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受到管制,不能開業經營,能夠要求業主免除租金嗎?

新冠疫情,各地政府一級響應,很多地方都禁止商戶開業,禁止企業開工,很多商戶還進了很多貨物,希望可以在新年期間多賣點貨物,多賺點錢,但是人算不如天算,現在貨物積壓,不能開門營業,不說賺錢,還面臨房租的問題,可以說是雪上加霜。

疫情期間受到管制,不能開業經營,能夠要求業主免除租金嗎?

那麼,因為疫情政府管制禁止開業,租戶可不可以要求房東免除管制期間的租金呢?

其實中國還發生過一次類似的疫情,那就非典,非典的影響還沒有此次疫情嚴重,當年非典過後也出現了很多上述類似的案件,那麼法院是怎麼處理的呢?

疫情期間受到管制,不能開業經營,能夠要求業主免除租金嗎?

經過查詢案例,在非典疫情以後發生了很多類似的案件,有租戶起訴要求減免租金的,也有出租人起訴要求支付非典期間租金的,在確認屬於政府管制不允許開業經營的,法院作出了以下兩種判決:

第一種判決是直接判決免除租金。

第二種判決是判決降低租金。

這兩種判決依據大多援引情勢變更。情勢變更原則,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後,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的事由發生重大變化而使合同的基礎動搖或者喪失,若繼續維持合同會顯失公平,因此允許變更合同內容或解除合同的原則。也即合同成立以後,因與雙方當事人無關的原因,發生了社會環境的異常變動,在這種情況下造成當事人一方遭受重大的損害,這個時候雙方當事人就應該重新協商,如果達不成協議,受損害的一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來解除合同、變更合同。

但是這隻具有借鑑,在起訴時候可以考慮公平原則,情勢變更,不可抗力這三個點來確定到底以什麼理由主張,不能機械適用,每一個案件情況不同,地區不同,法官不同,會作出不同的判決。

疫情期間受到管制,不能開業經營,能夠要求業主免除租金嗎?


望疫情早日結束,望人民幸福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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