子女继承使用父母留在农村的房子会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

大家都知道,自从农村土地确权政策的实施以后,国家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也是越来越严格。在农村要求一户一宅,禁止一户多宅的现象发生,而且农村宅基地如若长期闲置,村里就会拆除其房屋,并收回其宅基地归为村集体组织所有。另外还要求农村宅基地建筑面积不能超过规定标准,这都是为了节约农村土地资源,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重大举措。再一个,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只限于农村村集体组织之内的成员,而农村村集体组织之外的成员无权享受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所以户口在外地的子女就无权享受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



不过,户口在外地的子女完全可以继承使用其父母在农村的房子,但是在继承期间不能对所继承的房子进行翻建、改建以及扩建,待房屋自然坍塌无法居住以后,村里依然会拆除其房屋,并收回其宅基地归为村集体组织所有。


所以说,户口在外地的人在有限期内可以继承使用父母在农村的房子。


农民小席


关于农村房子户口在外的子女能不能继承问题,一直以来都是让很多人所困惑的问题,类似这样的问题也已经反复回答过多次。户口在外的子女是否可以继承农村里父母遗留下来的子呢?

其实答案是明确的,虽然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不属于私有财产,但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属于个人私有财产,父母百年后不管其子女的户口在哪里,对宅基地上的房屋子女都有继承的权利。因为房子是我们农民自己掏钱盖的,属于私人财产,所以,对于房子的继承权来说,是不分户口性质和居住地的,只分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做为子女来说,是父母房屋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父母在农村有房屋,父母去世后子女不管在哪里,都有权继承父母留下来的农村房屋。



不过,我们需要知道的是对于继承过来的房产,针对继承者的不同身份,宅基地使用权年限是有所区别的。对于子女仍是农业户口的,又不超过一户一宅的宅基地使用政策的,这类人群继承下来的父母房产,宅基地使用权是永久的。而子女是城市户口的,通过继承得来的农村房产,其宅基地使用权是长期的。


宅基地使用年限永久和长期,只是一种政策,在农村宅基地确定时,一般是不予载明的,这一栏往往是空白的,因为国家规定使用年限模糊不清的,不予填写。对于使用年限为永久的房屋,说明使用者是农村居民,并且不超过一户一宅的标准,这样的房屋农民可以申请翻建或重建。但对于宅基地使用年限是长期的,说明使用者或者不是农民,或者虽是农村但继承前已经达到一户一宅的规定,这些房屋只要以维修使用,不可以重新翻建,等到房屋倒塌失去使用价值,宅基地的使用权便终止了,这就是长期到期,宅基地会被村集体收回,对于城市户口的子女来说,就彻底断了回农村居住的路。


综上,不管是农村房产还是城市房产,都是私有财产,房屋所有人去世后,其子女不论户口性质,都可以依法继承房产,只不过继承来的房产宅基地使用权期限有所不同。不过话说回来,规定是这样的,但是有很多时候,人情要比规定更多一些,如果在农村你继承过来的父母房子真的面临着倒塌的时候,还是要看你在村里怎么变通和处理人际关系了。


农嫂话农事


宅基地实际上是我们目前在农村可以直接感受到的价值,因此,现在有许多农村父母希望将他们的宅基地过户给他们的子女,以确保他们今后有权享受这些实质性的红利;特别是对于居住在城市的子女来说,农村家长希望过户宅基地给他们,让孩子也能享受到红利。

那么,宅基地可以过户吗?需要满足哪些要求,是否可以过户给城市的孩子?

宅基地转让一般有三种主要情况,每种情况对转让的要求都略有不同。

一、通过房屋继承过户。

虽然宅基地是集体所有制的性质,决定了其不能继承,但考虑到土地和农村宅基地的稳定性问题,我国实行了“以地附房”的宅基地政策。因此,作为继承人,孩子们可以在父母去世后继承房子。至于是否可以转让宅基地,看孩子是否符合农村宅基地申请的要求,最基本的要求通常是:1、本村户口。2、按照“一户一宅”。

二、通过宅基地转让所有权。

宅基地转让请求需获得村委会和村集体同意。

三、宅基地买卖转让。

宅基地买卖双方必须是同一村的集体内部人员,必须在村委会登记备案;不得与村外人进行相关的宅基地转让,这是违法的!

因此,你的宅基地能否转让给城市的子女,取决于你的孩子是否把户口迁出了村集体。如果他们已经迁出去了,那当然很难实现宅基地所有权的转让;但如果没有,完全有可能转让所有权,毕竟从长远来看,宅基地的升值还有很大的空间,所以可以尽快完成这件事。


庭少爱生活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回答可能会让你不开心

第一;你的子女可以继承建筑物部分,期间不能翻修改造,知道房子倒塌或者不能居住为止。

第二;农村的房子土地是属于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说属于这个村里面的,只有本村的村民才能购买或者继承。


第三;虽然是你的子女,但是他的户口不在本村,严格来说他不是本村的人,所以你可以放弃这个想法了。


趣日本


继承是不分户口的,不管你是否是农村户口还是城市户口都可以继承农村的房子。

房子是可以继承但宅基地是不能的,因为房子的所有权及使用权是个人的产权,但宅基地是属于集体财产。而且宅基地本身就没有继承这一说法,宅基地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自然也就没有继承。



你不是农村集体户口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建筑物,也就是房子。因为你不是农村集体户口就算继承了房子,但也不可以随意进行改建、修缮等工程,你可以拥有房子到倒塌那天,倒塌后宅基地就属于集体所有,根你就没有任何关系了。


想要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就目前政策是户口必须在集体户口上,如果没有那就不能获得宅基地使用权。

以上是小晓个人观点,有不同观点及补充请留言谢谢大家!


小晓农民


具体问题。农村的房子能继承给户口在外地的子女吗?

个人看法。农村房屋依照巜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当然可以继承,不管他的户口是否在农村。

注意事项。农村居民一户一宅,其宅基地不能继承。当农房倒蹋消失后,其继承人不能申请重建。



远景楼三农


房子可以继承,继承后(父母双亡后)可以卖给本村人,不能重建(父或母健在或父母都健在可以重建,有些地方统一不允许建房除外),可以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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