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狗被車撞死,車主不賠償我們的損失,反而要我們賠償他車輛的損失合不合理呢?

農村泉水有點甜


1地域自主強勢原理。

在本地域內,各類資源價值優於外來者(除非對本地有貢獻有價值),更顯著高於以超低成本路過本地的人群!也就是說,本地提供了交通路徑、資源、人力、安全等成本,未換回對等的足夠權益。路過本地的車輛,無小心謹慎駕駛路過,並尊重對待本地生命,屬於路過本地且踐踏生命、蔑視生命的不良態度。因此,從這一點來看,屬於踐踏本地法權。從法理上講:屬於對本地的自尊權的蔑視,相當於古代社會外來者不但不尊重本地或大戶大家族人家提供的免費安全、通行、服務等資助,還打死了本地或大戶大家族人家的生命,還要求本地人索賠!――是一種不同程度對本地的歧視!更是對生命的歧視!

2、車輛責任原理。

很多年前就已經設計完成了超安全撞不死生命、全向安全車輛設計了,至今為止依然堅決不生產。廠家是要擔主要交通事故責任地!

3、狗狗的責任。

亂闖是狗狗的天性,因此會降低車輛行駛速度。但地域監察區域,車輛是需要降低速度,以供監察,隨時監察往來可疑人員是其職責。因此,狗狗可能屬於在職工亡,需要法理撫卹。――法理撫卹包括:哺育其合法後代,並提升相關素質。建立賬戶資金,為狗狗提供保障。提供資金的責任者包括:肇事者、狗狗養護管理者、地方組織機構、地方🐶文化機構等



和親34


幾年前,我朋友新提的車,就是普通的家庭代步車,逍客,不到一個月的車,在農村路上,兩條狗突然衝出來,躲閃不急,撞死一個,車掉旁邊的小溝裡,保險槓碎了,養狗的出來讓賠錢,說給一千就算了,家裡老狗了,有感情了之類的,他報案了,交警去了,沒讓賠錢,他非得讓養狗的給修車,交警後來曉之以情動之以理,大致意思就是他不能賠,狗也白撞了,人也沒事,報險得了,我朋友不同意,後來110的也去了,在後來,保險也去了,經過一系列處理,保險給修車,意思就是動商業險了,第二年沒有優惠。我朋友不同意,最後,保險修車。不動自己的險,由保險公司負責追討養狗人,責任在養狗人身上了,所以說養狗還是拴著點比較好


淡定010101101010


看你這樣子肯定是狗不牽繩被壓死了,如果你要到錢了千萬告訴我一聲,我回家養個幾百只狗然後放到公路上,一隻不用多了,一隻兩千,十隻兩萬,不用算了。想想我都興奮,我要發了,記著要到錢趕緊通知我,我會感謝你的



一葉浮萍走天下


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責任在誰還得根據實際情況來看了。

1,如果狗沒拴繩在路上亂跑,被路過車輛撞死,那麼狗主人的責任最大,只要車主不存在違規駕駛等行為,那麼車主一般是不用擔責的。而且,如果車主因為緊急避讓突然竄出的狗造成了一定損毀,車主也有權利向狗主人追責。在這種情況下,車主不僅不需要賠償狗主人損失,還可以依法追責,具體責任劃分就要由交警認定了。

2,如果車主存在酒駕或超速行駛等違規行為,最終撞死了狗,那麼車主也該為此承擔部分擔責。若狗是拴著繩的,且狗主人也有狗證,那麼車主就要承擔主要責任了。法律上狗是作為私人財物的,車主應該在合理範圍內賠償狗主人相應的經濟損失。(不過,這種情況在現實中很少發生,因為農村土狗一般都是散養亂跑的,很少見有人牽著狗繩遛狗)

3,還有一種情況是車主存在違規駕駛行為,狗也沒拴繩,那麼雙方都有責任,具體責任劃分還要根據責任認定書來看了。現實中,如果外來車輛撞死了農村人家的土狗,車主多少都得賠償狗主人一些的。如果撞死狗不賠償還想讓狗主人賠償車輛損失,車主多半會捱揍的。農村土狗被軋死的事情也不少見,要麼車主第一時間跑了,要麼留下來賠錢,很少見車主反過來索賠的。

