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上曝光一個人借錢不還的事實,算不算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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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如果你有充足又合法的欠款證據,沒有其它糾紛,在掌握對方在多次正常催要又惡意不償還借款的情況下,公開該信息是不違法的。


任丘霹靂哥


又是借錢的憤怒的兄弟,希望曝光對方欠錢不還的事實,一方面是一種發洩,另一方面是給對方一些壓力。說實話,網上屬於公眾場合無疑,在公共場合曝光對方欠款的事實到底是是違法行為,是否侵犯個人隱私呢?個人的意見是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當然以下屬於個人意見。

01

如果確實有借款存在,法院曝光是不違法的,個人轉載也是合法的

借款者誠然有個人的隱私,但是如果確實借錢不還,此時的隱私權就會與對方的財產權產生對抗。對個人隱私的保護不能無限擴大,借錢不還本身侵犯了對方的的財產權。如果法院已經公佈失信人信息,法院公佈是合法的,再轉載法院的信息當然也是合法的。再法院沒有公佈之前,通過個人私力公佈他人信息,是違法行為,當然夠不上犯罪,如果捏造借款事實,當然屬於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構成誹謗罪。

02

個人給發佈信息者的建議

其實現在網上公佈的欠款信息鋪天蓋地,可以說是滿天飛,有法院公佈的,也有個人公佈的,當然個人擅自公佈是違法行為,侵犯了個人隱私,但是對於這種輕微的違法行為,為什麼沒人提出來的呢?一方面那些欠款者也不好意思說自己的隱私受到了侵犯,另一方面網上發的信息量大,尋找發佈者可能是難題。如果別人欠的錢,我的意見是先協商,如果不成再起訴,把債務變成可以執行的判決書。

結語

欠錢者還是早點把錢還了,公佈欠款信息雖然違法,但是也是無奈之舉,而且這種侵犯個人隱私也屬於事出有因,如果賠償起來,真的賠償不了多少錢。那些公佈別人隱私的出借者還是用正當合法合理的途徑維權吧,把信息發到網上,其實也起不到什麼作用。

關注我,有法律問題邀請我回答,我必定回答,免費普法,我一直在路上。


究法通律


肯定是侵犯的對方的權益的,如果我們要討回公道,也是需要走正規程序.本來我們是有理的,這樣一來,如果對方追究的話,你的損失可能會更大

現在的社會是法制社會,以暴制暴是行不通的。這種借貸事宜,在發生之前建議就要留好充足的證據,以備後患。

建議找個律師諮詢下,他會給你一個合理的建議,如果你的材料充分,成功率還是很高的,讓法律嚴懲借錢不還的無賴,不要髒了自己的手

希望我小小的建議對您有一些幫助


農村二小姐


還是走法律途徑解決最好。只要有證據,對方確實是有能力而賴著不還,就去起訴。媒體曝光遇到真的無賴也沒有辦法,因為對方可能臉皮都不要了呢!弄不好還會像奔馳女那樣,雖然維權勝利,但針對她的負面影響卻讓她疲於應對!三思後行。


凌晨的風兒


首先,違不違法暫且不說,但款項能否順利歸還才重要,其次最重要的是要分析檢討自己為什麼會借錢給他?第一是親情,友情,或者是可憐他同情他等借給他。如果是這樣你又何苦呢?為何不做到不忘初心呢?第二是因為利息或比銀行高一些的收入,那就要明白投資有風險,任何一件事都有風險,只有交給國家認可的法院去執行,所以說三思而後行,別因為有錢就有理,或許欠你錢的人也有不得已的苦衷。


天理人情國法


違什麼法?有的人可以將法律轉彎,踩剎車′來去自由,孫小果等就是例子。


站在楓橋邊的人


這樣不太好,但也實屬無奈,提起那些不還錢的人,人人都恨,現在這種人很多,敗壞了社會風氣,這種沒誠信又不懂感恩的人,沒有人品,也沒有良心,曝光一下也好,免得再去禍害別人。


上帝的救贖一夜鶯


你先去起訴她,然後拿了判決書,判決書拿了申請強制執行,執行不到就發佈懸賞令,這個懸賞令是公佈失信人相片,電話,地址,身份證的


我是梓煊137149


為啥不問律師呢? 還是付不起律師費!這種問題應該問律師!而不是在這裡找答案!!!


陸氏人


違法,你無權在公眾面前給別人定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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