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请扩散!在外人员暂缓返回章贡区,详情在此……

关于要求市、区及中央、省、市驻区机关、 企事业单位在外人员暂缓返区的

通 告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精神,鉴于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现对市、区及中央、省、市驻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外人员暂缓返区通告如下:

1.市、区及中央、省、市驻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外人员当前暂缓返回章贡区。因特殊情况需返回的,须由单位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同意。未经同意擅自返回的,各交通和小区卡口一律不予放行。

2.经审批同意可返回的,由其所在单位安排人员持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意见书,到交通入口接回,并监督和保障(送餐等)其居家或在酒店隔离 14 天,进行测温等医学观察,有去过疫区、发热、咳嗽等情况的第一时间报告。

3.因管控和监督措施落实不力,造成发生疫情或疫情扩散危险的,依法依规追究所在单位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赣州市章贡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 年 2 月 9 日

赣州:请扩散!在外人员暂缓返回章贡区,详情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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