總而言之,發生這種情況,如果雙方談不攏,最好還是報警處理了。孰是孰非,看證據說話了。


夜雨如書


先舉一個例子。晏子當時租房居住的時候,我的房東剛學出駕駛證,買了一輛出租車幹出租,下鄉送客的時候將一頭小牛撞死。因為害怕,我的房東當時駕車逃跑了,事後被查出,以肇事逃逸論處,被行政拘留了,當然,還要賠償農民的損失。

當然,這個例子和撞死土狗不完全一樣,因為土狗雖然也是農民的私有財產,但不是生產資料,並且國家對於養狗是有管理政策的。為看家護院,村民養的大多是大型犬,有的一家甚至養幾條,且都是散養,安全隱患嚴重。所以,多數地方規範農村養狗行為,要求養狗者要對狗登記辦證,並且要嚴格實行拴養和圈養制度。對無證狗、無主狗、無免疫的狗、和未拴養、圈養的狗集中收容。

正因為國家對狗有限養政策,所以養狗必須按照規定辦證防疫,並實行拴養和圈養,不允許散養,以免造成安全隱患。那麼,如果農村違規規章養狗,在公路或者街道上被行進的車輛撞死,就真的有可能得不到賠償,反而要賠償人家的車輛損失。

正常情況下,狗也是農民的私有財產,開車撞死人家的狗,是要負有賠償責任的。所以,駕駛人員遇有撞死人家狗的情況,不能逃逸,必須立即報警和報告保險公司,等待交警的責任認定。

交警部門進行責任認定,首先要看駕駛人員有沒有違章,同時也要看狗有沒有依法辦證。因為擁有狗證的狗,才有合法的身份,才受到法律的保障,沒有辦證的狗本身就是違法違規的,不受法律保護,所以從法律角度講車主可以拒絕賠償。即使已經辦理狗證,狗也不允許散養。如果狗主人牽著有證的狗進行溜狗,狗被車輛撞死,那狗主人沒有過失,車主負有全部責任,必須進行賠償。如果狗沒有拴著,自己跑到路上,被正常行駛的車輛撞死,那麼車主不負任何責任,相反的狗主人因為放縱狗隨意亂跑,存有安全隱患,對這次事故負有全部責任,需要對車輛形成的損失給予賠償。如果狗雖然沒有拴養圈養,但車輛行駛中有違章行為導致撞死狗,那麼車輛和狗主都負有一定的責任,要根據責任認定協商處理。

總之,現在農村養狗的有很多不按規定辦理登記,並且不進行拴養和圈養,這是造成狗被車撞的主要原因。當然車輛在行駛中違章,對造成的任何事故都負有責任。如果車輛不存在違章問題,遇到撞死狗的的事故,一定要冷靜處理,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停車查看,不要和狗主人發生衝突,立即打電話報警,等待交警到來。因為大部分的狗存在違規養殖,很多情況下都可以拒絕賠償,所以千萬不要駕車離開,因為這樣做很可能構成交通肇事逃逸,這樣後果就比較嚴重了。

而農村養土狗,主要為了看家護院,所以一定要按規定拴養圈養,儘量不要土狗跑到街上和公路上,如果亂跑咬了人,狗主要肯定要賠償。而因散養被車輛撞死,很可能不但得不到賠償,還要因為狗的亂跑承擔交通肇事的責任,如果碰壞的是豪車,那可真是賠不起的。


齊東晏子


我是學法律的,我覺得法官可能會分別判斷責任。先說狗的損失:你的狗橫穿馬路,錯得更多,承擔狗(一種財產)的損失的大部分責任。司機如果超速可能承擔小部分財產損失。如果正常行駛,也可以適當補償你百分之十左右的損失。比如你的狗,市場價300元,賠償你30元,當然實際上可能會判賠多一點,好息事寧人。另一方面,你的狗橫穿馬路,造成汽車損壞,也要根據錯誤原則,賠償損失。參照動物致人損害(侵權責任法),你可能要賠償絕大部分的損失,甚至是所有損失。損害後果的舉證責任是司機,你要舉證你盡到了管理責任,如果你疏於管理,當然你可能要全賠,除非你能證明對方也有錯,才可能減少你的賠償額度。


跟著感覺走9311


首先明確一點,毀壞別人的東西要賠償,這一點毋庸置疑!

經常開車去農村的人肯定知道,在農村有很多狗是放養的,基本上不怎麼栓繩子,如果在農村車速過快的話很有可能會撞到狗,這就是為什麼我們經常能在農村小路上看到狗的屍體的原因。那麼,在農村不小心把狗撞死了,是找狗主人給自己賠車呢還是給狗主人賠狗呢?今天我們就來聊一聊這個問題。

個人覺得這個問題還是要分情況來看的。

第一,把狗撞死了,但是車沒事兒。這種情況你就不要糾結了,雖然農村的狗不一定值錢,但是那也是人家主人的財產,把狗撞死了這個於情於法你都應該賠給人家狗的!

