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隐瞒、驾车闯卡、违法营业、非法集聚……通化26人被处罚!

01 未及时报备案件


故意隐瞒、驾车闯卡、违法营业、非法集聚……通化26人被处罚!

1、钟某,于2020年1月15日乘飞机从武汉至沈阳,转乘列车到长春,乘私家车回通化市二道江区。2月3日在社区工作人员上门排查时方进行登记;

2、封某,于2020年1月22日开私家车由河北返回通化过年,至今一直在二道江家中,期间未与他人接触。未将其返通情况告知其所在社区和相关防疫部门;

3、程某,于2020年1月11日从武汉乘高铁到沈阳,转车到通化,乘私家车返回二道江。2月3日该人发现通知后方与社区取得联系并将其活动轨迹向社区属实汇报。

二道江公安分局派出所组织警力配合社区工作人员排查时发现辖区返通3人未及时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报备。

经区卫健部门检测,以上3人均未发现异常症状,目前在封闭隔离中。隔离结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将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对三人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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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故意隐瞒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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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某一家于2月2日下午从深圳坐飞机到沈阳,并乘坐朋友私家车抵达二道江区。当时,回到二道江区已经半夜,社区工作人员对其四人测量体温,均为正常,并做登记。2月3日,分局派出所得知情况后,在对孙某多次询问行程时,仍然故意隐瞒了自己一家三人于12月29日至1月20日期间,途径河南洛阳、湖北武汉、湖北襄阳和广州深圳的行程事实。

目前,当地派出所联合社区对孙某等三人进行14天的封闭隔离,并全时进行监控,配合医疗机构开展体温监测措施。

虽然孙某一家三人已在深圳自行隔离,至今未发生疑似疫情症状,但隔离时间未达到14天医学标准规定,也未经医疗机构检测同意,私自返回通化,并故意隐瞒途径湖北武汉疫区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待孙某等人隔离期结束后,公安机关将根据调查核实结果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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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驾车闯卡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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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在2月4日23时许,驾驶白色五菱牌货车途经东昌区盛吉信卡点时,拒不配合检查登记工作,辱骂工作人员,并驾车强行冲卡,逃离至金厂镇。

金厂派出所接到警情后,立即成立专案小组对此案进行侦办,通过车牌号码锁定了车主刘某,将其传唤至派出所。经调查,违法行为人刘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刘某行政拘留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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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非法聚集17人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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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晚,通化县公安局民警在检查中发现,锦江华苑小区某超市和某经销店内有多人聚集打麻将,而且部分聚集人员未采取防护措施,民警立即将9名聚集人员传唤至派出所开展调查。

经查,某超市老板焉某、某经销店老板王某明知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场所禁止人员聚集的情况下,仍然在自己经营的超市和经销店内组织多人聚集打麻将,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

通化县公安局依据通化县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和《关于暂停全县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营业的通知》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项之规定,以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对焉某、王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对其他7名参与聚集打麻将人员处以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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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下午,通化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在县城内排查场所时发现,某棋牌室房外拉下防盗门帘,房内却悄然聚焦多名群众打麻将、打扑克。发现此恶劣行为,民警立即对该棋牌室的娱乐设施进行了收缴,并将老板王某等8人传唤至快大茂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调查,老板王某在明知当前疫情严峻的形势下,仍然暗地经营棋牌室,聚集多人,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恶劣影响。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罚款200元,对其他7人处以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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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某于1月11日乘火车由湖北省返回集安市麻线乡石庙村家中,认为自己是从湖北省返回,应该有很高的“特殊待遇”,于1月29日17时许到集安市医院,以发热为由进行身体检查。经值班医生检查,朱某某并未感染,需正常缴纳检查费用。朱某某遂与医护人员发生争吵,以手拍脚踢诊室门、向医护人员吐口水的方式,严重扰乱了集安市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

经过办案民警的批评教育,朱某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严重错误,并向医护人员进行了赔礼道歉。黎明边境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朱某某处行政拘留7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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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违规营业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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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经通化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移交,县城内有一家台球厅为了个人利益不顾公共安全,擅自开门营业。县公安局接到移交后,立即指派快大茂派出所进行处置,严厉打击。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台球室内有多人聚集,立即教育疏散在场人员,并将负责人聂某传唤至派出所审查。

经调查发现,聂某在接到《通化县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号)》后,在全县所有娱乐场所暂停营业的情况下,不听通告劝阻,仍然开展经营活动,严重扰乱了疫情防控的正常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面对事实铁证,聂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

通化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和通化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通县疫防组发【2020】2号》文件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聂某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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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在此提醒:


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是当前我市的重大政治任务,全体市民应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防疫工作,遵纪守法,全力配合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对于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碍执行公务人员及公安民警依法执行防疫工作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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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整理通化公安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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