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罚!乳山市3人阻碍疫情防控工作被依法处罚

当下正处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

但是

仍有部分人无视法律规定

阻碍疫情防控工作

对此

乳山市公安局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阻碍执行职务 姜某某和孙某某被行政处罚

2月7日10时许,姜某某和孙某某驾驶车辆行驶至乳山市某小区检查点处,拒不按照规定登记信息,并采取纠缠、辱骂民警等方式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


该罚!乳山市3人阻碍疫情防控工作被依法处罚


该罚!乳山市3人阻碍疫情防控工作被依法处罚


2月8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乳山市公安局对姜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伍佰元的处罚,对孙某某处以罚款贰佰元的处罚。


阻碍执行职务 李某某被行政处罚

2月8日13时许,李某某在烟海高速乳山北出口执勤卡点,驾驶车辆不听执勤民警劝阻,闯卡离开,阻碍执勤民警执行职务。


该罚!乳山市3人阻碍疫情防控工作被依法处罚


2月8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乳山市公安局对李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伍佰元的处罚。

乳山市公安局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

将继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对涉疫违法犯罪零容忍

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全市社会秩序持续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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