第二,把狗撞死了,車也有出問題了。這種情況的話車主可能就很惱火了,肯定要怪狗主人為啥不把狗拴在家裡,而要讓它到處亂跑?你把狗拴住不就撞不到了嗎?現在把車撞壞了,你就得陪我車!不過,小焦覺得這種理由是不成立的!

首先,我們都知道狗還是比較靈敏的吧,如果你車速不快的話能把狗撞死?要知道在農村的車速可是不能超過40km/h的,按照常理,能把狗撞死的速度恐怕遠遠不止40km/h吧?

其次,狗畢竟還是你的車撞死的,你就應該賠人家狗,畢竟損壞別人東西要賠償,這也是我們從小就接受的觀念。至於你的車,還是那句老話,不超速能撞死狗(傻狗除外)?

最後,可能有的人會說,得看看狗有沒有狗證,如果沒有狗證就是違法的。這個觀點純粹屬於偷換概念,有沒有狗證和你撞不撞死狗恐怕是沒有關係的吧?沒有狗證違法的是狗主人,但是你撞了狗就得給狗主人賠狗。

所以,個人認為無論怎樣,撞了狗必須賠狗,不能以自己的車被撞壞而找狗主人賠車或耍賴。不過,話說回來,養狗不拴狗確實是很危險的行為,一來狗容易出事,二來狗容易咬傷到人。所以,為了雙方的安全,還是建議把狗栓起來比較合適,如果有條件的話,最好還是去辦個狗證。

好了,今天就回答到這裡,歡迎關注【村官小焦】!


村官小焦


沒錯按照國家相關法律對沒有拴鏈的寵物狗,被 撞後車主不承擔責任,相反對車輛造成的損失應有狗主 賠償。不懂可諮詢律師。


山梨蛋1


尼瑪的,我很噁心那些養狗不看好自己狗的,還有養一段時間膩了就把狗趕出去流浪的!有一天晚上在城市快速路上突然蹦出來一隻大黑狗,我本能反應的急剎車,結果後面幾輛車急剎車,差點搞出連環相撞!無論在城市還是在鄉下,養狗也是要有道德,也是要遵守法律,你把狗流放,萬一你的狗咬到人,你肯定不認那條是你的狗吧?被撞死了就出來問賠償?其實狗主賠償車輛是正確的,除非車輛嚴重超速。


範稜迦熱


責任劃分很重要,不管是什麼狗,如果說狗沒有錯,那車主確實也應該承擔壓死狗的責任,而根據題主敘述的話裡話外來看,這條狗可能在村裡也是沒有栓繩,到處亂跑,突然竄上馬路被路過的車撞死,確實責任還是狗主人,因為不栓繩子跑到馬路上,很有可能造成交通事故的發生,所以狗主人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而這件事情題主站在自己的角度提問題,而問題說的也是比較含糊,所以說這個責任劃分就有些難以確定,而車主能提出要狗主人賠償車輛損失,很有可能確實狗主人的責任,因為這個問題是狗主人站在自己的角度提出來的問題,有些先入為主的意思,所以劃分誰對誰錯也就有些難度。

不過筆者覺得這條被撞死的土狗一定是沒有拴繩子,如果栓了繩子,怎麼會跑到馬路上,就說栓了繩子,而且是狗主人牽著狗,要過馬路,可是開往的車輛他沒有注意,畢竟狗並不知道怎麼讓車,所以狗被撞死,但是這個說法不大可能。

而這件事情中,真正的最大責任方應該是狗主人,我們可能會經常見到這樣一種情況,農村的土狗一般都沒有拴繩子,而這些狗說白了也就到處亂跑,非常討厭,而拴繩子的狗也是在家裡院子裡,不可能拴到馬路上去,當狗突然竄出來,車主自然剎車反應不過來,被撞死也就能理解了。

如果真的是狗沒有拴繩子,被撞死。那就是狗主人的責任,沒有管理好自己家的狗,現在狗死了,人家車主的車也被撞了,其實這件事情最好的處理方式就是互相都不要賠償,畢竟車主人也是有責任的,路面障礙物避讓,也是作為一個車司機應該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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