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合作区:推进企业复工复产,要求每个企业落实一处隔离场所

2月7日下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简称“深汕合作区”)召开的区党工委(扩大)会议暨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会议,再次对做好全区企业和在建工地复工复产相关工作作出部署,并明确各项要求。

会议指出,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全区要努力保持生产生活平稳有序,在确保达到复工复产标准要求的前提下,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加大投产项目开工力度,积极推进在建项目,全力做到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双统筹、双推进”。

会议强调,要切实做好复产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市里标准要求,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复产报备。要强化部门指导、属地监管、企业主体等各级责任落实,有序分类组织好企业复工复产,并科学严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具体措施上,要严格坚持“五个到位”, 落实“七项要求”。

五个到位: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安全生产到位。七项要求:一是成立一个由企业高管任组长的防控小组;二是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排查;三是员工上下班测量一次体温;四是每天为每一位员工配备口罩;五是每天进行至少一次卫生消杀;六是每个企业落实一处隔离场所;七是企业食堂建立错峰用餐制度。

此前2月2日,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向全区各业主、经营者发出《共克时艰,携手共进战胜疫情——关于适当减免辖区企业租金的倡议书》,呼吁适当减免租金,减轻延迟复工企业的负担。

采写:南都记者 程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