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厂房的租赁,承租方是否可以不支付或少支付租金?

酒店、厂房的租赁,承租方是否可以不支付或少支付租金?

目前,各地政府要求大部分企业延迟复工、复产,且出台政策提倡取消聚餐、聚会、宴席,这些政策客观上会对经营者的正常经营造成影响。

作为经营性用房的承租人,可以利用合同的公平原则积极与出租人协商,要求减免部分租金,出租人同意的,双方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确认;出租人不同意的,承租人应当先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租金支付义务,同时明确书面申明保留通过司法途径变更合同的权利,保存相关证据,再通过仲裁或诉讼提出变更合同、减免租金,最终应以裁决或判决内容为准。参照人民法院针对非典疫情中租赁合同的判决,如受疫情影响大部分法院还是支持减免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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